2022年5月25,青海省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青海省就業創業提質增效工程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就業創業提質增效工程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25日
方案發布,方案全文,
方案發布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就業創業提質增效工程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5月25日
方案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新形勢下全省就業創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全國兩會青海代表團審議和考察青海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圍繞生態文明高地和產業“四地”建設,大力實施就業創業提質增效工程,提升勞動者就業增收水平,努力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增進民生福祉、促進共同富裕,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青海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緊緊圍繞2022年《省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城鎮新增就業6萬人,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105萬人次,城鎮登記失業率、城鎮調查失業率分別控制在3.5%和5.5%以內,高校畢業生總體就業率達到85%以上的預期目標,深入實施就業創業提質增效工程,提高城鄉勞動者就業組織化程度,實現就業質量穩步提高,就業收入穩中有升。
二、主要措施
(一)產業發展拓崗行動。發揮市場主體帶動就業效應,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動個轉企、小升規,加快中小微企業提檔升級,持續擴大就業規模;緊盯生態文明高地和產業“四地”建設,發揮投資帶動就業作用,培育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30戶以上,重點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推動企業復工達產,緊盯規上企業、新建項目用工需求,強化重點企業常態化用工保障,設立人社服務專員,提供一企一策用工指導服務,精準搭建用工對接平台;落實中央以工代賑資金2.68億元,實施農村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配套項目45個,確保勞務報酬發放金額不低於中央投資的15%,帶動更多城鄉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增收。
(二)助企紓困穩崗行動。持續落實減稅降費等政策,延長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至2022年底;引導金融機構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緩交利息;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政策,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3個月,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將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提高至90%;利用省級促消費專項資金,對達到限上標準的餐飲業和零售業新入庫企業,按照批發業20萬元、零售業10萬元、住宿和餐飲業5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加快推動旅行社質保金保證保險工作,對符合條件並提出申請的旅行社全額暫退質保金,推動旅遊等行業加快復甦,全力穩住三產服務業用工規模。
(三)組織轉移就業增收行動。依託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機制,廣泛簽訂勞務協作協定,搭建有組織輸出對接平台,開展勞務協作等專場招聘會200場次以上,幫助20萬人次農牧區勞動力跨省實現就業;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勞務經紀人組織勞動力外出務工的,及時兌現職業介紹補貼、勞務經紀人補貼等獎補政策;及時掌握海西枸杞採摘用工需求,搭建採摘勞務對接平台,組織3萬名以上省內農牧區勞動力跨區域赴海西從事枸杞採摘勞務活動;依託就業、社保等數據平台獲取我省勞動力在對口支援和東西部協作省份務工信息,定期掌握就業狀況,協調解決實際困難;統籌疫情防控和企業用工需求,推行“點對點”外出務工服務,全力保障農民工就業增收。
(四)青年群體就業推進行動。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網上籤約系統,鼓勵受疫情影響地區用人單位與畢業生實行網上籤約。推進體檢結果互認,指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崗位實際,合理確定入職體檢項目;完善畢業生去向登記,嚴格落實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確保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達到90%以上;深入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辦好百日千萬網路招聘等活動,綜合運用線上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小程式、基層摸排等渠道,與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普遍聯繫,為每人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對延遲離校的畢業生,延長報到入職、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取消畢業生到人才服務機構報到手續,可憑學歷證書、勞動契約等直接落戶;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青年就業啟航計畫,加強畢業生、退役軍人等各類青年群體職業規劃等指導服務,及時兌現稅收優惠、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吸納就業獎勵、創業補貼等扶持政策;統籌實施“三支一扶”、西部計畫、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穩定招收規模,暢通基層成長道路,引導畢業生到基層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畫,鼓勵符合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重大科研項目和各類企事業單位設立見習基地,吸納300名以上青年群體參加就業見習;做好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吸納4000名以上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在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組織1000名以上職業院校學生到對口支援和東西部協作省份實習,通過工學交替、社會實踐,助推留崗就業。
(五)困難人員就業幫扶行動。實施“就業援助月”等專項活動,加強就業困難人員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多渠道收集失業人員就業意願和服務需求,全年幫助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2.5萬人;優先組織脫貧人口就業,依託新型城鎮化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引導產業梯度轉移,組織帶動脫貧人口就業,確保已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就業規模穩定在20萬人;發揮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作用,對市場渠道難以就業的各類困難群體,通過生態管護、鄉村公益性崗位統籌安排,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強化易地搬遷安置區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定向投送崗位,確保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易地扶貧搬遷脫貧戶至少有1人實現就業;統一農民工和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參保繳費辦法並享受同等待遇,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向符合條件的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或失業補助金;對因疫情影響暫時失業且未參保的困難人員按規定給予臨時救助。
(六)靈活就業服務保障行動。貫徹落實《關於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若干措施》,勞動者以非全日制就業、自由職業、網路創業等形式就業,破除影響就業的戶籍、社保等制度性障礙,拓寬城鄉勞動者靈活就業渠道;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發展零工市場或勞務市場,逐步完善全省現有22個零工市場服務功能,加強靈活用工信息供給,做好招聘求職對接服務;落實重點群體靈活就業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扶持政策,支持城鄉勞動者通過多種形式實現靈活就業,發揮靈活就業“蓄水池”作用;鼓勵網際網路平台企業降低平台服務費、信息中介費、加盟管理費等費用標準,支持城鄉勞動者從事網路直播、社區電商、網約配送等新就業形態增加收入。
(七)勞務品牌建設行動。印發《青海省勞務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加快勞務品牌發展壯大,通過勞務品牌每年帶動農牧區勞動力40萬人次就業;持續壯大拉麵產業市場主體,制定產業規劃、健全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海東拉麵產業園、大數據平台建設,助推拉麵產業提檔升級;依託鹽湖、清潔能源等高原特色產業,緊盯家政養老、餐飲服務、鄉村旅遊等領域,開展勞務品牌調研、評選活動,培樹“大通生態旅遊”“撒拉艷姑刺繡”“互助家政服務”等帶動就業創業成效好的勞務品牌;選樹推介2—3個勞務品牌示範典型,提升勞務品牌從業者職業歸屬感和認同感;組織推薦優秀勞務品牌參加全國展示大會和創業大賽,提升我省勞務品牌的影響力和知曉度;加強特色勞務品牌上下游產業鏈協同發展,為支持打造勞務品牌築牢產業基礎。
(八)創新創業扶持行動。落實《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培育更多市場主體;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對自主創業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和4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創業就業,滿足創業融資需求;落實支持和促進高校畢業生、返鄉留鄉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減免、創業補貼等政策;發揮“國家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示範引領作用,推動各類創業孵化基地、電商平台和園區(基地)等及時為重點群體創業提供場地支持、創業培訓、創業指導、融資貸款等服務;打造一批高校創新創業培訓活動品牌,面向大學生開展高質量、有針對性的創新創業培訓;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支持返鄉留鄉農民工成立農牧民合作社,培育200個農牧民合作社,發揮好“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作用;開展“創業創新大賽”及交流展示活動,弘揚創業創新風尚,營造創業創新氛圍。
(九)技能培訓提升行動。深入實施“技能中國———青海行動”,大力推進制造業技能根基行動,組織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10萬人次(其中農牧民技能培訓6.5萬人次)、城鄉建設從業人員培訓2.15萬人次、中小微企業職工培訓0.5萬人次、高素質農牧民教育培訓1萬人次,農村脫貧人口(含監測幫扶對象)短期技能培訓和鄉村振興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1萬人次;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定期發布市場緊缺職業和工種的目錄,開展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培訓,幫助城鄉勞動者掌握新技術、新裝備等實操技能;支持中高等職業院校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建設,指導各地加強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運營,推動職業技能培訓資源共建共享;創新開展特色產業、勞務品牌專項能力培訓,提升技能培訓針對性、有效性;實施巾幗家政、養老護理員專項培訓,促進三產服務企業規模化、品牌化經營;完善職業技能評價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和社會組織申報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制定小技能單元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範,完善多元化技能評價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就業創業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要將促進城鄉勞動者就業創業、增加收入作為“一把手”工程,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統籌推進本地區穩就業促就業工作。各級促進就業議事協調機構要發揮牽總作用,抓好政策協調和工作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各類問題困難。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聯動,合力推動就業創業具體任務落實見效。
(二)強化要素支撐。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發揮政策引領作用,積極爭取產業項目、財政資金和社會資本支持就業創業。確保各類資金直達基層、惠及企業、服務民生。加快推進均等化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加大就業、社保、民政、市場監管數據共享力度,加強就業服務業務指導,強化基層工作力量,推進公共服務向“最後一公里”延伸。強化維權機制建設,推動企業依法規範用工,完善法律援助,加大違法違規懲處力度,依法保障廣大就業者合法權益。
(三)注重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和媒介,大力宣傳各類支持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引導廣大勞動者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勞動觀、價值觀。注重挖掘典型經驗、典型事跡,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牢牢把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建立健全重大輿情溝通協調和應急處置機制,及時穩定社會預期。
(四)務求工作實效。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的有機統一,準確把握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新特點、新規律,聚焦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就業創業工作中的“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最佳化服務方式,落實落細穩就業舉措。加強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各項就業目標完成和就業局勢穩定,切實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和滿意度。
附屬檔案:青海省就業創業提質增效工程重點任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