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精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維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實際,作出如下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
  • 性質:決定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 內容:加強食品安全工作
深化思想認識 明確目標任務,加強全程監管 消除安全隱患,落實主體責任 提高自律水平,創新體制機制 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監管能力 打牢工作基礎,強化應急處置 穩妥應對事故,廣泛宣傳教育 營造良好氛圍,加強組織領導 確保工作實效,

深化思想認識 明確目標任務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是經濟社會發展中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不斷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有效地推動了全省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但是,食品安全基礎仍然薄弱,食品產業量大面廣,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制約食品安全的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解決,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進一步提高對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更加自覺地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組織實施,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努力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更多安全、放心食品。
後一個時期,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國家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立足食品產業和監管狀,堅持兼治、綜合施策的方針,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集中治理整頓與嚴格日常監管相結合、加強政府監管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相結合、監管執法與社會監督相結合。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基礎,以深化專項整治為抓手,以嚴厲打擊犯罪為手段,以提升監管能力為支撐,以強化應急管理為關鍵,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以嚴格考核問責為保證,著力提升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學化水平,為建設經濟強省、和諧河北提供有力保障。
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標是: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使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用5年左右的時間,使食品安全工作步入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軌道,食品安全總體水平得到較大幅度提高。
食品安全綜合監管能力明顯提高。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網路全覆蓋,縣級以上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全面完成裝備配備的標準化建設,法規標準、檢驗檢測和風險監測等技術支撐體系更加科學完善,應急處置能力顯著提高,形成符合省情的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律水平明顯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法制意識和質量意識進一步增強,道德誠信素質顯著提高,企業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全程安全控制制度更加健全,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主要從業人員統一接受監管部門每人每年不少於40小時的培訓,以守法、履責、誠信為核心的企業誠信文化初步形成。
社會公眾保護能力明顯提高。廣大基層組織、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及消費者的保護意識和識假辨假能力顯著提高,食品安全知識知曉率達到80%以上,中小學生的食品安全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形成全社會“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維護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全省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持續平穩向好發展,食用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點食品質量安全狀況保持良好,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明顯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率明顯下降,避免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加強全程監管 消除安全隱患

(一)全面加強日常監管。強化食用農產品環節監管,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創建工作,著力提高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嚴格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管理,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活動的規範指導。擴大檢驗監測範圍,加強對農產品批發商、經紀人的管理和產地環境監測,建立健全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強化農產品包裝標識管理。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管,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和證後監管,加強乳製品、食用油、肉類等重點品種的質量監控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落實企業監督檢查、抽樣檢驗等制度。強化食品流通環節監管,嚴把食品銷售主體準入關,加大重點區域監管力度,整頓和規範食品廣告,健全落實食品退市制度。強化餐飲服務環節監管,推進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和監督檢查結果公示制度,加快建立監督抽檢快速檢測篩查模式,嚴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強化畜禽屠宰環節監管,規範畜禽屠宰管理,督促屠宰企業嚴格執行入廠(場)檢查驗收、屠宰操作規程、肉品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等制度,確保出廠肉品質量安全。強化食品進出口環節監管,嚴格進口食品檢驗檢疫準入管理,全面加強和規範出口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註冊、備案和監管。
(二)持續抓好專項整治。圍繞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特殊品種,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治理攻堅行動,嚴厲查處非法添加、地溝油、瘦肉精、私屠濫宰、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虛假宣傳以及商標、包裝和標籤標識等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為。採取整頓、規範、提升等措施,深化對乳製品、食用油、肉類、酒類、保健食品等重點品種的綜合治理,大幅度提升大宗消費食品的質量安全保障水平。針對食用農產品和食品交易市場、農村“食品專業村”、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國小校及周邊等重點場所,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清理、取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窩點”。全面排查和嚴厲整治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和“潛規則”問題,著力消除一批食品安全隱患,端掉一批食品加工“黑窩點”,斬斷一批犯罪產業鏈,堅決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
(三)深入開展聯合執法。按照“人員固定、相對獨立、統一指揮、隨時行動”的原則,進一步健全省、市、縣三級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完善聯合執法啟動模式、工作程式和運行方式,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構建由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各方協調聯動的聯合執法機制,逐步聯合執法制度化。省、設區市根據情況適時開展專項食品安全聯合執法活動,縣(市、區)開展常態化聯合執法活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跨行業、跨區域、高風險場所的食品安全隱患為重點,採取聯合檢查、聯合執法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查處食品安全各類突出問題。
(四)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各級公檢法機關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式,形成對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合力,確保依法對犯罪分子從快捕訴、從嚴審判、從重量刑,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常態。要注意犯罪案件背後的行政監管、執法部門以及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線索,並及時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改進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效率,從嚴從快查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要綜合採取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依法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給予法定範圍的最高限處罰,使嚴重違法犯罪的責任者徹底喪失再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立案,並積極主動支持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嚴禁罰過放行、以罰代刑。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衛機構,對於重大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立案偵查,用足用好刑罰手段,確保對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追究到位。對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結果,要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擴大警示教育效果。

落實主體責任 提高自律水平

(一)健全質量安全控制制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企業質量安全主管人員對食品安全負直接責任。要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逐級落實責任,加強全員、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管理。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要設定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和專職人員。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驗票、購銷台賬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制度。食品交易場所開辦者、食品展銷會等集中交易活動舉辦者、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要嚴格履行法定義務,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要建立企業食品安全持續投入機制,採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規範,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落實食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落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並依法及時採取補救、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處置情況要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對未執行主動召回、下架退市制度,或未及時採取補救、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的,監管部門要責令限期執行;拒不執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直至停產停業、吊銷證照。大型食品銷售企業要建立並執行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食品生產經營者因食品安全問題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積極開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試點,維護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提升食品產業整體素質。監管部門嚴把市場準入門檻,嚴格實施行政許可,防止不具備食品安全保障條件的企業進入市場。對食品生產經營新業態要依法及時納入許可管理。加大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整治規範力度,對不能持續達到食品安全條件、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撤銷其相關許可。鼓勵通過資產重組、兼併收購、強強聯合等方式,大力推進食品企業園區化管理,依法淘汰落後生產加工能力,不斷提高食品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水平。對無證無照的小作坊、小攤點、小餐飲等要加大分類整治力度,引導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逐步實行生產目錄管理和核准生產。大力推進農業規模化、產業化、標準化生產,加快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代商業業態,提高食品產業發展水平。加強餐廚廢棄物綜合治理,推進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四)推進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深入開展食品行業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活動,通過整肅行業風氣、促進行業自律、加強正面引導、構建約束體系等措施,引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牢固樹立誠信意識,打造信譽品牌,培育誠信文化,加快形成食品行業“生命至上、安全為先、合法獲利、取之有道”的道德風尚,著力提升行業自律水平和道德誠信素質。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完善執法檢查記錄,根據信用等級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加快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在有葡萄酒、乳製品誠信體系建設國家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向食品全行業擴展。加快建立全省食品安全誠信資料庫,搭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和服務平台,並與金融機構、證券監管等部門實共享,及時向社會公布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情況。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工作約談機制和“黑名單”管理制度,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依法從嚴追究違法違規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被吊銷證照企業的有關責任人,依法實行行業禁入;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生產經營者在融資信貸、用地等方面予以限制。

創新體制機制 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縣級以上政府統一負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快建立健全級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強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加強綜合協調,明確監管分工,完善監管制度,最佳化監管方式,強化生產經營各環節監管,形成職能清晰、權責一致、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格局。各級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要配齊配強工作人員,規範工作制度和程式,理順與其他部門關係,形成部門聯動機制。要牢牢把握綜合協調、監督指導的職責定位,緊緊圍繞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重大治理行動的開展、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置和有關食品安全方面信息的公布等,加大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的整體效能。
(二)加快建設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網路。堅持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切實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按照要求,建立健全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加強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明確專職人員,在每個行政村(社區)聘請食品安全協管員。加快建立健全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全面提高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能力。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職責,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做好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工作。要與各行政管理派出機構密切協作,有效整合基層監管力量和民眾性隊伍,構建分區劃片、包乾負責的監管責任網和民眾監督網,實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格線化。縣(市、區)政府統一負責對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員、行政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的業務培訓與指導。
(三)加快構建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不斷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從制度上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持久動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管、風險預警、企業自律、社會監督、應急處置、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完善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工作約談、黑名單管理等項工作制度,並結合部門實際,細化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各項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
(四)加快規範食品安全協調聯動工作流程。本著“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合法企業利益”的原則,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地區食品安全案件受理、調查核實、信息通報、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公布、輿論引導等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健全各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各司其職、上下貫通、左右聯動、通力協作的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流程,提高科學應對能力,確保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夠快速反應、協調聯動,準確核查、科學研判,積極應對、穩妥處置。要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技術諮詢作用,積極參與全省食品安全發展戰略和規劃的制定,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級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要根據本級政府統一部署,及時對食品安全狀況作出準確評估,提供決策參考意見,並引導公眾理性、科學消費。

提升監管能力 打牢工作基礎

(一)健全地方法規和標準體系。省政府將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積極推動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納入省立法計畫。同時,要及時清理、修訂與國家法律不一致的法規規章和監管制度,研究解決法律執行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加強和改進食品安全執法工作。根據食品安全監管和食品產業發展需要,及時確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計畫,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規範企業食品安全標準備案工作,完善備案程式,提高備案質量和效率。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要不斷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跟蹤評價工作。
(二)完善風險監測評估制度。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建立覆蓋省、市、縣逐步延伸到社區、鄉村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路。加強監測資源的統籌利用,進一步增設監測點,擴大監測範圍、指標和樣本量,提高食品安全監測水平和能力。根據國家年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統一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地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規範監測數據報送、分析和通報等工作程式,強化監測數據分析和結果利用,及時通報食品安全隱患。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例行監測,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監測網路和報告體系,完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加強食品安全日常風險評估和應急評估,為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和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制度,加強風險預警基礎建設,進一步提高預警能力。
(三)統籌檢驗檢測力量。按照“提高有、按責按需、填平補齊、資源共享”的原則,制定並實施各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能力和裝備配備標準,嚴格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管理,科學統籌、合理布局新建檢驗機構,加大對檢驗能力薄弱地區和重點環節的支持力度,避免重複建設。積極穩妥推進市、縣級食品檢驗資源整合,選擇若干市、縣(市、區)試點探索食品檢驗資源最佳化整合的有效模式,統一利用人員設備,統一計畫安排檢驗任務,統一歸口管理檢驗經費,逐步形成省級檢驗機構為龍頭、市級檢驗機構為骨幹、縣級檢驗機構為基礎、基層快速檢測點為補充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通過政策引導和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促進第三方檢驗機構發展。推進食品檢驗檢測數據共享,逐步實網路化查詢。
(四)改善基層監管執法裝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地本部門實際,合理配備和充實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重點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要大力推進省、市、縣三級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和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隊伍裝備配備的標準化建設,逐步完善場快檢設備、場執法與調查取證設備、通信設備和監管業務用車等,滿足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的需要。特別要加強縣級監管隊伍快檢設備配備,為一線執法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提供快速篩查的技術支撐。要採取多種積極有效措施,引導基層監管執法人員不斷轉變工作作風,規範監管執法程式,提高監管執法水平,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五)強化科學技術支撐。按照“統籌規劃、分級實施、注重套用、安全可靠”的原則,大力推廣套用代信息技術,加快建設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提高食品安全監管的信息化水平,實各地、各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加快在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類、蔬菜、果品、酒類產品、保健食品等重點食品行業開展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建設,建立統一的追溯手段和技術平台,提高追溯體系的便捷性和有效性。整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科研資源,加大食品安全檢驗、風險監測評估、過程控制等方面的技術攻關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科學化水平。加強食品安全學科建設和科技人才培養,建立食品安全專家庫,積極推廣套用食品安全科研成果,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技術支持。

強化應急處置 穩妥應對事故

(一)健全信息報送體系。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制度,加強各級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與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報送網路建設,細化信息報送主體、報送程式、時限要求和責任制度,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強化信息收集和快速反應能力,提高信息報送的時效性、準確性和客觀性,實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對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突發食品安全輿情等,要第一時間報送相關信息,並根據事件處置進程隨時報送階段性報告,確保發問題迅速調查核實,科學研判分析,堅決防止因瞞報、遲報、漏報、誤報信息而延誤處置時機。
(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在《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總體框架下,分級分部門編制和修訂、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將應急處置措施細化分解到每個部門、崗位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提高預案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完善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式,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決策能力。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強化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提升事故回響、場處置、醫療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水平。
(三)建立輿論引導機制。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和分析制度,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對媒體反映的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有關監管部門要迅速組織調查核查,及時發布相關信息,消除公眾疑慮,正確引導輿論;對已經引起媒體和公眾關注或引發不良炒作的食品安全事件,要按照信息公布的有關規定,及時公布案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對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和“潛規則”問題,要及時組織調查、評估和研判,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加強信息發布管理,嚴肅信息發布紀律,綜合研判、積極回應、穩慎發布社會熱點信息,防止因發布不當造成不良後果和影響。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要及時報省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統一發布。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導食品安全問題,對失實或虛假的新聞報導,要及時做好解疑釋惑工作,防止不良炒作。

廣泛宣傳教育 營造良好氛圍

(一)強化宣傳和科普教育。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2011—2015)》,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範圍,列入國民素質教育內容和中國小相關課程,普及食品安全科學常識,不斷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科學素養。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各級政府加強食品安全的決策部署和工作成效,解答好當前食品安全面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引導公眾客觀、理性看待食品安全問題,切實增強民眾消費信心。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和食品安全知識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學校等各類宣傳科普活動,著力打造一批精品科普欄目、節目、宣傳片,營造“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維護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宣傳貫徹《河北省食品安全有獎舉報辦法》,完善符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的有獎舉報辦法,推進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縣級以上政府要設立食品安全舉報受理中心和專項獎勵資金,做好舉報線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饋工作,嚴格獎勵額度審定、資金管理和發放,確保獎勵資金專款專用。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對借舉報之名捏造事實或企圖報復的,要嚴厲依法追究責任。
(三)形成全社會監督合力。充分調動人民民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主動性,組織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發揮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民眾自治組織的優勢和作用,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引導約束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有關科研院所、社會團體要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知識的推廣和普及工作,不斷提高消費者對食品安全風險的科學認知水平。支持新聞媒體積極開展輿論監督,及時客觀報導食品安全問題,對新聞媒體發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的,要予以獎勵。
(四)加強各級各類人員培訓。依託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加強食品安全培訓,開展對地方各級政府相關負責同志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同志的食品安全定期輪訓,增強各級領導幹部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意識和業務水平。要把在職人員的培訓納入年度監管工作計畫,按照“分級分類培訓”的原則,加強對各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專業知識的培訓。要加強各級檢驗機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醫療衛生機構有關人員食源性疾病診療技術的培訓。要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食品行業從業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並由單位定期組織培訓,單位負責人、關鍵崗位人員要統一接受監管部門的培訓,建立培訓檔案。

加強組織領導 確保工作實效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級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直接抓,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評估本地食品安全狀況,及時協調解決制約本地食品安全的重點難點問題和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堅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的底線。要進一步分解細化部門職責分工,形成監管合力,解決監管交叉、空白等職責不清問題,將各類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細化、明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和崗位負責人的監管責任,將責任層層落實到每個崗位和人員,確保問題可倒查、責任可追究。
(二)加大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資金投入保障機制,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食品安全狀況和財力情況,加大對檢驗檢測設備設施、技術裝備和監管經費的投入,確保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正常開展。要將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經費及行政管理、風險監測、監督抽檢、科普宣教等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重點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和基層監管能力、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的投入,確保各項經費及時足額到位。要切實加強食品安全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強化督導檢查。完善並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督查督辦制度,促進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採取綜合督導、專項督查、跟蹤檢查等方式,持續不斷地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全過程、不間斷的督導檢查,推動食品安全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對督導中發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要責成有關地區或單位限期整改落實。加大案件查處的監督力度,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未及時查處、重大案件久拖不結的,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組織力量直接查辦,並實行掛賬督辦、案結銷號,堅決杜絕有案不查、查不徹底等問題。
(四)嚴格考核問責。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標,上級政府要對下級政府進行年度食品安全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評優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及時表彰獎勵。嚴格落實《河北省食品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嚴肅查處監管執法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等監管失職、瀆職行為。對在特大、重大和較大食品安全事故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或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員,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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