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作業安全規範》是2020年6月16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作業安全規範
- 標準號:QX/T 560—2020
- 批准發布部門:中國氣象局
- 發布日期:2020-06-16
- 行業分類: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實施日期:2020-09-01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作業安全規範》是2020年6月16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作業安全規範》是2020年6月16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備案號:73307-2020備案月報: 2020年第6號(總第242號)1...
防禦雷電災害重點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包含雷電災害應急內容的演練,並做好記錄和存檔。第五章 應急回響與處置 第二十二條雷電天氣時,有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相應的防禦指引或者標準規範,可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一)發出警示信息;(二)組織人員撤離、對留滯人員提供安全防雷避險場所;(三)停止作業、切斷危險...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接地與防雷是施工現場用電基本保護系統的主要組成部分,各施工企業要以職工宿舍、臨時工棚、設備配電及臨時照明線路等為重點,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和《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加強現場用電管理,切實做好施工現場用電防雷接地和防雷裝置設定。完善各項技術保障措施,...
2009年3月31日,《石油與石油設施雷電安全規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09年12月1日實施。檔案全文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石油和石油產品在生產、輸送、貯存過程中避免或減少石油設施雷電危害的基本原則和措施。本標準適用於石油設施的雷電安全防護。2 規範性...
未組建工會的生產經營單位,由職工代表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第十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省級和設區的市級有關部門可以結合有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按照規定組織擬定安全生產地方標準、管理規範。省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經其批准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第八條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職責:(一)組織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有關規範;(二)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維修、保養、改造等環節和鍋爐、壓力容器進出口進行監督檢查;(三)按規定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考核發證工作;(四)按規定對特種設備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統計分析;(五)參加特種設備科研...
第十八條 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生效期間,重點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實際,按照相應的防禦指引或者標準規範,採取防禦措施。不同類別的重點單位還應當採取下列重點防禦措施:(一)人員密集場所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等重點單位接收到颱風、暴雨、雷電等預報預警信息時,應當對因天氣原因滯留的人員提供臨時安全避險場所...
第十二條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有效期間,不同類別的重點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標準規範或者防禦指南,採取加固施工作業設施、切斷危險電源、停止危險作業、應急疏散、向滯留人員提供臨時安全避險場所等氣象災害防禦措施,執行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發布的停課停工停運決定,避免、減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鼓勵重點單位通過保險...
農村學校和雷電災害風險等級較高的村民集中居住區應當安裝雷電防護裝置,並列入農村社會公益事業建設計畫。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指揮協調機制,明確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在災情出現之前及早安排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作業規範和操作規程,並向...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建築物、構築物雷電防護裝置的安裝和維護開展安全檢查,督促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及時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雷電防護裝置並進行維護。第十六條 建設工程項目的雷電防護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機構檢測合格。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按照標準規...
其主要原因是一些建設項目防雷工程的設計、施工不符合國家規範,有的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性能年久失效,不但不能防雷,反而會引雷。氣象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了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對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國務院第412號令規定,防雷裝置檢測、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認定,由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實施;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應當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出具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必須全面真實可靠,並作出合格性判斷的結論。市、縣(市、區)氣象主管機構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單位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第十五條 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和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
第三十一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依據當地風能、太陽能可利用程度和資源區劃,做好氣候資源利用工作。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大型風力和光伏發電項目,促進風能、太陽能資源規範有序利用。開發利用風能、太陽能等氣候資源,其範圍和強度應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符合環境保護要求,避免或者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三)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範、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前款規定的雷電防護裝置未經設計審核或者設計審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經竣工驗收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二十六條 易燃易爆等危險環境場所的雷電防護裝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每半年檢測一次。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區的...
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和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遊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範、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其雷電防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由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未經...
第二十八條 投入使用後的雷電防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每年的三月至五月檢測一次,其中易燃易爆場所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並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進行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對檢測結果負責,並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抽檢。第二十九條 在...
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加強交通、道路運輸、高空作業等避風避險的規範管理。電力、水利、通信、供水、排水、供熱、供氣等單位應當加強對自來水、排水、供熱、供氣管道以及供電、通信線路的巡查,採取防凍措施,做好積雪(冰)清除、管道疏通、線路維護等工作。第二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負責雷電災害的防禦、調查和鑑定,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防雷裝置安全的檢測工作。第二十七條根據國家和本省規定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的場所或者設施,按照防雷技術規範、技術標準安裝防雷裝置。氣象部門應當加強對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組織管理,做好雷電監測、預報預警、雷電災害調查鑑定和防雷科普...
氣象災害防禦相關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制定行業規範,開展防災減災培訓,提升專業技術能力和行業服務水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 第四十三條(學校教育) 學校應當在教育部門、氣象主管機構的指導下,把氣象災害防禦知識納入有關課程和課外教育內容,定期開展科普宣傳、應急演練等活動...
第九條 省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會同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禦技術標準體系,指導和規範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第二章 預 防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開展氣象災害普查,建立氣象災害資料庫並及時更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編制氣象...
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組織必須具備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條件,並使用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要求的技術標準的作業設備,遵守作業規範。第三十一條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強對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組織管理,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雷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安裝...
近年來,因雷電災害造成部門或單位計算機網路癱瘓的事件時有發生。其主要原因是一些建設項目防雷工程的設計、施工不符合國家規範,有的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性能年久失效,不但不能防雷,反而會引雷。國務院第412號令將“防雷裝置檢測、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單位資質認定”作為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由氣象主管部門負責。針...
第二十一條 國家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易燃易爆場所,計算機信息系統 、廣播電視系統、通信系統和其他弱電設備,應當安裝雷電災害防護裝置。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規範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
屬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遊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範、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的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建設單位應當向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氣象主管機構應當...
發生乾旱、冰雹、森林火災和人畜飲水嚴重短缺的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適時安排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機構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規定必須安裝防雷裝置的場所或者設施,應當按照國家防雷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安裝防雷裝置。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指導農村地區做好雷電災害防禦工作,引導農民建造符合...
第二十八條 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和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遊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範、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其雷電防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
第十九條 下列可能遭受雷擊的建(構)築物、場所、設施和系統應當安裝雷電災害防護裝置:(一)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築物;(二)物資倉儲場所;(三)易燃易爆場所;(四)通信、廣播、電視設施;(五)工業自控、監控設施;(六)計算機網路系統;(七)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需要...
防雷裝置的設計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防雷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經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審核,審核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氣象主管機構的要求修改設計方案;未經審核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氣象主管機構接到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後,應當根據具有相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第四十五條 氣象災害防禦相關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制定行業規範,開展防災減災培訓,提升專業技術能力和行業服務水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增強防災避險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主動獲取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在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合理安排出行計畫,儲備...
氣象災害防禦相關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制定行業規範,開展防災減災培訓,提升專業技術能力和行業服務水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第三十八條(學校教育)學校應當在教育部門、氣象主管機構的指導下,把氣象災害防禦知識納入有關課程和課外教育內容,定期開展科普宣傳、應急演練等活動,培養和提高學生的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