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於推動全省中等職業教育又好又快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教育廳《關於推動全省中等職業教育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於推動全省中等職業教育又好又快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近年來,我省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策部署,全省職業教育步入快速發展階段,中等職業教育實現跨越式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為深入貫徹落實《青海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現就推動全省中等職業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展職業教育是教育工作的戰略重點
(一)充分認識中等職業教育的重要性。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快人力資源開發,是落實科教興省和人才強省戰略,繁榮經濟、促進就業、消除貧困、保障公平、維護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教育工作的戰略重點。職業教育是創造生產力、服務產業建設、產業發展的基礎,各州(地、市)、各部門要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推動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全面提升職業教育辦學水平和服務社會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二)鞏固和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在實現“兩基”攻堅目標後,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是全省教育發展的新目標,中等職業教育作為高中階段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與普通高中教育規模大體相當。
(三)實施中等職業教育異地辦學。將藏區六州未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部分通過對口援青、合作辦學方式轉移到省外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學習;部分轉移到西寧地區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和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接受優質教育,提高就業質量。對藏區中等職業教育實施教育經費保障補償機制和異地辦學獎勵補償機制,加速實現藏區六州中等職業教育跨越式發展。
(四)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基礎能力和信息化建設。健全多渠道投入機制,逐年增加政府的投入,認真落實城市教育費附加安排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於30%的規定。加速青海省職業教育公共實訓中心建設;爭取8所學校進入國家級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行列;建設8所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建設40個省級以上骨幹專業,打造20個省級以上示範實訓基地。加強中等職業學校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利用中等職業教育網路學習平台和數位化教學資源,提升教育教學水平,提高教學質量。
(五)職業教育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的要求。目前,全省正處於經濟加速發展、產業加速轉型、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時期,職業教育面臨著新的任務和要求,各職業學校要更新觀念,明確定位,加快改革發展,提高辦學水平、提升服務能力,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職業教育的新要求。
二、最佳化中等職業學校和專業設定
(六)最佳化中等職業學校布局。按照全省經濟發展總體戰略布局的需要,最佳化中等職業學校布局,建成省藏區職業技術學校(省公共實訓中心);擴建西寧、海東地區、海西州和格爾木市工業園區集中地的中等職業學校;其餘地區中等職業學校穩定現有招生規模、按國家標準建設、提高教育質量。不再批准設立新學校。
(七)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定管理。引導各學校建設骨幹及特色專業,鼓勵學校開發特色課程和精品課程。各學校專業設定還要根據工業園區、特色農牧業、優勢產業、服務業等產業和“雙百”工程需要,根據企業需求、市場需求進行動態調整。增加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專業和招生數量,逐步將工業發展和服務業的招生比例由目前的51%提高到65%,將醫藥衛生類的招生比例由目前的16%調減到8%以下。省內需求量少的專業主要依靠合作辦學,由省外學校培養。
三、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
(八)創新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創新辦法,逐步解決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數量不足的問題,在“十二五”期間對公辦職業學校根據師生比合理確定教師總數,實行自主聘用,動態管理;繼續開展全省職業學校“特聘教師”工作,按照有關程式向社會公開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和能工巧匠擔任職業學校專業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緩解教師隊伍總量不足和結構性短缺。
(九)擴大“雙師型”教師比例。完善職業學校專業教師每2年必須有2個月到企業和實訓基地培訓實踐制度,通過參與企業生產實踐了解企業對職業教育的實際需要,提高教師專業能力與執教水平。職業學校專業教師除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以外,都要取得與所教專業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鼓勵一師多證。健全完善企業和社會專業技術人員到校擔任兼職教師措施。
(十)實施教師素質提高計畫。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級、省級骨幹教師培訓工作,提高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建立職業學校教師準入制度,新進專業教師應具有一定年限的行業企業實踐經歷。推進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務(職稱)制度改革,爭取在中等職業學校設立正高級職務(職稱)。在“十二五”末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和專業課教師要達到本科以上學歷,具有高級教師職務資格人數不低於20%;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數量應不低於專任教師數量的60%,其中實習指導教師要達到10%。
四、建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機制
(十一)成立行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由教育、經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委託相關行業組織牽頭,以相關職業學校和企業為成員,成立行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發揮校企合作的協調與紐帶作用,加強校企合作對接的引導和溝通服務,制定行業人才培養標準,合作開展兼職教師選聘;組織指導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學生實習、就業推薦等工作。
(十二)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以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依據,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堅持職業教育和企業培訓並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並重,搭建學校與企業合作對接平台。鼓勵行業企業全面參與教育教學各個環節。在各工業園區選擇一批企業,建設學校實訓基地,作為中等職業學校定點合作單位。讓學生到生產現場實訓,使學校了解企業的需求,直接面向企業培養技能性人才。
(十三)建立校企合作模式。校企雙方要充分發揮各自在資金、場地、技術、人力資源等方面的優勢,通過合資、參股、託管、租賃等多種形式,共同建設校企共享的生產性實訓工廠、車間,逐步實現校企雙方在技能人才培訓、經費設備投入、產品生產、市場開發、技術創新的雙向合作,實現“互相支持、優勢互補、利益共享、合作共贏”的目標。
五、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十四)創新職業教育課程體系。以提高學生綜合職業能力和服務終身發展為目標,貼近崗位實際工作過程,對接職業標準,更新課程內容,調整課程結構,創新教學方式,構建既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又有利於和高等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相銜接的課程體系。突出對學生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技能培養,全面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提高就業和創業能力。
(十五)改革職業教育教學方式。改革以學校和課堂為中心的傳統教學方式,重視實踐教學、項目教學、案例教學、場景教學和團隊學習等方式;開設豐富多彩的課程,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教學的實踐性、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教學質量。
(十六)加強學生德育教育強化職業素質培養。加強中職學生德育教育,貼近青少年學生成長的需要,開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教育和熱愛青海、熱愛家鄉、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教育。研究借鑑優秀企業文化,培育具有職業學校特點的校園文化;強化學生誠實守信、愛崗敬業的職業素質教育,加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和創新意識培養,促進職業學校學生人人成才。
(十七)推行職業教育“雙證書”制度。推動職業學校和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行業企業的深度合作,將相關課程考試考核與職業技能鑑定合併進行,使學生在取得畢業證書的同時,獲得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和行業崗位職業能力證書。同時每年開展職業學校技能競賽活動,使技能競賽成為促進教學改革的重要抓手和職業教育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六、強化政府對中等職業教育的責任
(十八)建立職業教育督導機制。建立職業教育督導評估機制,加強督政、督學,從今年(2011年)開始對各州(地、市)政府進行以督查職業教育經費投入、辦學條件達標和教學質量為主的督導工作,把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納入政府工作績效考核內容。
(十九)強化對中等職業教育的統籌管理。各州(地、市)政府要切實將中等職業教育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總體規劃,認真研究本地區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目標、任務和項目,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各行業主管部門配合、參與推進職業教育內容,加強相互溝通與協調,共同研究分析就業方向選擇、專業設定、培訓層次、方式及頂崗實習等問題,推進全省職業教育與社會用工需求良性互動,更加貼近市場需求。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要不斷完善行業、企業參與的職業教育質量評估體系,引導和促進職業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不斷提高,推動中等職業教育健康發展,為全省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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