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0年海南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通知

關於2010年海南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通知

符合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的人員,在申請高考報名時可以根據本人意願,選報藝術類(我省不設藝術理科類,藝術類即藝術文類)並選定專業考試類別。所選報的專業考試類別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後不得更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10年海南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通知
  • 發布時間:2009-12-24
  • 發布單位:海南省教育局
  • 類型:政府通知
報名,報名條件和要求,報名時間,報名辦法,考試,考試日期、地點,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安排,有關說明,考試要求,成績公布,考試管理,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2,

報名

報名條件和要求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須先參加藝術類的專業考試,後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考試)。藝術類的專業考試分為由我省組織的藝術類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級統考”)和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今 年我省省級統考開設美術、聲樂、器樂、舞蹈、主持與播音五個專業考試類別。報考藝術類的考生應選擇其中一個類別參加考試。其中擬到省外學校參加“校考”的 考生,如果所報考專業的考試類別我省的省級統考已開考,必須先參加我省組織的省級統考,在取得省級統考專業考試合格資格後才能到省外學校報名參加校考。如果所報考專業的考試類別我省的省級統考未開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學校報名參加校考,不需參加省級統考。

報名時間

2010年1月11日上午8:00至1月15日下午5:30。

報名辦法

我省藝術類省級統考實行網上報名的辦法,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不再單獨組織報名。具體的報名辦法是:考生在高考報名期間,登入我局網站,進入高考報名系 統的網上報名界面後,在報考“科類”選項中選擇“藝術類”,並在該界面自動彈出的“美術類”、“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主持與播音”和“校 考”選項中選擇一個選項。擬到省外學校報名參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報考專業考試類別我省的省級統考未開考的,考生可以在該界面選擇“校考”選項,如果 所報考專業的考試類別我省的省級統考已開考的,則考生不能選擇“校考”選項,而應該根據本人擬報考的省外學校的招生專業選擇省級統考開設的相應的考試類別。
凡參加省級統考的考生,必須在2月1日到海南師範大學藝術學院辦理參加省級統考的報名信息確認手續,並交納參加省級統考的考試費用。僅參加“校考”的考生,不需要辦理省級統考的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凡屬未參加過本省2010屆基礎會考的普通中學應屆考生、本省普通高中畢業的往屆考生、“三校生”、在省外學校就讀的應往屆畢業生以及其他人員,須在1月16日至17日到本人的普通高考報名所在市縣招生辦拍照電子相片。
考生申請報名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海南師範大學藝術學院辦理參加省級統考的報名信息確認手續或應該到市縣招生辦拍照電子相片但未拍照的,視為自行放棄省級統考資格。
(四)報考類別所對應的專業
我省今年省級統考中開考的美術、聲樂、器樂、舞蹈和主持與播音五個考試類別所對應的藝術類招生專業詳見附屬檔案1。

考試

考試日期、地點

考試日期: 2010年2月2日至3日。
考試地點: 海南師範大學。

考試科目

美術類專業考試科目:素描、色彩、速寫。
聲樂類專業考試科目:演唱、視唱、樂理、聽音。
器樂類專業考試科目:演奏(器種不限)、視唱、樂理、聽音。
舞蹈類專業考試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興表演。
播音與主持藝術和主持與播音專業考試科目:朗讀、即興主持、才藝展示。
各類別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見附屬檔案2)。

考試時間安排

2010年全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時間安排
日 期
美術類
聲樂、器樂類
舞蹈類
播音與主持
2月2日
上午
速 寫
8:30-9:00
素 描
9:00-12:00
演唱 演奏
視唱
8:30-12:00
面 試
8:30-12:00
面 試
8:30-12:00
2月2日
下午
色 彩
14:30-17:30
演唱 視唱
14:30-17:30
面 試
14:30-17:30
2月3日
上午
聽音 樂理
9:00-11:00

有關說明

1.各考試類別均不進行複試。參加美術類考試的考生需自帶畫板、畫筆等繪畫用品;參加聲樂類考試的考生需自備演唱歌曲的樂譜;參加器樂類考試的考生需自帶樂器;參加舞蹈類考試的考生需自備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樂。
2.考生在參加省級統考並取得省級統考專業考試合格資格後,可到省外學校參加校考。到省外學校參加校考的考生,可在2月8日後登錄我局網站自行列印省級統考的成績單,持“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成績單”到省外學校報名參加校考。
3.所有經審查具備我省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參加文史類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4、受報考批次限制的藝術類考生,不能參加在我省屬本科第一、二批錄取學校的校考,自行參加的,其校考的專業考試成績我局將不作為給學校投檔的依據。
5、經考生報考所在地教育部門審查不具備我省普通高考報考資格的藝術類考生,其參加省級統考和省外學校校考的藝術考試成績將被取消。

考試要求

1.考生憑準考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和面試。
2.考生需按專業考試要求攜帶考試用具,不準攜帶手機等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報考器樂類的考生不準自帶伴奏人員。
3.筆試科目考試開考信號發出之前不準答卷,考試結束信號發出之後要停止答卷;不能在試卷上做任何標記;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考試結束 前30分鐘才準交卷離場(速寫考試除外);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但遇試題分發錯誤或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考試結束信號發出之後,應立即停止答卷,待監考員收齊試卷後才能離開考場,不準將試卷帶出考場。
4.面試科目要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待考室待考;待考期間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考生要按工作人員的安排依序參加考試,考試完畢應安靜的離開考場。

成績公布

我省省級統考成績將實行網上公布的辦法。考生可在2月8日後登錄我局網站,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名次及合格情況。
取得省外學校“校考”合格資格考生的文化成績,我局將在高考成績公布後給有關學校寄發考生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考試各科的卷面成績(含英語聽力成績和基礎會考成績),供學校審查錄取。

考試管理

全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我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規範有序,公平公正,我們將根據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特點,加強考試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考試期間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以方便考生投訴和舉報。考生如有違規、作弊行為,將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嚴格處理,將違規作 弊事實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其他人員如有違規、違紀或違法行為,將由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屬檔案1

海南省2010年省級統考考試類別與藝術類招生專業對應表生略

附屬檔案2

海南省2010年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各類別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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