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金融支持輕工業發展意見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金融支持輕工業發展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2013年9月19日

輕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和重要的民生產業,也是我省傳統特色優勢產業。加快發展輕工業,對於促進我省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產業升級,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最佳化金融服務,加大對輕工業的扶持力度,促進全省輕工業快速健康發展,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最佳化輕工業企業信貸服務
(一)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融資主渠道作用,利用我省出台的加快輕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實行“區別對待”和“重點傾斜”的信貸支持政策,加大對輕工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提高輕工業企業新增貸款占全部新增貸款的比重,做到“四個傾斜”:信貸資金向重點輕工業企業傾斜,向產業鏈末端招商方式引進的輕工業企業傾斜,向培育國內知名品牌和打造“青海精品”的輕工業企業傾斜,向通過重組、併購推動產業鏈聚合的輕工業企業傾斜。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鼓勵類的輕工業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給予貸款利率優惠。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發揮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和貼近基層市場的優勢,充分運用國家賦予的差別化金融政策,有針對性地加大對中小微輕工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二)把握信貸支持重點。重點支持符合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輕工業企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方面的項目資金需求,圍繞輕工業企業集聚的特色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兼併重組、節能減排、特色產品精深加工、特色優勢資源精深加工及企業信息化建設等輕工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堅持“綠色加特色、高端加集群”的發展思路,大力推動輕工業品牌化戰略和輕工業產業基地建設,加大對西寧生物科技產業園區、西寧南川工業園區、海東工業園區、海西都蘭工業園區等輕工業產業集聚園區輕工業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重點支持特色食品加工、生物製藥、民族用品、皮革製品、農畜產品、藏毯、輕紡等輕工業品的精深加工、技術研發、生產基地建設和龍頭企業培育。
(三)創新信貸支持模式。根據輕工業企業生產周期、市場特徵及資金需求特點,積極探索開發適合輕工業企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形式,為輕工業企業量身打造金融新產品。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輕工業企業信用等級和資產情況,靈活採用保證、抵押、質押等多種擔保方式。對能夠提供有效抵(質)押擔保的輕工業企業不設定多重擔保,並簡化辦貸程式和授信流程。要進一步完善小額貸款功能,創新信貸產品,最佳化輕工業企業金融服務。
二、拓寬輕工業企業融資渠道
(一)大力培育輕工業上市後備企業。鼓勵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輕工業企業抓住當前有利時機到“新三板”和青海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增強輕工業企業直接融資能力。加強對輕工業企業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輔導培育力度,引導其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實現資源、要素的最佳化配置和企業制度的創新,重點培育一批有產業特色和優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潛力大的輕工業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
(二)鼓勵輕工業企業債券融資。加快培育發債主體,整合資源,盤活存量。完善風險控制、信用增進等機制,大力推動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私募債券的發行。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成長性好的輕工業企業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推動信託資金、融資租賃工具進入輕工業領域。
(三)引導民間資本投向輕工業領域。充分發揮西寧民間投融資服務中心的作用,積極引導支持民間資本以參股、兼併、收購等形式參與輕工業企業改制和改革。鼓勵輕工業企業通過合夥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進行股權融資或通過委託貸款等方式緩解資金需求。鼓勵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基金等設立創業投資企業,逐步建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民間資本為主體的創業資本籌集機制和市場化的創業資本運作機制,改善輕工業企業融資環境。
三、健全輕工業企業融資擔保體系
(一)加快擔保體系建設。加強全省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引導省信用擔保集團和各國有擔保公司為輕工業提供擔保服務,用於輕工業企業的擔保額不低於擔保總額的20%。支持各市、州和縣級融資性擔保機構做大做強,提高擔保實力,擴大擔保覆蓋面,讓更多的輕工業企業受益。發展中小企業互助性質的擔保機構,藉助行業協會或商會等組織,鼓勵輕工業企業通過聯保、互保等形式創造貸款條件。融資性擔保機構要改進貸款擔保服務方式,優先為有產品、有市場、有信用、符合產業政策的輕工業企業提供便捷擔保服務。
(二)創新擔保合作方式。積極推動融資性擔保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以輕工業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業務合作。省信用擔保集團等融資性擔保公司要積極探索“擔保權益的批發業務模式”,通過權益批發、打捆分包,開展“統借統還”業務,為輕工業中小微企業提供“打捆式”擔保服務,著力滿足輕工業中小微企業有效融資需求。推動擔保機構與風險投資機構、行業上下游企業建立戰略夥伴關係,支持對高成長型輕工業企業開展無抵押融資擔保。
(三)規範擔保業務發展。積極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依法合規經營,嚴格控制風險集中度和關聯方擔保。建立融資性擔保機構資信評級制度,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按融資性擔保機構資信等級差異,合理確定擔保貸款利率水平。融資性擔保機構應酌情降低對優質輕工業企業的擔保費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四、完善輕工業企業融資協調機制
(一)建立支持輕工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在省金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建立由省金融辦、省經委、省農牧廳、省商務廳、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青海銀監局、青海證監局、青海保監局及各金融機構組成的全省金融支持輕工業融資工作協調機制,負責制訂出台支持我省輕工業發展的融資規劃,建立輕工業企業融資調度機制,實施輕工業企業金融創新驅動工程,拓展輕工業企業融資渠道,完善輕工業企業信用信息徵集。
(二)完善信息溝通機制。金融機構要加強與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的信息溝通,通過召開各類對接會、座談會,讓金融機構及時掌握企業發展狀況和信貸資金的需求情況,企業及時了解銀行的信貸政策、審批程式及條件,促進銀企互動合作。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的積極協調作用,通過組織輕工業企業金融產品推介會、輕工業企業銀行信貸項目洽談會等,提供融資輔導和諮詢服務,宣傳貨幣信貸政策,推介新的融資方式和金融產品,幫助輕工業企業拓展融資渠道。
(三)完善銀企對接機制。建立銀行業和輕工業企業之間定期溝通協調機制,做好優勢項目、優質企業篩選和推薦工作,定期舉辦銀企洽談會,通報輕工業企業相關動態信息、資金供求情況和銀行支持企業推出的新政策、新產品,開展銀行與輕工業企業對接,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疏通輕工業企業融資渠道。
(四)完善政策激勵機制。加大政府性資金支持,對成長性好的優質輕工業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積極探索向輕工業企業集中的商業圈、創業園和工業園開展集中授信和銀團貸款支持。支持輕工業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積極推進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對開展出口業務的輕工業企業以保費補貼方式,支持開拓國際市場。對支持輕工業企業貢獻突出的金融機構,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青政〔2010〕33號)予以表彰獎勵。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