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陽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由隆陽區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陽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隆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14年9月5日
- 施行時間:2014年9月1日
隆陽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由隆陽區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隆陽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由隆陽區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導語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委、辦、局:《隆陽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已經2014年8月25日第四屆區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
《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推進城鄉統籌發展,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為進一步發展和規範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辦法信息 索 引 號:006939748/2014-00492 分類:財政、...
楚雄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由楚雄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導語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門,楚雄開發區管委會: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檔案精神和要求,現將《楚雄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農村社會保險司 實施辦法 雲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全省公平、統一、規範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
溫州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溫州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2009年12月28日以溫政令第114號發布,根據2012年2月10日溫政令第132號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將辦法名稱改為《溫州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並對辦法條文中有...
六盤水市貫徹落實《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意見 實施地區 六盤水市 六盤水市貫徹落實《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意見 [1]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
《銅陵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銅陵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發布的辦法。通知檔案 銅陵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銅陵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銅政﹝2011﹞76號 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
第三條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即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的制度模式。第四條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由市、縣(市、區)兩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將其列入市、縣(市、區)兩級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
現將《江蘇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江蘇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基本介紹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省社會養老保險體系,根據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依據《國務院...
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由省人民政府根據中央方針確定,試點縣(市、區)制定具體操作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
實施辦法 綜述 廣東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 為加快建設覆蓋全省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和《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據了解,浙江省2009年9月22日出台《關於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將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納入養老保險體系。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繳費標準設...
第一條 為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保障城鄉居民老有所養,完善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和統一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人員資格確認工作,維護社保基金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確認經辦規程(暫行)》《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 川府發[2011]30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四川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四...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天津市於2014年以津人社局發〔2014〕89號發布的檔案。檔案發布 【政策檔案】: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發文字號】:津人社局發〔2014〕89號 【執行時間】:2015年1月1日 檔案...
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促進城鄉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 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
第十九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實施後,戶籍由市外遷入本市,年齡不滿55周歲的居民,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其在原籍已參保的個人賬戶信息可轉入;年滿55周歲及以上的居民,按20%的繳費比例由本人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
《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是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公文。簡介 為確保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08?49號),以下簡稱《城鄉居民...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GB/T 31597-2022)是2022年3月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社會保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國家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GB/T 31597-2022)規定了城鄉居民...
第四條經辦機構應當自城鄉居民繳費之月起,按照本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其全部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第五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參照《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津勞...
為建立健全覆蓋我市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適用範圍)戶籍關係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年滿16周歲及以上年齡的農村居民,以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以外的城鎮...
同時,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把好事辦好辦實。若有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三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
(四)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第三條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採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實行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及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養老待遇支付辦法。第四條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家庭養老...
第一條為進一步發展和規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
各地應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1〕16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會〔2011〕3號)的規定,加強城鄉居民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