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實施時間:2019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阜新市人大常委會
- 批准時間:2018年10月11日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整潔、優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1檔案引言全文內容(2018年8月28日阜新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1...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00九年八月六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結合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治縣縣城建成區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縣城建成區,是指在縣城...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內,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負責、專業人員管理與民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 國務院...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所屬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公安、工商、衛生、交通、環境保護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可以在市民中聘請市容和環境衛生監督員,協助做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第六條 城市人民政府對在城市市容和...
《阜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2019年9月11日阜陽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於2019年11月29批准。條例全文 (2019年9月11日阜陽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19年11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建成區以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含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下同)劃定並公布的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第三條 ...
第三十四條 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做好對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道路、廣場和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責任單位應當按照作業規範和環境衛生標準要求,定時清掃,及時保潔,防止揚塵污染。第三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回收利用和無害化集中處置,逐步推廣...
鐵嶺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20年12月30日鐵嶺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21年3月31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推進垃圾分類,創造和維護整潔、有序、安全、優美的人居環境,促進美麗江蘇建設和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市容和環境...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前款規定以外的建制鎮的城區,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參照...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環境,保障市民身體健康,促進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修訂發布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003年12月13日安徽省第...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與國家有關法令、規定有牴觸時,按國家有關法令、規定執行;本省過去有關規定與本條例有牴觸的,按本條例執行。第三十六條 與城市建設管理有關的城市規劃、房產、環境保護、環境衛生、交通、消防、治安、水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按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條例執行。第三十七條 各市、縣人民政府(地區...
遼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7年11月29日遼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2018年1月19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建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環境,促進城鎮文明建設,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縣(市)城市規劃區以及鎮規劃區的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及相關活動。第三條 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應當堅持以人為本,...
葫蘆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7年10月27日葫蘆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2017年11月30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丹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已由丹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22年9月27日通過,已經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於2022年11月29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發展歷程 2022年9月27日丹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22...
第一條 為了加強自治縣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縣城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自治縣縣城建成區內,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縣城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公安、...
條例內容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006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1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中行政強制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營口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2023年營口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一部重要法規,計畫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修訂意義 《營口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體現了我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成熟經驗和做法,也充滿了基層民眾的智慧,是廣泛凝聚共識,具有前瞻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法規。條例解讀 《條例》共...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建成區以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區。實行城市化管理地區的範圍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區市容和環境...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2008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條例廢止 2023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等7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其中廢止《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條例細則 ...
由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05年3月31日批准,現予公布,本條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4月18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自治縣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
為了加強和規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美麗、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8年8月30日南陽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2018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和維護整潔、優美、宜居的城鄉環境,促進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屬地管理、社會化服務、公眾參與...
《瀋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由瀋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2次會議於2011年9月1日修訂,已經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於2011年9月29日批准,現予印發,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的管理條例 (2004年10月26日瀋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城鎮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市、縣城、鎮規劃區以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第三條 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公眾參與、社會...
《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7年8月29日經防城港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經2017年12月1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條例共六章節六十七條,是防城港市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條例目錄 條例全文 第一章 ...
詳細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自治縣縣城建成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進行市容和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第四條 自治縣...
新鄉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8年8月24日新鄉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18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建和維護整潔、優美、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保持城市清潔,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環境衛生是指城市道路、橋樑、居住區和國鐵、電鐵、公路沿線以及公共場所、水域等公共環境衛生。第三條 凡在本市市區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