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4年河北省政府購買行業協會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2014年河北省政府購買行業協會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7月3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14年河北省政府購買行業協會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發改產業〔2014〕109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14年07月30日
檔案全文
省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冀政辦〔2014〕3號)、省財政廳《關於做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冀財綜〔2014〕16號)有關精神,省發改委、編委辦、財政廳和工經聯聯合制定了《2014年省政府購買行業協會服務實施辦法》,現印發你們。請各部門按照要求,及時做好2014年度購買行業協會服務有關工作。具體要求:
一、購買服務側重點。2014年購買服務要圍繞《2014年省政府購買行業協會服務實施辦法》明確的購買內容提出。購買服務的項目要結合部門和行業實際,側重於省委、省政府年度重點工作和當前急需解決的事關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難點、熱點(如環境治理、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新型城鎮化、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等問題進行研究。
二、購買服務內容確定原則。省政府有關部門自身承擔有困難,確需通過向行業協會購買方式來完成的。此外,各部門要逐步探索將行業管理與服務、社會事務管理與服務、專業技術管理與服務等方面的職能向有條件的行業協會轉移方式,以便更好發揮行業協會作用。
三、項目申報。申報材料包括2014年度政府購買行業協會服務項目申請表;政府購買行業協會服務項目雙方契約協定。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及電子版請於2014年8月20日前分別報送省發改委產業協調處(材料送省工經聯經團部)、省編委辦黨群政法機構編制處。
四、組織實施。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確定後,各部門及時與相關行業協會簽訂契約並組織實施,積極指導、監督行業協會按時完成項目,確保項目質量和財政資金使用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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