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島市地表水功能區劃》的通知在2000.03.29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島市地表水功能區劃》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0年03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0年03月29日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島市地表水功能區劃》的通知在2000.03.29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島市地表水功能區劃》的通知在2000.03.29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島市地表水功能區劃》的通知 頒布單位 青島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0.03.29 實施時間 2000.03.29 各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部門:現將《青島市地表水功能區劃》印...
第十一條 水功能區劃由市及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擬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因社會經濟條件和水資源開發、利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需要對水功能區划進行調整時,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許可權會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
青島市生態環境局,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備案審查同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青島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關於青島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青島市生態環境局(以下簡稱市生態環境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貫徹黨中央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
青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於2021年8月26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
青島市水利局1998年,主要負責青島全市的水利開發利用和防汛抗旱工作,辦公地點位於山東省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水行政等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保護地表水的需要擬定水功能區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水行政等部門備案後向社會公布。經批准公布的水功能區劃不得擅自變更。確需進行調整的,應當按照原批准程式辦理。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第十五條 經批准的水功能區劃是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開發利用水資源的活動以及向水體排污,不得降低水功能區劃確定的水體功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水功能區對水質的要求和水體的自然淨化能力,核定該水域的納污能力,向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該水域的限制排污總量...
《青島市嶗山風景區條例》於2016年8月31日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本條例共6章63條, 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按照原規定執行。修訂信息 青島市嶗山風景區條例 (2016年8月31日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
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進一步加強水資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關於《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暫行辦法》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水資源保護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關於加強閘壩調度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洪澇和乾旱地區水資源保護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關於印發中國水功能區劃(試行)的通知 關於加強江河湖庫水質監測工作的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根據《國務院關於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發展規劃的批覆》(國函〔2009〕138號)精神,現將《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黃河三角洲位於渤海南部的黃河入海口沿岸地區,土地資源優勢突出,地理區位...
未經批准的在用飲用水水源,應當依法履行報批手續。對不符合地表水功能區劃和國家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不能保障供水安全的在用飲用水水源,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予以關閉。關閉前,市人民政府、相關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實施替代供水措施。第四十三條市城區、縣(市)應當建設城市應急水源或者備用水源。應急水源...
禁止圍湖造地,擅自填埋或者圍墾河道、濕地以及其他影響水庫、河道功能的行為。第十七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保護地表水的需要擬定水功能區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向社會公告。第十八條 水功能區邊界應當設定明顯標誌。任何...
完善政府負責、環保部門統一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環境管理體系。充分發揮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的作用,促進部門間協同聯動與信息共享。把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環境容量、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風險評估等作為區域和產業發展的決策依據。依法對重點流域、區域開發和行業發展規劃以及建設項目開展環境影響...
指導水利普法教育工作;承辦機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
曹勇,現任陝西省漢中市生態環境局略 陽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工作分工 負責環境監察、尾礦庫環境應急管理、企業自行監測;負責重點行業風險源排查整治、環境應急、環境安全防控、信訪維穩反恐、安全生產、掃黑除惡等工作;負責減排目標落實、污染物總量控制、排污許可和排污權交易;負責城鄉工業污染源防治、地表水環境、...
(十三)實施水資源節約利用。全面實施《山東省“十一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山東省地表水水功能區劃》、《山東省淺層地下水超採區劃》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海水利用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07〕32號)、《山東省節約用水辦法》(省政府令第160號)。加快實施電力、造紙、紡織等重點行業節水改造及礦井...
(三)羅平縣水務局水政水資源科 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承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
(六)水生態環境科。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重點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建立和組織實施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組織實施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參與排污許可證(水污染物)的審核管理工作。(七)...
以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為重點,嚴格控制陸源污染,強化直接排海工業點源控制和管理,使其穩定達標排放,削減各相關城市入海污染負荷,確保近岸海域達到環境功能區劃標準。確保海水浴場和青島奧運帆船賽區範圍內水質達標。到2010年,大中型港口全部建設廢水、廢油和垃圾回收處理裝置,200總噸及以上的船舶及經核定載運10人以上的...
(一)生態功能分區 按照區域生態特點及主導生態功能將全省劃分為不同的生態功能區,採取保護、恢復和治理等措施,維持和恢復各生態功能區的生態服務功能。根據《生態功能區劃暫行規程》,將全省劃分為5個生態功能區(見附屬檔案2)。1.魯東丘陵生態區 魯東丘陵生態區位於濰河、沭河以東,包括青島、煙臺、濰坊、威海、...
全面完成濟南裕興化工廠鉻渣污染場地修復工程、加快推動青島紅星化工廠土壤修復工作的開展。加強石油污染和農田農藥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五)海陸統籌,加強海洋及港航污染防治 加強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堅持陸海統籌,削減陸源入海污染負荷,強化直接排海點源控制和管理。完成近岸海域功能區劃調整。制定實施流域-河口-近岸...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會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組織擬訂主要江河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
4.2.3.6企業相關地表水、地下水、海域、大氣環境功能區劃,受納水體(包括支流和幹流)情況及執行的環境標準,區域地表水、地下水(或海水)及區域環境空氣執行的環境標準。4.2.3.7企業下游供水設施服務區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聯繫方式;取水口名稱、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經緯度)等,服務範圍內灌溉面積、基本...
根據流域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明確區域環境準入條件,細化功能分區,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建立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實行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已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要實施水污染物削減方案,加快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到2020年,組織完成市、縣域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環境保護部...
負責並監督實施全市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的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負責全市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污染源限期治理、污染集中控制等制度的實施;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市地表水功能區劃、水源保護區、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等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全市...
負責全省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和監督實施本省地表水體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規、相關功能區劃以及規劃計畫;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本省水環境管理相關標準;組織測算並確定地表水環境容量,開展地表水環境承載力評估;承擔重點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江河、湖庫等新建、改建和擴大排污口的審查工作;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
負責全縣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監督實施水體污染防治政策、規劃、法規和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組織實施水功能區劃,論證水體納污能力。組織實施水體斷面考核制度。擬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監督實施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牽頭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整治。承擔涉水排污口設定...
發布單位 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落實落細落出成效,到2025年全面達到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指標要求,確保全市空氣品質有所提高,市域範圍內河道水質穩中向好,湟水流域水環境質量繼續改善,土壤和輻射環境質量保持本底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
(十八)負責推進城鄉水務一體化建設。負責全區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積極推進職能有機統一的城鄉水務管理體制,統籌推進城鄉水務一體化進程;負責保障城鄉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負責全區河道的綜合整治及水生態、水環境的建設與管理。(十九)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編制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擬訂水功能區劃並監督...
(一)負責落實國家生態環境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市級生態環境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單位)擬訂全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單位)擬定並監督實施生態環境功能區劃。(二)負責全市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