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4日岫巖滿族自治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5年3月31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岫巖滿族自治縣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2005年04月18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岫巖滿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
2005年1月14日岫巖滿族自治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5年3月31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
2005年1月14日岫巖滿族自治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5年3月31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引言由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05年3月31日批准,...
第三條 市、區城建管理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所轄區域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街道辦事處在所在區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可對違反《條例》一次性罰款數額在500元以下的違法行為獨立實施處罰;對一次性罰款超過500元的違法行為,...
清原滿族自治縣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條例介紹 《清原滿族自治縣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一條 為了加強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建設優美、整潔、文明縣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自治縣...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2000年8月8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0年9月22日青海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2000年11月1號開始實施的地方法規。發布...
第二條 在自治縣縣城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縣城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工商、公安、衛生、環保、交通、水務、畜牧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縣城市容和環境...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維護整潔、優美、文明的市容環境,保障居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
2002年11月13日化隆回族自治縣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03年5月30日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新賓滿族自治縣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修訂)》於2014年5月30日經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賓滿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6月18日 具體內容 第一...
為了加強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及設施管理,建設文明、整潔、優美的縣城,營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條例。 條例全文 (2001年4月12日互助土族自治縣第十三...
本條例套用中的具體問題由循化撒拉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第七十一條 本條例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5月28日經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六次會議批准的《循化撒拉族自治縣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加強本縣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鎮生活和工作環境,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縣城鎮...
本溪滿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3年4月10日 詳細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自治縣縣城建成區...
2005年4月1日循化撒拉族自治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 2005年5月28日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
第三十八條本條例套用中的具體問題由州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第三十九條本條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說明 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受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委託,就《玉樹藏族自治州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2004年12月28日喀左蒙古族自治縣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5年3月31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十八次常務委員會批准。 中文名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縣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頒布時間 2005年04月20日 實施時間...
《桓仁滿族自治縣縣城市容管理條例》是2002年12月26日發布,2003年5月1日實施的地方法規,目的是加強自治縣縣城市容管理。主要內容是為了加強自治縣縣城市容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縣城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