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試行)

《雲南省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試行)》是經雲南省人民政府同意,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的辦法。該《試行辦法》自2022年10月25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試行)
  • 實施時間:2022年10月25日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發文字號:雲人社通〔2022〕48 號 
發布通知,內容解讀,

發布通知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雲南省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雲人社通〔2022〕48 號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雲南省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為充分發揮職業技能競賽在技能人才選拔和培養方面的示範引領作用,加強和規範我省職業技能競賽管理,加快推進全省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雲南省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 年10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容解讀

政策依據
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印發“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102號)、《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人才服務現代產業發展的十條措施>的通知》(雲辦發〔2022〕9號)、《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技能雲南”行動的意見》(雲政發〔2021〕28號)。
工作目標
以構建具有雲南特色的競賽體系為目標,加強和規範我省競賽管理,加快推進我省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培養競賽梯隊選手,打造競賽優勢項目,不斷提升我省參賽選手競賽成績,引導我省廣大技能勞動者走“技能成才、技能報國”之路,營造全社會重視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圍。
主要內容
《試行辦法》共十章四十六條,主要對競賽體系、競賽計畫、組織實施、技術工作、競賽集訓、激勵措施、經費保障、監督管理等內容進行了明確和規定。
第一章為《總則》。闡述了《試行辦法》的制定依據、適用範圍、競賽定義、組織原則等,明確了我省競賽工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領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統籌管理。
第二章為《競賽體系》。競賽體系是競賽工作的基礎工程。《試行辦法》第二章明確了我省競賽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全省競賽分為三級,省級競賽分為三類,積極構建以世界技能大賽為引領,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為龍頭,省級競賽和地方競賽為主體,企業和院校競賽為基礎,具有我省特色的競賽體系。
第三章為《競賽計畫》。實行年度競賽計畫制度是競賽工作的重要內容。《試行辦法》第三章明確了我省競賽工作實行年度計畫制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制定年度競賽計畫。同時還明確了競賽主辦、承辦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第四章為《組織實施》。規範競賽組織實施是各項賽事順利開展的根本保證。《試行辦法》第四章明確了競賽實行主辦單位負責制,對競賽組織過程中主辦、承辦和協辦單位的職責,組織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的建立,競賽籌備各環節的組織實施作出了規定和要求。
第五章為《技術工作》。技術工作是競賽工作的核心所在。《試行辦法》第五章對競賽技術工作進行了說明,明確了技術檔案的構成、編制,競賽試題的命制、技術檔案公布及競賽工作總結等內容。對執裁人員、監督仲裁工作也進行了具體明確和要求。
第六章為《競賽集訓》。競賽集訓是提升選手技能水平、提高競賽成績的重要環節。《試行辦法》第六章重點闡述了省級競賽集訓基地的申報條件、組織評審等有關工作。
第七章為《激勵措施》。競賽激勵是提高參賽選手積極性、激發競賽活力、擴大競賽影響的重要抓手。《試行辦法》第七章明確了我省競賽激勵措施為:競賽主辦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合理設定競賽獎項;對獲得競賽優勝獎及以上名次的選手按照相關規定晉升職業技能等級;按照《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技能雲南”行動的意見》(雲政發〔2021〕28號)等檔案依法依規兌現競賽獎勵政策。
第八章為《經費保障》。競賽經費是競賽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試行辦法》第八章明確了競賽資金由主辦、承辦及協辦單位自籌解決。各地結合實際可安排資金支持重要賽事組織及承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根據年度省級競賽計畫申報部門預算。競賽工作經費可用於競賽組織實施及與賽事相關的其他開支。
第九章為《監督管理》。強化監督管理是確保競賽公平公正的重要方法。《試行辦法》第九章對競賽工作的監督管理內容進行了明確。
第十章為《附則》。明確了《試行辦法》的解釋權和生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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