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陝西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陝西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4年6月4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陝西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4年06月07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6月07日
  • 頒布單位: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2004年6月4日經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6月7日
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
廢止1995年4月21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陝西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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