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主要分類,差異原因,解決建議,領取條件,異地取現,方案調整,統籌安排,資金管理,缺口與空賬,產生原因,埋下隱患,解決辦法,發展困局,國外現狀,養老金並軌,中央調劑,相關連結,延長繳納,專家評論,
法律法規
2015年6月29日,中國人社部、財政部聯合發布了《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13日。伴隨著養老改革的紮實推進,參保人數持續增加,基金規模不斷擴大,養老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應時出台。8月23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由國務院近日正式頒布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這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史上的一項大事和重大突破,標誌著數以萬億元計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望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上的新力量。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主要分類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
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準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
民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差異原因
(一)計發基礎不同造成的差異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基礎是社會平均工資,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新人”為例,其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水平高於社會平均工資,這也加大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差距。1999—2009年,各年機關和事業單位平均工資都高於全國平均工資水平。就養老金替代率而言,據鄭秉文測算,1997年中國企業職工的社會平均工資養老金替代率達76.3%,以後逐年下降,到2008年只有47.7%。說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的速度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而與機關事業單位比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只有機關事業單位的一半多。
(二)養老制度與
薪資結構的不匹配導致人們對退休雙軌制深惡痛絕
中國計畫經濟體制遺留下來的保障模式是低工資,高福利,相當於在職時已將部分資金交給國家,國家則提供養老醫療等保障。機關事業單位則是延續這一制度,它的制度假設是基本工資不高,所以養老不要繳費。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依據的制度假設是職工的薪酬里已包含延期收入,延期收入可用於繳納養老保險費。
因此在現行雙重退休金體制下,只有企業員工的在職收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雙軌制才是合理的。然而,由於經濟結構存在不合理現象,企業之間的收入差距很大,有的壟斷企業員工收入遠遠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的中小企業員工收入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收入也呈現多元化趨勢。人們忽視了行業間和行業內的薪資結構差異,而集中關注部分高收入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高工資、高福利現象,並對此表達強烈不滿。
(三)
企業年金制度的自願實施將造成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差異持續擴大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基本養老保險保證公平,企業年金體現對工作期間的激勵。基本養老保險的設計初衷是為了滿足人們的基本生活需要,所以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不高,加上企業年金之後才能保持一個較高的替代率。由於企業年金制度是企業自願實施的,很多企業考慮經濟情況沒有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亦有部分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後又終止該制度。這種局面導致退休工人最終領到的養老金只有基本養老金,即企業退休人員只領取了制度設計者設計的部分養老金,所以感覺待遇較低。而現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既包含了基本保障部分,又包含了激勵成分,所以金額很高。很多民眾並未看到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缺失,只是看到養老金最終結果的差異,於是不滿情緒在滋生蔓延。如果不改變企業年金制度的自願性質,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差異將會持續擴大,最終成為威脅社會穩定的又一重大隱患,必須及早解決這一問題。
(四)養老金調整機制的不同使二者的差距未能消除
公務員退休金的主體部分是基本退休金。隨著物價和社會平均工資的不斷增長,公務員的退休金也需調整。公務員基本退休金是按在職職工工資增長率調整的,其調節辦法是: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併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準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準。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是以調整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為基礎的,按照一定比例增加。例如,2011年1月,國家決定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而2006年到2009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工資總額年均遞增為18%,高於10%的養老金增幅。
公務員退休金按工資上漲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低於工資上漲率的比率調整,而且他們的基數不同,公務員調整基數包括全部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數只是基本養老金,基數和比率均低的結果造成二者的絕對數差距並未縮小,只是它們之間差距的相對比例有所下降。
解決建議
1 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構建全民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現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缺陷在於個人不繳費,責任完全由國家承擔。不僅國家的負擔較重,而且引起繳費人群企業職工的不滿,形成新的社會不公平感。從養老金領取結果來看,上文已經述及,大部分退休職工只領取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則領取全額養老金,造成了企業退休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的巨大差異。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矛盾和攀比。因此必須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在機關事業單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構成的養老保險體系,以形成全國不分單位性質,同級別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替代率相等的情形,進而減少人們的不公平感,增進社會和諧和穩定。
2 調整養老金替代率政策
在現有養老保險對老年人生活保障程度的設計中,政策制定者假設每位退休人員都有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儲蓄性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的職能只是保證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較低。但現實是很多企業職工缺乏企業年金,更不用說儲蓄性養老保險。2011年來,全國參加企業年金的人數為1577萬人,當年城鎮就業人數35914萬人,參保率只有4.39%。[10]因此,在設計養老保險替代率時,要考慮沒有企業年金的退休人員。同時,替代率的設定也要考慮絕大多數離退休人員的實際生活開支需要,對過高的養老金進行限制或稅收調節。
3 最佳化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補助政策
自2005年起,中國已連續九年十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通過十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的總體待遇水平翻了一番,企業退休人員的生活得到明顯改善,也部分緩解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之間的養老金差距。但這種調整在時間和比例上都不確定,是一種沒有規律的臨時調整辦法。國家已經認識到這一問題,在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裡提到要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但具體操作辦法尚未出台。本文認為需要根據精算平衡原理,建立一個和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率聯動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長效調整機制。
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異地取現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7日發布訊息稱,從2014年8月1日起,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而前2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筆之後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銀監會印發的《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從2014年8月1日起實施。通知第二條規定:“商業銀行免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本行簽約開立的個人基本養老金(含退休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異地(含本行櫃檯和ATM)取現手續費。”
據介紹,8月1日實施時,仍通過銀行專用存摺、借記卡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在存摺上和卡對賬單上進行養老金標識。人社部等要求,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變更時,各地要同步做好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的切換工作。
方案調整
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規定: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
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
1997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中更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畫,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
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
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
從2008年1月1日起,全國42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標準再度上調。人均增加10%,為100元左右。2008年至2010年將繼續上調三年,且上調幅度高於前三年,到2010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將超過1200元。
根據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報告的安排,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了1263億元用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於2009年的增幅,全國總工會有關人士表示,這只是一個平均數,各地養老金調整水平會有所差別。根據2008年各地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待標準,人均增漲最高的省份為北京,每月增長200元,最低為安徽,每月增長55元。
從200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將增加110元左右。這也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中央在當前經濟形勢相當嚴峻的情況下推出這項計畫中的政策措施,顯然有著更深層的意義。
2012年,國家決定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幅度按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50元左右。2011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人均每月基本養老金達到1531元。
2013年1月9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退休高工、高齡人員等群體適當再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有關規定予以傾斜。
2013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關於參保人員延長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中明確,從2014年起,在本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0年,但全部繳費不滿15年的外地戶籍人員,可申請延長補足不滿年限後,再辦理退休手續。
2014年1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項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會議確定從今年元旦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
2014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提高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經過10年連續上調,中國月均養老金將超過2000元,比2005年增加近兩倍。全國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將因此受益。
2015年1至3月份,中國社保基金總收入為1萬0495億元,同比增長15.1%;總支出為8558億元,同比增長17.1%,支出增幅繼續高於收入增幅。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決定》明確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
經國務院批准,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為27.3%,提高待遇從2014年7月1日算起。
2015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迎來第11次上調,預計將有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
2015年4月24日,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導,人社部今天澄清:養老金個人賬戶的餘額可依法繼承,不存在所謂“充公”問題。
2016年3月2日,人社部稱:養老金投資運營不會影響按時足額發放。
2016年4月,發布《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6.5%左右。
2018年1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
統籌安排
出台暫行辦法
2009年12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暫行辦法明確,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單位繳費的12%;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係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係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則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在當前形勢下,轉移接續辦法的出台對解決現實問題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推動了社保制度建設
一是養老保險關係實現跨省轉移接續使制度更加公平,從源頭上解決了異地就業養老關係跨省轉續難的痼疾,保護了跨省流動就業參保繳費和間斷性就業的養老權益,確保了農民工享受同城鎮企業職工一樣的養老保險待遇,在促進制度公平上是一個進步。
二是為擴大覆蓋面打開了一個通道。現有的養老保險制度在城鎮企業職工中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其死角和難點在於流動人口和靈活就業人員,由於以前社保關係難以轉移,或只退個人賬戶,使得大多數流動人員不願意參保或退保。暫行辦法為農民工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打開了一個橫向通道,拆除了主要藩籬,敞開了一扇大門,為落實2020年實現全覆蓋克服了一個制度難點。
三是有利於消除社保制度碎片化。將城鎮靈活就業和農民工這兩個群體的轉續辦法合二為一,不僅同時解決了這兩個群體的轉續難問題,而且為解決養老保險制度的碎片化問題打下基礎。
(二)有利於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實現養老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打破了地區分割、城鄉分割的壁壘,解決了參保人員因就業地的變換和間斷性就業而喪失養老保險權益的問題,廣大農民工可以放心參保。同時,還會提高這個群體的自信心,改變這個群體的社會心態,促進其在都市生活中的融合,防止社會矛盾激化,促進社會穩定。
(三)有利於經濟建設一是有利於加速城鎮化進程。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積極推進城鎮化和放寬中小城市戶籍限制。流動人口社保關係無障礙轉移接續將促進農民工的農轉非,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進城落戶和定居的歷史進程。二是有利於形成全國勞動力大市場。勞動力的自由流動,生產要素的再分配會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增加經濟效益,促進經濟成長。三是有利於穩定農民工消費預期。農民工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群體,一支不可替代的建設大軍,也是一支重要的消費群體。轉續難的問題解決之後,農民工實現應保盡保,將會穩定其消費預期,建立消費信心,提高農民工的整體生活標準,客觀上可以促進經濟成長。
經辦工作接續
(一)深入學習掌握暫行辦法主要內容
為貫徹實施好暫行辦法,首先要認真學習領會其基本內容和要點,主要包括:跨省轉移。各地辦理跨省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係要按照暫行辦法統一規定的轉移資金量、統一的轉移經辦規程,從而實現勞動者跨省流動就業情況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順暢轉移接續。
轉移統籌基金。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還要按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的12%轉移單位繳費。
一地領取。讓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都能明確在一個地方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首先依據戶籍所在地;當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時,按照“從長”(繳費滿10年的參保地)和“從後”(有幾個參保地繳費都滿10年則按最後的參保地)的原則確定待遇領取地;如果沒有超過10年繳費的參保地,則轉回戶籍所在地。
權益累計。流動就業參保人員養老權益必須累計計算,在不同地方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當參保人員中斷繳費時,由原參保地保留其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今後無論在何地再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前後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同樣待遇。農民工在城鎮流動就業參保繳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或以上的,可以同城鎮參保職工一樣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終止退保。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期間中斷繳費時,由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繼續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開具參保繳費憑證,不再辦理退保手續。
(二)進行精準快捷的經辦操作
首先,要根據暫行辦法結合本地的實際制定合理的經辦程式和操作辦法,對參保人員繳費憑證管理、個人賬戶轉移管理(包括跨統籌範圍轉出管理,跨統籌範圍轉入管理)、臨時賬戶的管理、跨省重複繳費人員的賬戶處理等進行詳細的安排。
第二,在操作中認真審核跨省轉移人員申報條件,對確認符合轉移條件的人員,應將基本信息準確錄入系統,按規定辦理轉移續接手續。對轉入人員,要認真核對轉入基金額,將轉移基金匹配錄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及個人賬戶。
第三,基金管理部門要將轉移的基金情況準確及時錄入系統,記賬、分賬。
第四,各個地區經辦機構要密切銜接,操作精準快捷,發現問題及時聯繫解決,確保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工作按規定時限及時完成,切實為轉移人員做好轉移接續經辦服務。
實現統籌鋪路
(一)建立全國統一的信息系統平台
手機卡、銀行卡能全國漫遊,社保卡也要全國漫遊!這就是金保工程要追求的目標。當前,每個統籌範圍都有自己獨立的信息管理系統,在轉移接續過程中很多環節都要手工辦理,填表、蓋章、提供證件,手續複雜。因此要儘快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信息庫,實現社會保險關係在全國範圍內聯網與信息共享。
首先,以建立地市一級社保信息網路技術服務為基礎,逐步實現地市間、省市間的聯網與信息共享,為流動性強的農民工在接續社會保險關係時提供快捷、準確的服務,最終實現全國社會保險關係信息的互聯互換。
其次,設立“網上社會保險個人服務視窗”,直接受理流動人員的參保,這樣既簡化程式,又提供了“足不出戶”的全方位服務。
第三,研製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險登記、繳費記錄表/卡,使農民工不論在哪個城市、哪個企業,只辦理一次社會保險登記,便可以此為依據,不間斷地記錄、接續和轉移。
(二)通過制度銜接提高統籌層次
1993年以來,全國實行了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經過多年的努力,統籌範圍不斷擴大,已基本涵蓋了所有城鎮企業職工,農村的養老保險制度也開始實施。但由於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統籌範圍、統籌層次各不相同,制約了社會保險制度的完善與發展。其中解決城鎮和農村保險制度銜接是個重要問題,比如年輕農民工到城市打工,未來的城市化可能使他們成為城裡人,但他們已經在農村參加了養老保險,即新農保。這就有一個他們怎樣進入到城鎮職工的養老體系問題。如果原來參加了新農保,到城裡後又參加了打工地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也需要兩個制度銜接。新農保正處於起步階段,轉移接續辦法也剛剛發布,如何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新農保銜接在一起,需要研究解決,制定配套政策,這是轉移接續的需要,也是解決制度碎片化的需要,是提高統籌層次的需要。
(三)通過立法提高統籌層次
社會保險作為一種保險制度,也要遵循大數法則,這樣才能更好地實行風險共擔。
據統計全國共有2000多個社保統籌單位,多數是縣級統籌,儘管有關部門宣布已有17個省實現了省級統籌,但多數都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只是建立了省調劑基金。
資金管理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主辦的養老金投資國際研討會於2012年5月25日在北京召開,這是繼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後,第四次召開類似研討會。研討會的主題是,分析美國發生金融危機和歐元區發生主權債務危機以來全球主要國家養老金投資管理形勢,研究改進養老金的管理運營,促進中國養老金投資運營健康發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財政部副部長李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鬍曉義、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姚剛發表主題演講,國際金融組織、國內外大型養老金管理機構和金融機構高層、國內政府部門相關領導和學者共200餘人就有關議題進行了深入討論。
戴相龍理事長分析指出,當前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的養老基金管理運營主要呈現以下趨勢:
一是養老金資產恢復增長,規模擴大;
二是在保持對固定收益產品和證券投資比例的同時,進一步最佳化資產配置,加大另類投資;
三是投資收益回升,各國存在差異;
四是歐美主要已開發國家紛紛推出應對人口老齡化養老金收支缺口的措施。面對中國老齡化進程加快、養老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加重且長期存在的形勢,戴相龍理事長提出,實現中國養老基金中長期收支平衡,需要著重解決好三個關鍵問題:
一是急需明確“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的具體要求;
二是認真測算養老保險基金中長期收支缺口;
三是促進養老金投資運營,實現養老基金保值增值。
戴相龍理事長重點介紹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管理情況。截止到2011年底,全國社保基金規模達到8688.4億元,2000-2011年的平均收益率8.4%,比同期的通貨膨脹率高出6個百分點。戴相龍理事長認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現有規模,與應對養老基金收支缺口的需要相差甚遠,與中國經濟總規模不匹配。我國政府多次提出,通過劃撥國有資產等多渠道增加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建議從中國國情出發,進一步加大劃撥國有資產充實全國社保基金的力度。
一是完善上市國有股劃撥制度,二是落實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充實全國社保基金政策,三是研究將一部分國家控股比例過高的上市中央企業的股權劃撥給全國社保基金。
財政部李勇副部長指出,實現中國養老基金收支長期平衡,是中國社會保障體系面臨的巨大挑戰。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在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投資運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基金規模迅速擴大,投資收益良好,管理運營水平不斷提高。借鑑全國社保基金的經驗,李勇副部長對中國養老基金的投資管理提出了五點意見:
一是要將保值增值放在首位;
二是要選擇有效的投資模式;
三是不斷提高運行的透明度;
四是建立切實有效的監管體系;
五是要給予適當的政策支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胡曉義副部長在演講中,介紹了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發展歷程以及面臨的挑戰。他指出,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問題關係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穩定運行和可持續發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與養老保險相關的基金已經取得了一些投資管理的初步經驗。未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需要充分參考借鑑這些經驗,並針對基金特點,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要求,有所創新。
中國證監會姚剛副主席指出,隨著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中國機構投資者初步形成了以
證券投資基金為主體、其他各類機構投資者相結合的多元化發展格局,但還存在機構投資者占股票市場的比重較低且結構不合理、養老金髮展水平滯後等問題。他表示,中國證監會將採取包括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促進養老金髮展、支持機構投資者專業化市場化運作、大力發展
QFII等境外機構投資者等綜合措施,促進資本市場和機構投資者共同發展。
2015年10月27日,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北京表示,2016年開始各地養老保險基金的結餘資金將按照統一的流程進行歸集和劃撥。目前人社部正會同財政部研究制定委託投資資金歸集和劃撥的辦法,規範資金在委託地方和受託機構之間劃入和劃出的流程,明確委託地方和受託機構協定簽署的有關要求。
缺口與空賬
2012年12月17日,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在北京發布的《中國養老金髮展報告2012》顯示,2011年城鎮職工養老金收不抵支省份達14個,收支缺口達767億元,高於2010年。
報告顯示,在32個統籌單位中(31個省加上新疆兵團),如果剔除財政補貼,2010年有17個收不抵支,缺口達679億元;2011年收不抵支的省份雖然減少到14個,但收支缺口卻高於2010年,2011年達767億元。《化解國家資產負債中長期風險》預測,到2013年,中國養老金的缺口將達到18.3萬億元。
養老金缺口在哪裡呢?缺在個人賬戶。養老費有兩部分組成:個人和企業分別按照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總額的8%和20%繳納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基金的保險費為個人繳納的8%,企業繳納的20%全部劃入現收現付的統籌基金,但是實際運行中,個人賬戶基金被用於社會統籌賬戶的資金支出,出現了“個人賬戶空賬運行”的問題。
2015年6月30日,人社部發布的“2014年中國社會保險發展年度報告”顯示,在剔除財政補貼後,全國養老金“虧空”正在逐年擴大。而2015年在全國30多個省份中,其實已有18個省的養老保險征繳收入是大於支出的,其中又以黑龍江的“虧空”最大。
2015年底,財政部公布了2014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數據。總體上看,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滾存結餘超過5萬億元,“家底”還是很厚實。2014年,本年收入23273億元,比上年增長11.9%。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18726億元,比上年增長10.1%。本年支出19797億元,比上年增長18.6%。其中,基本養老金支出19045億元,比上年增長18.4%。本年收支結餘3476億元,年末滾存結餘30376億元。
產生原因
第一原因就是轉製成本。1997年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確立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由現收現付制過渡到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這時就有兩類人的養老金存在了問題,一類是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他們沒有個人賬戶。另一類是改革前參加工作而改革後退休的“中人”,他們的個人賬戶建賬時間短。而政府不能讓這兩類人因為制度轉化而無法領足養老金,所以直接挪用在職職工的個人賬戶資金,導致了個人賬戶空賬運行。
第二個原因就是人口老齡化。中國早在2000年就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來自金羊網數據,到2020年60歲以上老人占社會總人口的比重將達到18%,到2034年將達到22.8%。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快速發展的階段,人口老齡化衝擊下中國養老金的統籌賬戶將給我國財政造成巨大的負擔,從2017年起養老金要求的財政補貼將持續上升,至2050年養老金的缺口將達到當年財政支出的20%以上。
第三個原因就是較為單一的投資渠道。養老金投資渠道非常狹窄,除了銀行和國債,幾乎沒有其他渠道。而我國的存款利率總體上不敵通貨膨脹率,實際為負利率的銀行存款處於貶值狀態。而大部分投資國債,也只是投資中短期的,真正能實現增值的長期國債處於空白。
除了以上三方面原因,企業中拖欠、拒繳現象嚴重;社保體系改革前,國企未能足額為國企員工繳納養老金;養老金挪用等也是造成空賬的原因。
埋下隱患
個人賬戶“空賬”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直接影響了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由現收先付制向積累制的轉變,並將養老金的支付風險轉移到了後代,影響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發展,也降低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公信力。
首先,個人賬戶的“空賬”直接影響了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由現收先付制向完全積累制的轉變。這種轉變勢必會影響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完全積累制的實現,最終只能使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停留在表面,無法發揮根本性的作用。
其次,個人賬戶“空賬”問題使得養老金支付風險被留給了下一代,影響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發展,也影響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公信力。個人賬戶的無積累——“空賬”問題就是將養老金支付風險轉移給了後代,風險的轉移使得人們的繳費意識降低,由此各種顯性、隱性逃費的現象就會出現,而逃費又會引起低征繳率和高繳費率的惡性循環,影響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同時造成基金收入小於基金給付需求的狀況,給社會保障制度帶來了巨大的財務風險,也增加了基金增值的壓力,使得養老保險制度的公信力以及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得到影響。
解決辦法
第一,足額徵收並擴大徵收面。一方面要使得參保的企業數量逐漸增加。由於中國養老保險的繳費率高,導致應該繳納養老金的企業逃避規定的養老繳費支出,由於近幾年政府積極引導、支持,企業參加統籌的積極性也正在逐步提高。另一方面,我國養老保險的覆蓋率正逐步提高。2009年下半年,國務院決定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1年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到012年9月底,城鄉參保人數達到4.49億元,參保率超過83%,其中領取養老金人數達到1.24億人,發放率超過95%,使我國成為世界上覆蓋面最多,受益面最廣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城鄉的養老保險體制初步形成。
足額徵收並擴大徵收面:
一方面要使得參保的企業數量逐漸增加。
另一方面,中國養老保險的覆蓋率逐步提高。
第二,做實個人賬戶。首先要界定個人產權。這是做實個人賬戶的前提。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賬戶“混賬”管理。這就為社會統籌賬戶挪用個人賬戶資金提供了制度漏洞。個人賬戶“空賬”不能激勵人們繳費積累個人賬戶,有回歸到現收現付制的危險。個人賬戶資金是來自個人繳費,用於職工個人退休後養老金支付,具有完全積累性質。社會統籌賬戶資金來自企業繳費,用於現有退休職工養老金支付,具有現收現付制性質。不同資金來源和性質的賬戶應該採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政府應當明確個人賬戶產權歸個人所有,任何部門都不得擠占挪用,個人有權選擇競爭性的基金管理公司為其投資。這樣做可以保障個人賬戶基金的安全性,使“統賬結合”真正落到實處。目前我國政府一方面要給個人賬戶適當補貼,另一方面要加大個人賬戶的資金投資運營,儘快縮小缺口。
第三,繼續推進國有股劃撥工作。2009年印發的《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中詳細介紹了國有股轉持的含義和具體方式。國有股轉持是指含國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時,按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將上市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將國有股及國有企業利潤作為全社會的資本收入進行分配,可以統籌社會財富,補充社保基金的資本金,有利於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也是多種渠道籌集社保基金精神的重要措施,是未雨綢繆、積極應對未來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養老金缺口的實際行動。然而,在當時統計的131家符合轉持條件的公司中,截至到2010年3月履行轉持義務的只有57家。因此,政府應該繼續出台相關細則,解決存在的操作問題。
第四,擴大養老保險金投資範圍。人社部2012年4月25日召開2012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人社部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模式、管理機制、政策措施等進行深入研究,抓緊制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促進基金保值增值,維護廣大參保人的切身權益。
2011年底以來,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等人多次呼籲養老金入市。2012年廣東省積累的養老保險基金1000億元委託社會保險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這裡需要注意的有:
一是廣東的養老保險基金積累結餘比較多,將1000億元委託全國社會保險保險基金理事會運營。
二是它是委託運營,委託期是兩年。
三是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全國的基本養老基金投資運營管理辦法,要對委託投資運營的問題進行統一的調整。
四是投資運營是經過嚴格的程式。
養老金入市應該是長期投資、價值投資、責任投資。
養老金要想提高資金運用的收益率,又想保值增值,必須進行多元化的投資。投資組合理論研究在不確定結果的條件,理性的投資者應該怎樣作出最佳投資選擇,把一定數量的資金按合適的比例,分散投放在許多種不同的資產上,以實現投資者投資者效用最大化的目標。當投資組合中既包括股票、債券、存款、基金等金融資產,又包括房屋、土地、商品等實物資產時,一般被稱為資產組合。投資實踐表明:即使是由兩種完全正相關的金融資產構建的組合,在大多數情況下其標準差也比單項金融資產要小。
第五,延長退休年齡。這是一個具有爭議的辦法。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認為,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不逐漸延長退休年齡,工作周期在人的一生中便會持續縮短,將造成日益巨大的人力資源投資浪費。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2012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提出,我國應逐步延長退休年齡,建議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延遲退休主要是應對養老金不足的問題,有專家測算,退休年齡每推遲一年,養老統籌基金就增加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約20億元。人社部稱推遲退休年齡勢在必行,對不同群體差別對待,小步慢走地推行。
在我國加快走向老齡化的情況下,養老金危機難以迴避。我國可以借鑑已開發國家經驗,根據我國實際,結合財政、金融和稅收體制改革,制定並健全適應我國的有關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法規,對資金來源、運用方向、增值渠道、收支程式、政策監督等都要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規範操作行為,建立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社會養老金的缺口問題。
發展困局
在中國,養老金一直屬於社會的核心問題。隨著中國老年人口的總數不斷提高,社會養老問題也時刻影響著管理層的整體決策。根據數據統計,當前中國60歲及以上的人口占比高達13.26%,而65歲及以上的人口占比也超出7%的全球老齡化水平。
當前國內社會存在著一種現象,即在老齡人口迅猛增加的同時,社會新增勞動力卻沒有出現顯著性的增長,有研究分析認為中國的人口紅利或將在2020年前後消失。縱觀全球的發達資本國家,不少國家同樣出現了類似的難題。以日本為例,經歷了1961年至1970年間的國民倍增發展時期後,日本的綜合國力得到迅速的提升。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增長以及社會醫療技術水平的顯著提高,本土的老年人口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暴增。更有當地的權威數據預測,2020年後日本的老齡化水平或將高達40%。
在國內通脹壓力持續高漲的環境下,近幾年社會對養老金改革的呼聲也愈發強烈。然而,經歷了多年的實踐試驗,中國式的養老金改革似乎漸行漸遠,而百姓期盼的改革方案卻遲遲沒有出台。當前中國的養老金改革深陷五大困局:
即養老金雙軌制困局:國內的養老金雙軌制屬於歷史性遺留問題。由於機關事業單位的改革進程緩慢以及涉及的制度性難題甚多,因此當前國內機關事業的養老保險制度仍沿用著1978年之前的制度。經歷三十餘年的差異化發展,養老金雙軌制已然成為當前社會矛盾的激發點。
養老金缺口的困局:有調查機構認為,2013年中國的養老金缺口可能達到18.3萬億。可以想像,假設該預測成立,當前社會養老金缺口將占國內GDP總值的35%。巨大的養老金缺口也必定影響著國家的財政支出,也會為國家財政帶來巨大的填補壓力。
養老金儲備困局:根據數據統計,當前中國養老金儲備規模僅為
GDP總額的2%,該數值遠遠低於全球的平均水平。需要注意的是,養老金個人空賬持續增長是當前的主要問題。
養老金投資營運困局:按照數據統計,新農保、城居保以及城鄉保三項保險的累計結餘約55%的數額基本屬於活期類存款。養老金進入股市等投資渠道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
延遲退休的制度困局:隨著養老金缺口的持續擴大,延遲退休年齡以及增加個人繳納費用成為緩解社會養老金缺口的主要方式。然而,盲目採取上述的緩和方式必將會引發社會的不滿。
養老金收不抵支
2014年10月30日,財政部公布了2013年全國社保基金決算的報告,2013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金收入是20790億元,比上年增長了14%,支出是16699億元,比上年增長了20%。有專家預測,職工養老保險如此運行下去,年底將出現收不抵支的情況。
不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認為,“雖然基金支出的增幅大於收入的增幅,但養老基金的總收入仍然是大於總支出的,能夠確保當期養老金的發放和支付。”他還強調,造成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支出增幅大於收入增幅的主要原因是這些年國家加大了對民生的投入,養老保險受益人群的範圍更廣了,同時保障的水平也更高了。
大型險企的專業人士崔鵬認為:支出增速連年大於收入增速的主要原因有二:
首先,收入的一部分拿去填補了過去的
隱性債務,造成了支出增加;
其次,近幾年來,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情況和養老金支出的增長情況存在不匹配。
國外現狀
歐美一些國家除了養老金外,還有一個非常發達的保障老有所養的輔助網路。比如,美國在稅收政策上實行間接的財政轉移,支持養老金制度;德國則是每年要拿出幾百億歐元支撐其龐大的養老保障系統運轉。
而退休金的來源,各國有許多不同之處。在美國,僱主和雇員各拿出工資收入6.2%作為稅收,形成專用“社安金”。其中85%用於支付養老金,15%則用來支付殘疾金、遺屬遺孤撫恤金等其它社會保障基金。在法國,基本養老金由僱主交8.2%,雇員交6.55%;法國對遺屬遺孤補助的資金來源於由僱主按雇員收入的5.4%繳納,作為困難家庭補助金。
很多國家的退休職工領取的退休金並沒有一個固定額,要視退休年齡、工作年薪和年限、供職崗位等情況的不同。瑞典的養老金分成兩塊,一部分是基本養老金收入,另一部分是“養老附加金”,這是瑞典特有的。“養老附加金”據退休前的收入狀況和納稅情況而定,工齡越長,工資越高,“養老附加金”積累的就越多,退休後就能領到越多的退休金。而在法國,情況就不一樣了。一般職工退休後可以領取原工資50%的退休金,公務員則按退休前工資的75%計算。
養老金並軌
據接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人士透露,養老金“並軌”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五方面推進“並軌” 人社部副部長
胡曉義表示,將從五個方面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
一是統賬結合,
二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
三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四是改革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辦法,
五是建立職業年金。
對於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待遇問題,胡曉義並未提及。記者採訪發現,這一點是導致上一輪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沒能順利推進的糾結點,也是本輪改革方案設計時著重考慮的一個問題。
2008年初,國務院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工作。然而,近6年過去,由於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試點省市進展緩慢。
財政為改革“埋單”
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來的改革方案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來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還包括,同步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以免造成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之間的群體分化和新的社會不公;並且要將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納入統一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也按照企業職工的模式推進,應明確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依法繳費。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考慮到政策推行的順暢,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體制改革有可能在延遲退休政策之前啟動。
中央調劑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實行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繳費負擔,也不會影響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
相關連結
養老保險“並軌”改革並無清晰路線圖
養老金改革成為當前人們熱議和期待的問題之一,是因涉及每個人當前的或潛在的切身利益。歷史形成的“雙軌制”造就了養老金的不公平也成為了改革收入分配及養老金機制最難啃的硬骨頭。人社部表態,養老保險“並軌”大方向是明確的。但如何並,怎么並,用多長時間並仍未有清晰路線圖,改革仍在繼續。
機關單位未動,向下並軌致改革阻力重重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採用“向下並軌”的方式,拉大了事業單位人員和公務員之間的待遇差距,造成新的矛盾。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秘書長齊傳鈞齊傳鈞說:“比如,一聽說養老金改革,不少大學老師申請提前退休,制度倒逼人做出不合理的選擇。”
近七成受訪者反對延遲退休,73.5%支持彈性退休
當前各方討論養老保障熱點仍聚焦於養老保險制度的模式選擇上,退休年齡的延遲或將納入正在研討中的養老保險改革方案中。人民網聯合專業第三方調研機構——清研諮詢、優數諮詢所做的一項問卷調查顯示,近七成受訪者反對延遲退休,59%的受訪者認為廢除退休雙軌制的時機已經成熟。此外,還有73.5%的受訪者支持實行彈性退休制。
截至2014年4月18日,全國已有25個省區市已完成了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工作,北京每月平均養老金水平達到3050元排在首位。
養老金投資吹風會舉行 預計數千億資金入市
光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徐高表示,2014年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結餘資金為3.6萬億元,其中實際能夠用作資本市場投資的規模大概在2萬億元,在這2萬億裡面最多有30%,即大概7000億能投入股市。
延長繳納
從2011年7月1日起,
外埠戶籍人員在符合相應條件的前提下,開始允許在北京市辦理退休手續。需要滿足的兩個條件就是:
一是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0周歲以前在北京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外埠人員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
二是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在各地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年限累計至少要滿15年。這意味著北京的養老金開始向外埠戶籍人員打開“懷抱”。但在“利好”的同時,不難看出,兩個年限的限制中,必然會產生一個中空地帶:對於在北京繳費年限確實滿10年、但整個繳費年限又不滿15年的這部分外埠戶籍人員,就存在著兩難的境遇,到哪裡退休都面臨無法滿足繳費年限達到15年的必要條件。
就此,2013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首次明確表態,2014年1月1日起,不足15年者可通過延長繳費社保費的方式以滿足退休的必要條件。外埠參保人員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提出延長繳費書面申請,並於次月開始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直至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條件,即達到15年的繳費年限。之後,由社會保障事務所為其申報辦理退休手續,自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核准的次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實行社會化管理。
而對於延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外埠參保人員,仍不滿足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男滿25年,女滿20年)可自願申請一次性補繳差額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對於符合在北京市延長
繳費條件的參保人員,通知中強調,如果因工作需要單位繼續留用,雙方應簽訂書面協定,明確留用時間及有關事項,報市或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備案,並將備案後的書面協定在社保經辦機構留存。留用期間企業和職工雙方應繼續按本市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留用結束後,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仍不足規定年限的,可以按《關於參保人員延長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延長繳費。
專家評論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回答新華社記者提問時指出,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標準是綜合考慮了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物價上漲、養老保險基金和財政承受能力,以及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等因素來確定的。雖然養老金年年漲,但是這樣的調整在企業退休職工看來,由於物價上漲因素的抵消,“含金量”並不高。
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指出,中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CPI)漲幅比較溫和,但其中的肉、蛋、米、油等生活必需品漲幅較大,而這些恰恰是退休人員的主要消費去向。
周天勇說:“養老金上漲老百姓肯定叫好,但物價水平尤其是生活必需品的上漲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養老金上漲的好處。”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教授熊暉認為,每年上調10%的做法體現了政府對民生工作的重視,但是養老金的上調缺乏制度層面的保障,老百姓“心裡沒底”,因此有必要建立養老金調整的正常機制。“政府必須下定決心,把這個機制儘快建立起來。”熊暉說,“調整機制可以選取通貨膨脹率特別是與老年人密切相關的生活必需品的價格漲幅為掛鈎指標,同時調整幅度還應與在職職工的工資水平掛鈎。”
同時,養老金差距也不可忽視。差距不單存在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之間,很多國企退休員工養老金也明顯高於非國企員工。更大的養老金差距還存在於城鄉居民之間。中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中位數為每年720元,而城鎮及其他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中位數為每年1200元,前者僅及後者的60%。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陳步雷教授指出,中國現行法定養老保險制度按照職業對企業職工、農村居民、城鎮個體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等不同群體進行分割,過多的制度性區隔損害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與互濟性。
隨著養老金水平的逐步提高和老齡化程度的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鬍曉義坦言,基金的壓力會越來越大。
針對養老金運營制度改革,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輔導讀本》中撰文指出,在確保當期養老金髮放和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推進基金的市朝、多元化投資運營,健全基金監管體制,努力消除基金貶值風險,實現保值增值,以利基金長期平衡。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養老金是全國人民的養命錢,投資運營必須慎重,實現增值過程中,“安全穩健”是先決條件。與此同時,要進行大規模的投資運營,提高統籌層次必然得先做好,不可能放開由各地進行投資,那樣風險太大。
隨著
人口老齡化的日益嚴重,養老制度改革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尤其是公眾一直關注的養老金雙軌制廣為詬病。對此,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周孝正接受人民財經記者採訪時指出,要想養老改革有實質進展,相關部門需出台改革時間表,不能將改革一拖再拖。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
姚余棟研究“超老齡社會”課題時計算出了這樣一組數據:15年後,養老金缺口將達4.1萬億元;35年後,這一缺口將約為6.1萬億元。2050年,中國將步入超老齡化社會,老齡人口總量超過4億人,60歲以上人口比重將超過30%,成為全球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國家。在此背景下,必須通過大力發展養老金融來預防老年時期的各種風險,提供多元化、多層次的養老金融產品,開發養老金融業將是一個重要的金融戰略。
2015年12月9日,民生銀行董事長洪崎在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成立大會上表示,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通過購買服務、股權合作等方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增加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這為今後一段時期全國養老產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2019年4月10日,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精算報告2019-2050》中預測,在“大口徑”(包括財政補助)下,全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將於2035年耗盡累計結餘。
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養老金到2035年耗盡的結論是一種理論假設,也是一種預警信號。意味著現有制度,模式不變的話,有可能到2035年,我國的養老金結餘就穿底了。
2019年4月23日,人社部舉行2019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針對近期2035年養老保險金將要用光的言論,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表示,對於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問題,中央高度重視,未雨綢繆,已經制定了一系列積極的、綜合的、科學的應對措施,完全能夠保證養老金的長期按時足額發放,完全能夠保證制度的健康平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