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9月26日河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省可以延長辦案期限的地區的決定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4.09.26
- 實施時間:1984.09.26
1984年9月26日河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85年2月4日浙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省可以適當延長重大複雜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地區的決定...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的規定,陝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
邊遠地區的刑事案件,不能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關於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期限辦理的,在1981年至1983年內,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1981年11月1日浙江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 頒布單位 浙江省人大...
省人民檢察院和省高級人民法院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了刑事案件延長辦案...
可以延長辦案期限的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由省、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三、在偵查期間,發現被告人另有重要罪行,可以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補充偵查...
檢察院的報告以後,根據五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對在1981年1月至1983年內辦理的需延長羈押期限的案件,特作如下決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發生的重大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9.12 ...
法規定的關於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期限辦理的,在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三年內,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或者批准適當延長辦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