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9月24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3年9月30日公布施行。
2018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廢止〈福建省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處理規定〉等五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予以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1993年09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3年09月30日
- 頒布單位:福建省人大常委會
- 廢止時間:2018.09.30
1993年9月24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3年9月30日公布施行。
2018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廢止〈福建省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處理規定〉等五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予以廢止。
1993年9月24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3年9月30日公布施行。2018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廢止〈福建省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處理規定〉等五...
(2017年11月24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組織實施 第三章 轉化服務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技術權益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規範科技成果轉化,加快實施創新驅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內容全文 福建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本省市場主體住所(主要經營場所、經營場所)〔以下簡稱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充分釋放場地資源,放寬準入條件,降低創業成本,激發市場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46號)、《...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3月27日 條例全文 福建省促進首台(套)技術裝備推廣套用條例 第一條 為了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新型工業化,加快製造強省建設,提高先進技術裝備自主研製能力,促進首台(套)技術裝備推廣套用,推動裝備製造業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福建省標準化管理辦法》已經2022年2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原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標準化工作的管理,促進技術進步,提高產品質量,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福建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各類企業及其企業經營管理者合法權益保護,適用本條例。由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08年12月2日通過,2008年12月3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發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1月23日,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
《福建省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是福建省發布的管理辦法,由福建省科技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科技計畫項目管理的規範化和科學化,提高科技計畫項目管理的效率,保證科技計畫項目管理的公開、公正和科學,根據國家科研計畫實施課題制管理的有關精神,結合本省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福建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旨在最佳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及保障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條例》經2014年9月26日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通過。該《條例》分總則、創業扶持、資金支持、技術創新、市場開拓、服務保障、附則7章51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告內容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第二條 在福建省轄區內從事醫療器械生產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日常監督管理是指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及技術要求,對福建省醫療器械註冊人、備案人的醫療器械生產行為所實施的監督檢查及相關管理工作。第四條 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夯實監管責任...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應當合理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第十六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中醫藥安全性、有效性開展循證醫學系統評價研究,加強中醫藥循證醫學能力建設。中醫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體現中醫藥特點的管理制度,堅持以中醫藥服務為主,主要運用中醫藥理論、技術和方法...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藥品、醫療器械使用單位,是指依法成立並使用藥品、醫療器械的醫療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采供血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美容保健機構和戒毒機構。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解讀 《福建省藥品和醫療器械流通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一...
第十六條 技術監督部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監督抽查商品質量,承辦質量案件。(一)檢查或抽取樣品必須有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參加,應佩帶行政執法徽章,出示行政執法證件,按規定填寫統一的《福建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抽樣)記錄單》。(二)抽取樣品的數量、技術方法及質量合格與否的判定應按有關法律、...
第二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技術監督、行政監察、公安、審計、財政和稅務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配合價格主管部門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第二十一條 經營者可依法對政府價格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檢舉、控告侵犯其依法享有價格權益的行為;對價格主管部門認定的價格違法事實進行陳述和申辯。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條第...
承包方必須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理,按照要求提供有關技術經濟資料。第三十三條工程諮詢單位不得接受發、承包雙方對同一工程項目的諮詢。第三十四條從事招標代理的機構,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建築勞務介紹機構從事介紹業務,必須核驗勞務人員的身份證、計畫生育證、務工許可證。需使用...
二是在《條例(草案)》第十二條規定,台灣同胞在本省從事閩台職業教育合作相關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申報評聘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申請職業技能鑑定。三是在《條例(草案)》第十三條規定,參與閩台職業教育合作、引進到職業教育院校具有本科學歷以上的台灣同胞可受聘於相關部門任職,不受本單位現...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大數據發展及其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大數據,是指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套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徵的數據集合,包含公共數據和非公共數據,以及對數據集合開發利用形成的新技術和新業態。第三條大數據發展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創新引領、開放開發、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7月28日 內容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我省省級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福建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福建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
2023年8月29日,《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公開徵求意見。全文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督管理,規範質量檢測行為,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檢測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建設工程...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信息技術水平的提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也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適應改革發展需求,提升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水平,有必要對原《辦法》進行修訂。二、修訂《辦法》的主要過程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司法廳按照科學立法、民主...
《福建省專利保護條例》為加強專利保護,保障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鼓勵發明創造,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內容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與專利保護有關的活動。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機構負責全省專利...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託數字福建公共平台,整合分散的政務服務資源和審批服務系統,運用數字技術手段,最佳化政務服務流程,促進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省、設區的市大數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統一標準建設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台,提供共享服務,確保數據安全。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廈門市勞動力市場管理暫行規定是為加強勞動力市場管理,規範勞動力市場中介行為,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合理配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福建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力市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