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是2016年滄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 發布時間:滄州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滄州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31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62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5〕11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15〕147號)精神,加快推進旅遊目的地城市建設,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向改革創新要動力,向市場要活力。加速推進旅遊業與其他產業發展的深度融合,使城鎮結合旅遊做靚,文化聯姻旅遊做大,工業支撐旅遊做強,體育融入旅遊做旺,農業圍繞旅遊提升,水利依託旅遊做活,商貿融合旅遊做深,金融服務旅遊增收,百姓參與旅遊致富,開創我市旅遊業發展的新局面。
(二)發展目標
緊抓京津冀旅遊協同發展重大機遇,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滄州市旅遊業“十二五”建設成果,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以打造全國文化、休閒旅遊目的地城市為目標,著力構建“一心(中國武術休閒城)、兩極(吳橋雜技遊樂體驗極、肅寧時尚購物旅遊極)、三帶(大運河人文體驗帶、環渤海休閒度假帶、白洋淀生態旅遊帶)、六大樞紐節點(青縣、任丘、獻縣、南皮、鹽山、黃驊)、多個複合旅遊區”的全域化旅遊發展格局。創新打造文化休閒旅遊城市品牌。到2020年,全市接待國內外遊客突破1600萬人次,綜合創收達到151億元,城鄉居民年人均出遊5次。
二、主要任務與措施
(一)強化規劃引領,加強規劃管理
旅遊發展規劃作為重點專項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體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及服務業、農業、文化等產業規劃編制或修改,應統籌考慮旅遊發展需要。編制旅遊景區(點)發展規劃、旅遊項目建設規劃應符合全市旅遊發展規劃。在編制實施《滄州市旅遊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前提下,以落實《滄州市旅遊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為先導,加快重點旅遊項目的落地實施,推動我市旅遊業提檔升級。
(二)深化改革創新,增添發展動力
1、進一步簡政放權。市旅遊局在承接省局下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審批事項後,將初審轉報、旅行社設立分社、營業網點備案、旅行社變更備案等事項下放到各縣市區旅遊行政管理部門。
2、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旅遊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開展宣傳推廣、標準制定、信息諮詢、人才培養等工作,完善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功能。2016年底前逐步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承擔的相關質量等級評定事項轉移到協會。
3、開展多渠道融資。堅持政府搭台,企業唱戲,加大旅遊招商力度,加快推動旅遊市場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積極引入央企、外資、社會資本特別是大型涉旅投資集團投資我市旅遊業,引導更多社會力量投資旅遊產品開發和服務配套等項目;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事項外,允許旅遊開發公司以景區門票質押進行融資開發,鼓勵投資商和企業集團通過合作、租賃、入股、承包等方式參與旅遊項目建設,拓展多元化旅遊發展融資渠道。
4、加強區域旅遊合作。主動融入京津冀旅遊一體化格局。與京津旅遊部門溝通,搞好“六大合作”即:合作設定標識牌、合作品牌宣傳、合作融資、合作促銷、合作市場監管、合作開通直通車;加快落實與天津市西青區簽署的旅遊戰略合作協定,大力拓展滄州旅遊市場。
5、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支持旅遊企業擴規模、強實力、創品牌,逐步形成實力強、結構合理、優勢互補、管理科學的旅遊企業體系;積極扶持特色旅遊企業,鼓勵發展和引進旅遊策劃行銷、旅遊電子商務、旅遊演藝、旅遊培訓、戶外運動等專業旅遊經營機構;推進旅遊優勢企業業內整合兼併,促進中小旅遊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
(三)健全公共服務體系,完善服務功能
1、最佳化旅遊交通體系。建設完善“對外快速導入、對內有序釋放、主客共享、無縫對接”的旅遊交通體系。推進市區通往主要旅遊景區(點)的旅遊專線車、直通車,擴大旅遊客運車輛規模,及時調節淡旺季市場需求,保障旅遊運力;發展汽車租賃和腳踏車租賃業務,加快旅遊慢行系統建設,滿足自駕游、徒步游、腳踏車游等休閒旅遊需求,促進車站、港口碼頭等和市內交通實現無縫銜接;鼓勵有條件的服務區,以及吳橋、河間和南大港濕地等重點旅遊線路和景區建設一批自駕車營地、房車營地,為遊客提供便利化的旅遊服務。
2、構建旅遊集散中心體系。建立覆蓋全市的旅遊集散分級承運網路,組織旅遊企業在市區和旅遊重點縣(市、區)分別建設旅遊集散中心和遊客服務中心,在高鐵站、長途汽車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套建設遊客服務中心。構建以滄州西客站旅遊集散中心和滄州西部三館遊客服務中心為核心,以火車站、吳橋雜技大世界、南大港濕地、肅寧華斯產業園、河間古城、任丘白洋淀千里堤等景區(點)為旅遊集散分中心,以各縣市區區汽車客運站為旅遊集散點的旅遊集散中心體系。到2020年,建設四級旅遊集散中心(點),形成從交通樞紐到集散中心(點),從集散中心(點)到旅遊景區的旅遊集散體系。
3、大力發展智慧旅遊。加大旅遊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平台建設力度,加快構建集旅遊公共服務、旅遊市場推廣等於一體的智慧旅遊網路服務體系。開發“智游獅城”APP套用軟體,2016年底前完成手機客戶端推廣運行;2016年底全市重點遊客聚集區、3A級以上旅遊景區、3星級以上旅遊飯店全部實現免費無線網路全覆蓋;2017年底前實現“智游獅城”系統融入滄州“智慧城市”綜合服務管理平台目標;到2020年底,基本達到旅遊行業智慧服務、智慧行銷和智慧管理一體化水平。
4、加強誠信制度建設。不斷完善旅遊系統行業管理規範、服務標準和考核辦法,建立旅遊企業誠信公示制度;將誠信經營融入日常監管、培訓,提高從業人員誠信經營意識,形成“人人學誠信、人人講誠信”的良好氛圍;建立誠信檔案管理資料庫,開展旅行社等級評定、導遊“文明日記”及“道德遊客”評選活動,樹立行業誠信典範。通過塑造誠實守信的行業風氣,營造規範有序的旅遊環境,打造以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規範的行業服務體系、優質的旅遊服務為特點的城市旅遊品牌,提升城市旅遊“軟實力”。
(四)培育特色旅遊產品,拓展產業發展空間
推動旅遊業與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結合,與文化娛樂、體育健身、醫療養生、健康服務、養老度假等相融合。拓展醫療旅遊、研學旅遊、文化旅遊、健康旅遊、鄉村旅遊、房車營地等新型旅遊休閒項目,基本形成觀光、體驗與休閒度假相結合的複合型旅遊產品體系,滿足多樣化的旅遊消費需求。
1、創新文化旅遊。提升吳橋雜技、滄州武術的整體開發水平,深入挖掘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等文化內涵,重點將滄州古城、河間瀛州古城建設成為我市文化旅遊精品。發展傳統歷史文化遺存、非物質文化遺產體驗旅遊;依託南大港濕地、任丘白洋淀,發展生態寫生旅遊;依託鄉村旅遊點,建設傳統戲劇演出場所、傳統手工藝傳習場所和傳統民俗活動場所,發展民俗文化旅遊。鼓勵有條件的景區推出特色化旅遊文娛演出精品。
2、發展休閒度假旅遊。在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國民休閒度假需求。加強設施建設,完善服務功能,合理最佳化布局,營造居民休閒度假空間。建設旅居全掛車營地和露營地,積極發展濕地旅遊、沿海養生休閒旅遊。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各縣(市、區)要將增強城鎮文化、休閒和旅遊功能作為一項重點工作部署推動,加快城市中央休憩區、特色休閒街區和環城遊憩帶建設,在主城區周邊打造一批特色旅遊休閒城鎮。
3、培育養生養老旅遊。結合養老服務業、健康服務業發展,充分利用濕地、海濱、溫泉、生態等旅遊資源,積極開發適合老年人的避暑休養度假產品。加強各類景區老年旅遊服務設施建設,嚴格執行無障礙環境建設標準,適當配備老年人、殘疾人出行輔助器具,落實老年人旅遊優惠政策。促進醫療、保健、旅遊、養老的深度融合,依託我市中醫藥名勝古蹟、扁鵲故里、醫療機構、產業園區以及國家中醫藥文化宣傳基地,發展以提供中醫藥康復、養生、保健、休閒等為主要內容的中醫藥健康旅遊。加快推進獻縣孔獻山莊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基地、中國河間中醫藥健康產業基地建設。
4、提升鄉村旅遊。按照國家旅遊局和省旅遊局的工作部署,分期分批實施鄉村旅遊扶貧工程,在南皮縣、鹽山縣和海興縣三個國家級貧困縣中,每個縣選取10個村作為試點村,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和農村面貌提升,最佳化鄉村游農家樂環境,培育一批休閒農業與鄉村特色旅遊品牌。到2020年,扶持發展20個重點旅遊特色村鎮,打造100家有一定規模的星級農家樂,基本構建成滄州鄉村旅遊精品體系框架。
5、開展研學旅遊。將研學旅行、夏令營、冬令營等作為青少年愛國主義和國情教育的重要載體,納入我市中小學生日常德育、美育、體育教育範疇。按照教育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建立國小階段以鄉土鄉情研學為主、國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研學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研學為主的研學旅行體系。加強對研學旅行的管理,規範中國小集體出國旅行。把雜技、武術作為全市開展研學旅遊的重點,加大滄州雜技、武術對外宣傳力度,重點把有一定規模的武術學校、雜技學校納入新型旅遊線路當中,建設一批研學旅行基地。鼓勵對研學旅行給予價格優惠。創新研學旅行保險產品。
6、發展購物旅遊。實施旅遊商品品牌建設工程,深入挖掘地方特色與文化內涵,凸顯滄州文化和民間工藝,推進旅遊紀念品、旅遊工藝品、旅遊文化藝術品、傳統特色食品等創意研發,重點推出肅寧裘皮、河間明尚德玻璃、雜技道具、生肖文化鞋、剪紙、吳橋宮面、河間驢肉火燒、大司馬蔬菜、金絲小棗、黃驊冬棗、任丘白洋淀紅心鴨蛋、熏魚等特色旅遊商品,依託市旅遊協會包裝推出全國地方特色名品小吃“河間驢肉火燒”。支持企業建設旅遊商品購物基地,構建旅遊購物體系。
(五)整合旅遊資源,實施精準行銷
1、打造品牌。利用3—5年時間,進一步豐富“五大旅遊產業聚集區(吳橋雜技文化產業聚集區、任丘白洋淀休閒旅遊產業聚集區、河間歷史文化和紅色旅遊產業聚集區、青縣盤古文化和綠色產業聚集區、南大港濕地生態旅遊產業聚集區)”內涵,創建河間府、盤古廟、南大港、千童祠、鐵佛寺、十里香等若干複合旅遊區;按照地域旅遊資源不同特色,打造大運河人文體驗帶、環渤海休閒度假帶和白洋淀生態旅遊帶。
2、創新手段。把旅遊宣傳作為全市對外重大宣傳活動的重要內容,構建宣傳、文化、旅遊、外事、商務等部門聯合推廣行銷機制,在國內外舉辦文化交流、外事活動、招商引資等活動時,共同推介滄州旅遊品牌和形象。
通過採取形象導入、政府造勢、網路推廣、媒體推送、活動展示等有力、有效的市場行銷方式,贏得更多的市場份額,加速形成我市成熟穩定的旅遊市場。
3、定向行銷。以京津冀魯為重點客戶群,借力京杭大運河城市旅遊推廣聯盟、京滬高鐵旅遊城市聯盟、環渤海旅遊城市聯盟等聯盟平台,開展落地行銷,培育周邊客源城市,發展國內市場,開拓國際市場。
(六)推進依法治旅,維護市場健康發展
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不斷提高依法治旅水平,建立科學、依法、公平、高效的市場監管長效機制,打造政府負責、部門協作、行業規範、公眾參與相結合的旅遊市場監管新格局;建立完善旅遊投訴統一受理平台,確保投訴渠道暢通便捷、受理及時、程式規範合法,切實保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落實安全監督和經營主體責任,加強旅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檢查和旅遊場所特種設備檢測,建立健全旅遊景區突發事件、高峰期大客流應對處置機制和旅遊安全預警信息發布制度,到2020年,實現旅行社、星級飯店、A級景區旅遊應急預案備案率達100%。
(七)強化育才引智,建設旅遊人才隊伍
1、加快旅遊人才培養。大力發展旅遊職業教育、大學教育、在崗繼續教育,加強旅遊行業人員培訓,在滄院校要加強旅遊學科體系建設,開展校企合作,建立旅遊教育培訓基地,培育更多適應現代旅遊業發展的知識型、專業型、套用型職業技術人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把旅遊促進就業納入就業發展規劃。
2、加強旅遊人才引進。引進一批旅遊高層次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及緊缺型人才。重點引進高級飯店行政管理、會展商務與節事組織、景區規劃與項目策劃、電子商務與現代服務、高級外語口譯等旅遊高端專業人才和管理團隊。
3、加強導遊隊伍建設。推動導遊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導遊評價制度,落實導遊薪酬和社會保險制度,逐步建立導遊職級、服務質量與報酬相一致的激勵機制。
三、政策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發揮協調聯動作用
各縣(市、區)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要把發展旅遊業放在重要位置,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主動抓,進一步完善旅遊管理體制機制,落實旅遊改革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
市旅遊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旅遊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工作落實機制,每年初分解任務,年中觀摩調度,年底總結考核。各成員單位加強協調配合,充分發揮職能優勢,促進旅遊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加強政府主導,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
1、設立市級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不少於1000萬元,並根據旅遊產業發展需要逐年增加,重點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旅遊公共服務管理和旅遊形象推廣,鼓勵各級政府採用PPP模式加快旅遊基礎設施建設。
2、設立滄州市旅遊產業股權投資基金,聚合引導金融信貸資金和社會資本,重點投向市內旅遊產業項目。各縣市區也要設立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並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和項目,納入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文化產業、央企合作、中小企業、節能減排、電子商務等專項資金支持範圍。
3、大力實施創優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4A級以上景區、國家級和省級旅遊度假區、首次獲得國家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縣(點)、全國旅遊商品大賽獲獎企業、導遊比賽獲獎人員等給予一次性獎勵。全面實施旅行社地接獎勵政策。允許旅行社參與政府採購和服務外包。
(三)改革旅遊用地管理制度,最佳化土地利用政策
編制和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時,要充分考慮相關旅遊項目、基礎服務設施的空間布局和建設用地要求。將旅遊用地納入我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嚴格落實《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旅遊局關於支持旅遊業發展用地政策的意見》(國土資規〔2015〕10號),年度土地供應要適當增加旅遊業發展用地,公益性旅遊配套基礎設施中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按劃撥方式供地。
(四)落實帶薪休假條例,保障市民旅遊休閒時間
切實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強化依法休假理念,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推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全年休假時間。在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國小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假,為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造條件。鼓勵企業將安排職工旅遊休閒作為獎勵和福利措施。
(五)強化旅遊行政聯合執法,堅持依法治旅
建立市旅遊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衛計委、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物價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各縣市區進一步加強基層旅遊執法體系建設,對相關旅遊經營行為實施監督檢查,聯合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督導文明、誠信旅遊,確保旅遊市場經營秩序的安全、有序、健康運營,改善旅遊發展環境,保障和促進我市旅遊業又好又快發展,切實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之前我市出台的有關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滄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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