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邊遠地區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決定發布單位是82701,發布日期是1984-12-08。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大常委會
基本信息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84-12-08
【生效日期】1984-12-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邊遠地區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決定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邊遠地區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決定發布單位是82701,發布日期是1984-12-08。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邊遠地區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決定發布單位是82701,發布日期是1984-12-08。...
解決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辦理刑事案件的期限問題,根據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特作如下決定:...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及省公安廳關於延長部分刑事案件偵察、起訴、一審、二審期限的報告和說明,認為1981年以來,我...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確定我區可以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邊遠地區的決定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5.01.20 實施時間...
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第二條規定:“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按照...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81年09月10日發布,自1981年09月1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一般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期限辦理;少數案情複雜或者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刑事案件,不能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關於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期限辦理的,在一九...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第六屆省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如下規定:一、刑事案件延長辦案期限的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確定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可以延長辦案期限的地區的決定 頒布單位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8.29 實施時間 1984.08.29 第...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可以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9.12 實施...
《關於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等六個民族自治縣實施刑事訴訟法有關辦案期限的決定》中關於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期限辦理,需要延長辦案期限的,應當於期限屆滿十五日...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可以延長辦案期限的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決定 頒布單位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8.31 實施時間...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2.03.17 實施時間 1982.03.17 根據第...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1.10.23 實施時間 1981.10.23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1981...
吉林省關於確定長白朝鮮族自治縣為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可以延長辦案期限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9.13 實施時間...
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曾於1984年8月29日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的授權,通過了《關於確定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可以延長辦案期限的地區的決定》...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2.01.12 實施時間 1982.01.12 所屬地區 河北省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中規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地區的決定 頒布單位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9.23 實施時間 1984.10.01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
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2.10.19 實施時間 1982.10.19 吉林省人民代表...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第二條“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和一審、二審期限不能辦...
會議決定:1981年1月1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一般仍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期限辦理,但對少數案情複雜或者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刑事案件,可以酌情延長辦案期限如...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1.10.23 實施時間 1981.10.23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明確規定:“198...
中文名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 頒布單位 貴州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1.09.27 實施時間 1981.09.27 ...
根據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建議。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3.09.19 實施時間 1983.09.19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1981...
省人大常委會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的報告以後,根據五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對在1981年1月至1983年內辦理...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延長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 頒布單位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1.12.27 實施時間 1981.12.27 1981年,我省開始全面...
為此,根據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對我市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決定如下:1981年至1983年內受理的刑事案件,應積極...
而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規定少數案情複雜或者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刑事案件,不能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