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石政辦函〔2018〕130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方案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
產教融合發展,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
產業鏈、
創新鏈有機銜接,推進人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18〕49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統籌協調、共同推進、服務需求、最佳化結構、校企協同、合作育人原則,深化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發揮企業主體作用,促進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結構要素全方位融合,培養高素質創新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為加快構建我市“4+4”現代產業格局,促進
經濟轉型升級,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開創新時代現代省會、經濟強市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逐步提高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程度,健全多元化辦學體制,構建校企合作長效機制,通過10年左右時間的努力,基本實現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校企協同育人機制全面推行,需求導向人才培養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對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顯著增強。
二、構建產教融合發展新格局
(三)同步規劃產教融合與經濟社會發展。將產教融合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區域發展、產業發展、城鎮建設和重大生產力布局規劃。結合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區域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軍民融合發展、人才強市戰略,同步規劃產教融合發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實現途徑和重大項目。(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分工負責)
(四)統籌職業教育與區域發展布局。落實
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和主體功能區規劃,統籌推進職業院校布局結構調整及最佳化,引導職業教育資源逐步向產業和人口集聚區集中。加快市職教園區建設,將其打造成現代職業教育集聚區,實現全市職業教育集約化、規模化發展。依託重點園區,與京津共建一批產學研創一體化的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和科研成果轉化創新服務基地。鼓勵山區教育扶貧工程重點縣國中畢業生到市區優質公辦學校接受免費職業教育,在各學校招生計畫方面予以傾斜。(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分工負責)
(五)促進高等教育融入區域創新體系。支持市屬高校整合各類資源、平台、要素,與行業骨幹企業、中小微創新創業型企業建立緊密協同的創新生態系統,發揮對石保廊國家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發展的服務作用,增強創新中心人才集聚和牽引產業升級能力。把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學生創新創業活動與專業教育、教師科研及其成果轉化有機結合起來,繼續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項目,積極參與“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和各類學科創新競賽活動,加快高等學校眾創空間建設,每所高等學校至少創辦一個眾創空間。(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分工負責)
(六)推動學科專業建設與產業轉型升級相適應。建立緊密對接產業鏈、創新鏈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重點建設一批具有較好辦學基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專業和專業群。圍繞我市構建“4+4”現代產業發展格局,大力發展
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健康、先進裝備製造、現代商貿物流、旅遊業、金融業、科技服務與文化創意、節能環保等8個領域急需緊缺學科專業,推進專業教學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適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及新經濟發展,促進學科專業交叉融合,加快推進
新工科建設。(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分工負責)
(七)強化人才培養需求導向。加快推進教育“放管服”改革,發揮市場機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資源作用,強化就業市場對人才供給的有效調節。開展以行業、企業和勞動者需求為基礎的技能培訓與崗位需求對接調查工作,定期發布我市年度技能人才供需信息、職業技能培訓職業(工種)目錄和緊缺型職業(工種)目錄等,提高技能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完善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定期公布學科專業發展就業狀況,把市場供求比例、就業質量作為學校設定調整學科專業、確定培養規模的重要依據。(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工負責)
三、強化企業重要主體作用
(八)拓寬企業參與途徑。支持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改進辦學準入條件和審批環節,堅持準入條件透明化、審批範圍最小化。有序推進職業學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許企業以資本、知識、技術、設備、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支持企業通過購買服務、委託管理等方式參與公辦職業學校辦學。鼓勵骨幹企業聯合職業學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組建產教融合集團(聯盟),注重發揮市屬國有企業的示範引領作用。(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分工負責)
(九)推進“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企業深度參與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多種方式參與學校專業規劃、教材開發、教學設計,共建兼具生產與教學功能的公共實訓基地、技術工藝和產品開發中心、實驗實訓平台、名師工作坊(室)、技能大師工作室等,促進企業需求融入人才培養環節。推行面向企業真實生產環境的任務式培養模式,共同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職業院校申報新專業原則上應有行業或企業參與。(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分工負責)
(十)開展生產性實習實訓。健全學生到企業實習實訓制度,校企共同制定實習實訓計畫,合理安排實習實訓內容和崗位。採取引校進廠、引廠進校、前店後校等校企一體化合作方式,推動職業學校把實習實訓基地建在企業、企業把人才培養和培訓基地建在學校。支持市職教園區和技師學院建設行業或區域性實訓基地,帶動中小微企業參與校企合作。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落實稅收政策等方式,鼓勵企業更多接收學生實習實訓。推進實習實訓規範化,保障學生享有獲得合理報酬等合法權益。(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分工負責)
(十一)推進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支持企業、學校、科研院所圍繞產業關鍵技術、核心工藝和共性問題開展協同創新,共建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和技術研發平台。充分發揮石家莊京津冀產學研聯盟平台的積極作用,暢通產教之間的對接渠道、提高對接效率。利用我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節能環保產業基金和創新創業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撬動作用,吸引社會資本支持高等學校創新成果和核心技術產業化。積極完善高等學校科研後評價體制機制,把
套用型研究項目的成果轉化作為項目和人才評價的一項重要內容。(市投資促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企業職工在崗教育培訓。建立政府和企業培養技能人才經費的共擔機制,企業應依法履行職工教育培訓和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責任,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能要求高、實訓耗材多、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其中用於一線職工教育培訓的比例不低於60%。建立聯合督查機制,加強對企業使用職教經費的監督檢查,落實《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對不按規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訓經費並拒不改正的企業,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收取企業應當承擔的職業教育經費,統籌用於本地區的職業教育。創新教育培訓方式,支持企業向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和培訓機構購買培訓服務。積極做好化解過剩產能轉崗人員再就業培訓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分工負責)
四、推進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改革
(十三)將
工匠精神融入基礎教育。將動手實踐內容納入中國小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依託市青少年社會綜合實踐學校,面對本市中小學生開展生產實踐體驗等活動。依託“省會大工匠”推選宣傳,組織實施工匠進校園、進課堂等活動。鼓勵有條件的普通中學開設系列職業體驗、職業生涯規劃、通用技術等課程,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與職業能力。鼓勵職業學校實訓基地向普通中學開放。深化普職融通改革,推進65所普職融通試點學校之間互聯互通,構建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多元化人才成長“立交橋”。(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分工負責)
(十四)推進產教協同育人。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廠即入校、校企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現代新型學徒制,持續抓好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和
石家莊科技工程職業學院的國家
現代學徒制試點,形成可複製經驗在全市職業院校推廣。支持
石家莊學院套用型本科高校建設試點緊密圍繞產業需求,強化實踐教學,完善以
套用型人才為主的培養體系。引導鼓勵規模以上企業安排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對接職業學校,為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實訓提供不少於企業技術工種崗位或服務、業務、管理等崗位總數10%的崗位。開展學生頂崗實習、工學交替和訂單培養,加大實習實訓在教學中的比重,實踐性教學課時不少於總課時的50%。(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工負責)
(十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強化職業學校、
套用型本科高等學校“
雙師型”隊伍建設。探索實施產業教師(導師)特設崗位計畫,鼓勵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設立流動崗位吸引企業技術人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面向企業聘用高層次專業人員、能工巧匠到學校任教。落實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在編制內自主錄用教師制度,按照人社部門核准後的公開招聘計畫和方案,自主選人用人;經人社部門核准,可將15%的編制員額按有關規定用於聘請兼職教師,財政按編制內人員撥款標準撥付經費。全面落實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專業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專業教師到企業生產或服務崗實踐每五年累計不少於6個月。(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分工負責)
(十六)落實招生考試配套改革。執行高等職業學校分類招考,按專業劃分為不同的考試類,開展院校聯合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注重對考生職業技能的考核。健全“中高職銜接”、專升本等培養模式。逐步提高高等學校招收有工作實踐經歷人員的比例。(市教育局負責)
(十七)深化學校治理結構改革。建立健全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理事會制度,積極引入行業企業、科研院所、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推動學校最佳化內部治理,充分體現一線教學科研機構自主權,積極發展跨學科、跨專業教學和科研組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工負責)
(十八)創新教育培訓服務供給。發揮各職業院校資源優勢,面向一線勞動者,廣泛開展以提升職業能力為重點的各類培訓。打造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平台,推行“網際網路+培訓”模式。支持有條件的社會組織整合校企資源,開發立體化、可選擇的產業技術課程和職業培訓包。探索高等學校和行業企業課程學分轉換互認,允許和鼓勵高等學校向行業企業和社會培訓機構購買創新創業、前沿技術課程和教學服務。積極向國家爭取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項目,每年支持1個國家級、2個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工負責)
五、促進產教供需雙向對接
(十九)強化行業協調指導。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引導,積極支持行業組織制定深化產教融合工作計畫,促進校企合作對接,指導“雙師型”教師培養,參與學校專業建設規劃制定,預測行業技術技能人才需求,發布行業就業狀況,開展職業技能鑑定等服務。(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行業協會分工負責)
(二十)規範發展市場服務組織。鼓勵各縣(市、區)政府、行業組織、企業、院校通過購買服務、合作設立等方式,培育產教融合服務組織(企業)。支持利用市場合作和產業分工,提供專業化服務,構建校企利益共同體,形成穩定互惠的合作機制,促進校企緊密聯結。(各縣市區政府,行業協會分工負責)
(二十一)打造信息服務平台。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依託省市中小企業服務平台建立“校企通”平台,逐步建設政府、行業企業與職業教育機構共享的產教融合信息平台,提供精準化產教融合信息發布、檢索、推薦和相關增值服務。強化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數位化教學資源庫和企業實踐庫建設,推進校企資源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共建共享。(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工負責)
六、完善政策支持體系
(二十二)實施產教融合發展工程。加快市高級技工學校和鹿泉區職教中心實訓設施項目建設,支持其他納入國家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工程項目庫的中職學校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改善基本教學型技能實訓設施條件。支持中高職優質院校加強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術技能實訓設施,共建骨幹(特色)專業、名師團隊、精品課程,起到示範引領作用。鼓勵市屬高校加強產教融合實訓環境、平台和載體建設,加強學科、人才、科研與產業互動,推進合作育人、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工負責)
(二十三)落實財稅政策。最佳化政府投入,完善體現職業學校、
套用型高等學校和行業特色類專業辦學特點和成本的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撥款機制。嚴格執行地方教育附加費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於30%的規定。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科研人員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落實社會力量舉辦教育有關財稅政策,積極支持職業教育發展和企業參與辦學。對於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對於企業舉辦的技工院校,各有關部門可通過政府購買成果的方式,落實向企業辦技工院校的投入,支持企業辦技工院校發展。企業因接收學生實習所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支出,以及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依法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政府分工負責)
(二十四)強化金融支持。落實國家、省、市金融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支持產教融合項目。積極爭取和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支持我市產教融合項目。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服務模式,開發適合產教融合項目特點的多元化融資品種,做好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資本市場進行股權融資。加快發展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鼓勵保險公司對現代學徒制、企業新型學徒制保險專門確定費率。(市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分工負責)
(二十五)落實土地人事政策。落實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基本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房屋拆遷管理費和河道管理費等相關規費減免政策。依法落實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免徵耕地占用稅政策。企業投資或與政府合作建設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的建設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要求的,可以劃撥方式供地,鼓勵企業自願以出讓、租賃方式取得土地。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參照中專、大專、本科畢業學歷,在升學、初次薪資確定、徵兵入伍、職稱評聘、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市國土資源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工負責)
(二十六)開展產教融合建設試點。支持有較強代表性、影響力和改革意願的縣(市)區、行業、企業爭取納入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搭建以城市為節點、以行業為支點、以企業為重點的政、產、教、研創新模式,發揮試點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實現產教融合整體深入推進。(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分工負責)
(二十七)加強交流合作。鼓勵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積極參與京津冀協同發展、雄安新區建設等國家戰略,與京津冀等地優質教育資源開展深度合作,共建一批市場前景廣闊、經濟社會效益好、示範效應顯著的優質產教融合合作項目。鼓勵高等學校、職業學校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和優質教育資源,開發符合國情、省情、市情的校企合作和協同創新模式。(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工負責)
七、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八)強化工作協調。建立市發展改革、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密切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積極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協調聯動,推進工作落實。
(二十九)營造良好環境。做好宣傳動員和輿論引導,引導形成學校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企業重視“投資於人”的普遍共識,努力營造全社會充分理解、積極支持、主動參與產教融合的良好氛圍。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7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