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旅遊業是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我省奮力建設大美青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支撐。加快旅遊業改革發展,是適應人民民眾消費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的必然要求,對於促進經濟平穩增長和生態環境保護意義重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31號),充分發揮我省旅遊資源優勢,加快高原旅遊名省建設,把旅遊業培育成為我省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民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制定本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 發文單位:青海省政府
總體要求,指導思想,發展目標,深入推進旅遊業改革發展,深化旅遊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國內國際旅遊合作,創新旅遊市場行銷,拓展入境旅遊市場,提升旅遊基礎和服務水平,完善旅遊交通基礎設施,加強旅遊服務設施建設,加快景區提檔升級,促進智慧旅遊快速發展,保障旅遊安全有序,構建旅遊市場誠信體系,促進旅遊產品轉型升級,發展休閒度假旅遊,狠抓冬春淡季旅遊,提升鄉村旅遊發展水平,深入推進文化體育旅遊融合發展,著力發展自駕車和腳踏車旅遊,培育老年旅遊市場,擴大旅遊購物消費,完善旅遊發展政策,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加大財政金融扶持,最佳化土地利用政策,提高旅遊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加強組織領導,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實施全國旅遊業“515”戰略,圍繞轉方式、調結構、促轉型,以生態保護優先統籌協調旅遊業發展,堅持深化改革、依法興旅,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堅持創新驅動、項目帶動,堅持產業融合、統籌推進,堅持生態為要、民生為本,推動旅遊資源由粗放開發向集約開發轉變,推動旅遊產品向觀光、休閒、度假轉變,推動旅遊服務向優質高效轉變,提升全省旅遊信息化、標準化、特色化水平,為我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較快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發展目標

2016年—2020年,旅遊人次和旅遊綜合收入年均增長12%和15%左右。到2020年,全省接待遊客達到3900萬人次,旅遊綜合收入達到480億元,旅遊業增加值占全省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5%以上。基本建成高原旅遊名省,旅遊業成為全省國民經濟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民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

深入推進旅遊業改革發展

深化旅遊管理體制改革

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完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產業促進和綜合協調職能。實行一地一策、分類指導,強化各級政府的旅遊統籌協調、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形象推廣等職能,建立有利於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和依法治旅的管理體系。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推進重點景區管理體制改革,組建景區管理機構。推進旅遊協會和行業中介組織改革發展,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完善旅遊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方法,建立科學的旅遊發展考核評價體系,加大旅遊工作在目標考核中的權重。扶持旅遊電子商務和特色旅遊企業發展。鼓勵實力強和信譽度高的旅行社、旅遊車船公司跨地區連鎖經營。引進國內品牌旅行社、旅遊飯店、景區管理和汽車租賃公司,在我省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併重組,支持省內旅行社跨省、跨市(州)設立分社或經營網點。到2020年,全省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旅遊企業力爭10家以上,重點培育4至5家億元旅遊企業。

推進國內國際旅遊合作

推動我省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周邊省(區)實現旅遊資源共享、品牌共建、線路互聯、節會互參、市場互動。圍繞絲綢之路經濟帶和青藏鐵路沿線、中國長江、黃河之旅等旅遊推廣聯盟、大年保玉則等,完善區域旅遊合作機制。推進國內旅遊協作區務實合作,推出面向國際市場、周邊省(區)的環線旅遊產品,重點推進青藏旅遊一體化。加強與對口援助省市的交流,爭取更多合作和支持。以重點產品和線路為紐帶,推進省內區域旅遊聯動、合作發展。

創新旅遊市場行銷

強化“大美青海”旅遊品牌意識,放大效應,提升水平。完善旅遊宣傳推廣體系和運行機制,開展市場需求調研和行銷績效評估,推進旅遊宣傳促銷專業化、市場化。建立宣傳、文化、旅遊、外事、商務聯合推進和省市(州)聯動、捆綁行銷機制。加強航空、高鐵、旅遊市場行銷合作。在國內外主流媒體、遊客集散地宣傳“大美青海”旅遊品牌。創新宣傳手段,利用知名搜尋引擎、網站及微信平台、手機客戶端,開展網路行銷。

拓展入境旅遊市場

制定青海入境旅遊市場發展行銷規劃,確定總體目標、基本思路、重點市場等。鞏固東南亞、港澳台、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等主要客源市場,拓展中東歐等新興客源市場。完善組織境外客源地遊客來青獎勵辦法,探索外國人入境過境旅遊簽證便利化措施。與國家駐外旅遊辦事處建立合作關係。策劃製作英文、日文、韓文、阿文等外文旅遊宣傳資料,建設旅遊外文網站。引入專業團隊,對旅遊市場調研、形象設計、境外推廣實施專業化運作。穩定運營韓國、泰國、台灣國際(地區)航班,逐步開通西寧至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航線航班。

提升旅遊基礎和服務水平

完善旅遊交通基礎設施

各級政府和交通運輸部門應充分考慮旅遊發展需求,做好通往景區道路與高速公路、鐵路、機場及國省幹線公路的對接,實施交通幹線與3A級以上景區“最後一公里”通達工程。將通往旅遊景區標誌納入交通標誌建設範圍,完善旅遊標識標牌體系。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建設。完善國(省)道加油站點服務設施,在具備條件的地區把建設較高標準的公用廁所作為新建加油站(點)準入標準之一。增加西寧至主要旅遊客源城市航班密度,完善省內支線航空網路,提升航空通達性。打造高鐵特色旅遊線路和產品,加快實現高鐵與城市交通的“零換乘”和旅行社對高鐵遊客的“一條龍”服務。積極開展“空鐵聯運”,打造航班高鐵銜接產品。在旅遊旺季增開西寧至主要客源地的客運列車和旅遊專列,優先辦理旅遊團隊火車票預定。

加強旅遊服務設施建設

加快西寧、格爾木、玉樹等旅遊集散地建設。各級政府要建設規範的旅遊集散中心,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樞紐要配套建設旅遊諮詢服務中心。設立或指定統一的旅遊投訴機構,健全旅遊投訴處理體系,完善旅遊投訴受理、移交、轉辦、督辦機制。完善城市遊客密集區、旅遊集散地、重要交通節點和主要旅遊景區的遊客諮詢、服務和救援體系。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無償向旅遊者提供旅遊景區、線路、交通、氣象、住宿、安全、醫療急救等信息和諮詢服務。

加快景區提檔升級

按照國家A級景區建設標準,規範提升青海湖、塔爾寺、坎布拉、祁連、門源、互助、貴德、金銀灘———原子城、茶卡、年保玉則等重點景區檔次。建設景區道路、步行道、停車場、遊客中心、星級廁所、休息設施、導覽標識等基礎設施;完善供水供電、應急救援、垃圾污水處理、安全消防、醫療保障、公共服務等配套設施;配備觀光車、腳踏車、遊艇等多樣化景區交通工具,建設固定演藝場所,有效提升景區的整體品質和美譽度。

促進智慧旅遊快速發展

推進現代信息技術在旅遊行業的廣泛套用,構建集全省旅遊信息發布、電子商務於一體的智慧旅遊綜合平台,實現旅遊與交通、公安、工商、通信、氣象、商務等數據信息共享,全面提升旅遊服務智慧型化、信息化水平。提升旅遊景區區域無線移動和有線網路覆蓋水平,到2020年,三星級以上飯店和4A級以上景區、旅遊集散中心等主要旅遊場所實現免費無線寬頻網路全覆蓋。推動建設一批智慧旅遊企業,加速旅遊支付電子化和便利化進程。鼓勵旅遊企業加快推進大數據、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智慧型數據挖掘等現代信息技術的套用,為遊客提供旅遊信息服務。

保障旅遊安全有序

加強旅遊交通、餐飲食品、特種設備等安全監督檢查,確保旅遊安全。完善旅遊安全服務標準,做好旅遊從業人員上崗前安全應急救援技能培訓,旅行社、景區要對參與高風險旅遊項目的旅遊者進行風險提示。各級政府要將旅遊納入應急管理體系,核定景區最大承載量,建立健全旅遊景區突發事件、高峰期客流應對處理機制和旅遊安全預警信息發布制度。抓好旅遊餐飲、住宿、廁所等衛生質量和服務。

構建旅遊市場誠信體系

完善旅遊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誠信記錄,加強旅遊服務價格監管和服務質量滿意度監測,推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依法嚴厲打擊“黑導遊”和誘導、欺騙、強迫遊客消費等不法行為。開展文明旅遊活動,引導遊客文明旅遊、文明消費。實施《遊客旅遊不文明記錄管理辦法》,與航空公司、旅行社、飯店等涉旅企業聯動,形成遊客不文明信息通報機制。推動景區景點做好文明創建工作,將文明旅遊納入文明城鎮、文明單位創建考核機制。加大景區文明旅遊執法,杜絕亂刻亂畫、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等行為。

促進旅遊產品轉型升級

發展休閒度假旅遊

各有關部門在城鄉規劃中要統籌考慮國民休閒度假需求,加強配套設施建設,完善服務功能,推動國家和省級旅遊度假區建設。圍繞城鄉居民休閒旅遊消費需求,完善休閒度假載體建設和功能配套,拓展城鄉居民休閒度假空間。規劃建設城市(森林、濕地等)公園、休閒街區、慢行綠道,滿足自駕游、徒步游、腳踏車游等休閒旅遊設施。促進商、養、學、閒、情、奇等旅遊新要素產品開發,推進養生保健和休閒旅遊深度融合,重點發展中藏醫保健、醫食養生、鹽浴等系列保健旅遊產品。

狠抓冬春淡季旅遊

圍繞歷史民俗文化、地方傳統節慶和宗教文化活動,科學規劃、深度挖掘淡季特色旅遊資源。重點開發“非遺”宗教探秘、戶外挑戰健身、溫泉休閒體驗、歡樂冰雪美景、新春節慶、美食購物惠民等旅遊產品和活動。各級政府要發揮主觀能動性,打造符合地域和文化特點的冬春季“拳頭”旅遊產品。開發冬春淡季旅遊項目,對帶動作用大、影響力強的淡季旅遊建設項目給予傾斜支持。開展冬春季旅遊產品線路優惠活動,發展高原特色健康休閒遊和民族特色文化體驗游。

提升鄉村旅遊發展水平

建設一批有山水依託、鄉土記憶、地域特色的名鎮名村,支持休閒農莊、特色農(牧)家樂、鄉村庭院建設。建立完善旅遊管理部門、鄉鎮政府管理機制,提升農(牧)家樂服務水平。深度挖掘農村牧區民俗和特色文化,積極開發生態鄉村、採摘基地等鄉村旅遊產品。開展全國(省)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縣和示範點創建活動,培育若干鄉村旅遊產業集聚區、環城市鄉村旅遊集聚帶,帶動青藏高原特色種植業、養殖業及加工業發展。編制《青海省旅遊扶貧規劃》,推進鄉村旅遊扶貧試點,在有條件的建檔立卡村推進鄉村旅遊富民工程。將鄉村旅遊納入高原美麗鄉村建設,與特色產業發展一併推進。加強鄉村旅遊從業人員技能培訓,鼓勵旅遊專業畢業生、志願者、藝術和科技工作者駐村幫扶,為鄉村旅遊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深入推進文化體育旅遊融合發展

深度挖掘各類文化體育資源,創新發展模式,推動文化體育旅遊融合。支持地方傳統藝術劇目排練演出、手工藝品制售和“非遺”項目展演等場所建設。發揮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優勢,開發活態傳承文化旅遊項目。鼓勵民族、民間、民俗文藝團體和專業藝術院團與旅遊集散地、重點景區的合作,打造3至5台形式多樣、特色鮮明、遊客喜聞樂見的演藝劇目。利用文化遺址、各類博物館、文物保護單位開展遊客參與性強的文化旅遊活動。推廣具有青海地域特色、民族文化特點的精品圖書、音像製品進景區。以原子城國家級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和西路軍紀念館等為依託,發展紅色旅遊,使紅色旅遊景區成為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生動課堂。發展體育表演、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展示、健身休閒等體育旅遊活動。扶持、規範管理徒步游等體育旅遊新業態。支持和引導有條件的體育運動場所面向遊客(民眾)開展體育旅遊服務。開發20條(項)登山、探險、徒步、腳踏車等體育專項旅遊產品和線路。

著力發展自駕車和腳踏車旅遊

按照《青海省自駕車旅遊產品開發規劃》,完善現有自駕車營地建設。推進環西寧圈、祁連山風情、柴達木風光、世界屋脊探險、絲綢之路尋蹤、唐蕃古道攬勝等自駕車旅遊精品線路建設。參照國際標準,統一設計自駕車營地標誌,修訂完善自駕車旅遊營地建設標準,實現建設標準化、標識統一化。到2020年分類建成100家自駕車營地。鼓勵和支持建設跨區域汽車租賃公司,辦理異地租車、收車業務,發展房車旅遊業務。環湖地區建設專用腳踏車道,完善腳踏車游驛站等基礎設施,大力發展腳踏車旅遊。

培育老年旅遊市場

開發多層次、多樣化老年人休閒養生度假產品。規劃引導各類景區建設老年旅遊服務設施,嚴格執行無障礙環境建設標準,合理配備老年人、殘疾人出行輔助器具,推出慢游休閒產品,落實老年人門票及服務收費的優惠措施。抓緊制定老年旅遊服務規範,鼓勵地方和企業推出老年旅遊產品,推動形成專業化的老年旅遊服務品牌。

擴大旅遊購物消費

支持旅遊商品創意設計和老字號紀念品、特色工藝品開發,定期舉辦旅遊商品創意設計評選大賽,推出具有高原特色、有影響力的“青海旅遊必購商品”。扶持旅遊商品創意設計,提升文化內涵和附加值。支持建設若干集研發、生產、展示、銷售於一體的旅遊裝備企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規範旅遊紀念品市場,整合或創辦集演藝、休閒、旅遊、餐飲、購物、文化旅遊產品開發、銷售於一體的文化旅遊一條街。為民營旅遊景區(點)規範發展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務。大力發展旅遊電子商務,組織旅遊企業開展線上交易活動,擴大消費。

完善旅遊發展政策

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

強化全社會依法休假理念,將帶薪休假制度管理納入各級政府議程,依法推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鼓勵職工結合個人需要和工作實際分段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將研學旅行、夏令營、冬令營等作為載體納入中小學生教育範疇。規範、鼓勵各級各類學校利用寒暑假、社會實踐、實習見習等,組織學生開展研學旅遊。規範管理中小學生集體出國(境)旅行。

加大財政金融扶持

完善和改進省級旅遊發展專項資金投入方式,發揮財政資金放大效應,有效帶動、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各級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旅遊業發展。省直有關部門支持服務業、中小企業、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文化遺產保護以及其他與旅遊業相關的專項資金,要對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和項目予以傾斜。支持市場前景好、具有穩定現金流的旅遊景區探索資產證券化試點。支持旅遊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和上市等多渠道融資。建立銀企、銀政旅遊項目開發合作機制,擴大旅遊投融資規模。依法依規開展旅遊景區經營權、股權、商標專用權和林權、土地使用權抵押等。鼓勵和扶持旅遊企業開展國內、國際旅遊包機業務。

最佳化土地利用政策

堅持規劃引領,編制和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時,要充分考慮相關旅遊項目、設施的空間布局和建設用地要求,統籌協調旅遊用地與耕地保護、生態環境的關係,合理安排旅遊用地規模和布局。年度土地供應要適當增加旅遊業發展用地,鼓勵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灘、廢棄礦山和荒漠化土地開發旅遊項目。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開辦旅遊企業。

提高旅遊從業人員整體素質

完善旅遊人才評價制度。大力發展旅遊職業教育,建立培訓基地,強化崗前和崗位培訓。加強高等教育學科建設,增設旅遊相關專業,加快規劃、策劃、行銷、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培養,逐步形成崗位培訓、職業教育、學歷教育和送出去、引進來相結合的旅遊人才隊伍建設新格局。建立完善導遊準入和退出機制。加強對景區講解員、飯店和鄉村旅遊服務員等的技能培訓,提升旅遊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

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加強和改進對旅遊改革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一把手牽頭抓總、統籌推進的作用,各部門要全力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進旅遊業改革發展。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旅遊業改革發展的領導,建立健全旅遊綜合協調機制,將旅遊業納入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要集中研究解決旅遊管理體制改革、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投入建設等關鍵性制約問題。省直各部門要圍繞旅遊景區建設,整合項目資金,集中投入支持。省發展改革委每年將具備條件的旅遊項目納入省政府重大項目建設計畫進行管理。
各市(州)、各部門要按照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強化協調配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細化政策措施,推動工作落實,促進旅遊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省政府將對各地及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意見情況開展督促檢查。
本意見自2015年5月27日開始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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