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安全管理辦法》是 為了加強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的安全管理,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安全管理辦法》於2023年11月13日經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安全管理辦法
- 發布時間:2023年11月18日
《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安全管理辦法》是 為了加強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的安全管理,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安全管理辦法》於2023年11月13日經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安全管理辦法》是 為了加強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的安全管理,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加強對氣象災害高風險區域內單位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氣象災害防禦設施、防禦措施和防禦管理情況。氣象災害高風險區域內的單位應當將氣象安全保障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每年至少開展...
應對暴雨、乾旱等災害時,當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按照《青海省防汛抗洪應急預案》《青海省抗旱應急預案》已啟動應急指揮機制時,省指揮部服從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省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開展防禦工作。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
省氣象部門要儘快制定氣象災害預警部門聯動制度和氣象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明確氣象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許可權、流程、渠道和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電信運營企業和其他公眾傳播媒介共同參與的重大氣象災害...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重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海省重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發布單位 青海...
2019年4月1日,《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氣象安全保障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廈門市氣象局、廈門市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重慶市氣象局、福建省泉州市氣象局。主要起草人:潘敖大、李良福、張珍珍、任艷、楊超、蔡河章、王彥明、...
為了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1] 中文名 青海省防震減災條例 頒布時間 2015年9月25日 頒布單位 ...
第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氣象災害特點,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協助本地人民政府做好氣象災害防禦知識的宣傳和氣象災害應急演練工作。第十八條 大風(沙塵暴)...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的氣象安全管理,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江西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二、進一步健全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機制 根據《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務院第570號令)、《青海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省政府第63號令)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電信...
氣象主管機構應當通過編印預警信號宣傳材料等多種方式宣傳氣象災害防禦知識,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應當做好預警信號宣傳的相關工作。第十三條 承擔預警信號傳播工作的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不...
發布單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突出重點區域,開展隱患調查和動態巡查 (一)加強調查評價,提高基礎研究程度。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完成23個以縣為單元的地質災害易發、高發縣的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和地質災害形成機理研究與風險評價工作;提高...
《青海省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發布辦法》是 為規範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的發布,有效防禦和減輕氣象災害,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的規定,結合青海省實際制定。由青海省人民政府於2004年7月29日發布,自2004...
為進一步做好2013年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青海省地質環境保護辦法》(青海省政府令第72號)的有關規定,結合全省地質災害重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河南省實際,制定《河南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該辦法於2022年7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1號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制定背景 加強對...
本辦法所稱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以下簡稱重點單位),是指在發生颱風、暴雨、雷電、大風、高溫、寒冷等災害性天氣時,容易直接或者間接造成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或者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第三條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確定並公布本...
《江西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是為提升氣象災害防禦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規範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管理、加強專業服務,2023年3月1日起江西省施行的辦法。發布信息 2023年2月27日,《江西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青海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青海省水情預警發布管理辦法》《...
關於標準名稱修改的說明:根據2017年3月1日實施的《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氣象安全保障規範》(QX/T 336-2016)中關於“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的稱呼,原名稱“雷電敏感單位”不夠準確(在徵求意見中專家也提出該名稱不準確),故修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