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深入開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加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力度,切實保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社會保持較快發展,資金需求旺盛,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比較突出,民間投資渠道狹窄的現實困難和非法集資高額回報的巨大誘惑交織共存。當前,經濟下行壓力...
答:《條例》在《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市場主體等各方面的職責和義務。一是強調省、自治區...
一是健全工作機制。《條例》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總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的工作機制,並明確牽頭部門。行業主管和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防範和配合處置工作...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 (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
青島市嶗山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青島市嶗山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承擔規範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具體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處置金融風險,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組織集聚和培育金融機構,完善全...
承擔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區防範金融風險及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青島市市南區金融產業服務中心 最佳化區域金融環境,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搭建銀企對接平台;培育指導上市及掛牌企業;新型金融業態...
第一條 為規範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程式,明確省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依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247號)和《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國函〔2007〕4號)...
《關於加強養老機構非法集資防範化解工作的意見》是為鞏固打擊整治養老詐欺專項行動成果,加大常態化養老機構非法集資防範化解力度,依法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2022年11月7日由民政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精神和省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的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強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維護廣大民眾合法...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實施細則,是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現發布的。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系列重要論述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財經委員...
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需要,配置與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相適應的執法力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明確牽頭負責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人員。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推進執法規範化、信息化,...
聯席會議負責督促各成員單位和省級人民政府做好信息報告工作,並負責向國務院提交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年度報告。完善法律法規 圍繞綜合治理的目標,要進一步完善處置非法集資的法律法規體系,為依法、有效地打擊非法集資提供保障。根據處置非法集資...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精神,湖南省人民政府就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提出的《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 [1] ...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不斷提升全社會對非法集資的辨識和抵禦能力,提高民眾的法律意識、防範意識,及時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保護好人民民眾合法權益,推進市域...
《山西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檔案。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現將《山西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雲南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
印發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內政辦發〔2023〕11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
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總責,依託省打擊及處置非法集資和證券違法活動工作領導小組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督促指導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協調解決...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就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提出如下意見: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領導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
《重慶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實施細則》是2023年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實施細則。印發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實施細則的通知 渝府辦發〔2023〕11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6〕26號)檔案精神,有效防範化解非法集資風險隱患,依法妥善處置...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明確牽頭負責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人員,並督促、指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做好防範非法集資宣傳和線索報告等工作。上級人民政府應當督促、指導下級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區域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教育、民政...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明確牽頭負責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人員。第五條 省、設區的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是本級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牽頭部門。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明確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牽頭部門。防範和處置...
你會《關於審定印發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工作機制的請示》(銀監字〔2006〕18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建立由銀監會牽頭的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檔案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2023年12月31日,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黔府辦發〔2023〕22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印發《黑龍江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試行。全文內容 黑龍江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防範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