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9]3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 分類:藝術文、藝術理兩類
  • 專業考試:美術類專業考試等
  • 填報志願:2010年我省實施網上填報志願
內容,藝術類專業招生類別與計畫編制,專業考試,招生簡章,招生政策及資料,考生類別確認,填報志願,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投檔錄取,

內容

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魯招委[2009]15號

藝術類專業招生類別與計畫編制

(一)2010年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藝術文、藝術理兩類。科類代碼為藝術文3,藝術理7。
根據專業屬性不同劃分為美術類、音樂類、書法類、舞蹈類、攝影類、播音主持類、文學編導管理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模特)類、空乘類、其它類11個專業類別。考生報名填寫《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個人基本信息項目表》時,應選擇專業類別。
(二)編制招生計畫時,駐魯以外的29所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的普通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駐魯以外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本科藝術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畫(即來源計畫)。除上述情況外,駐魯以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駐魯中央部門所屬高校 和各省屬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含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均須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畫。
美術類專業使用我省統考成績的院校,要在專業計畫後註明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
招生院校藝術文、藝術理兼收的同一專業,要編兩個專業代號並分列招生計畫,且必須在其藝術類招生簡章中明確說明錄取原則。

專業考試

  • (一)美術類專業考試
1.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招生全省統一組織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實行“省招生委員會領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管理,市招生辦公室承辦考試,有關高校負責評卷”的管理模式。
2.考試科目為:造型基礎、色彩基礎。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每科滿分為150分。
3.考生准考證號、考場及座位號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隨機編排,並於2010年1月10日前將編排信息發至市招辦。
准考證由市招辦發給考生本人。考生憑本人“准考證”到所在市招辦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4.考試時間:2010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造型基礎;下午2:00—5:00色彩基礎。
5.評卷。山東藝術學院承擔造型基礎科目、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承擔色彩基礎科目的評卷工作。
6.劃定分數線及發放美術類專業合格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考生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根據生源及招生計畫情況劃定美術類專業考試本、專科合格分數線。並向各市招生辦公室下發考生考試成績,發放《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和《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 術類專業統考專科合格證》(簡稱《美術類專業合格證》)。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於2010年2月6日前將《美術類專業合格證》發至考生本人。
7.統考成績的使用。教育部明確的31所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的普通高校、部屬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術類本科 專業可在我省統考的基礎上進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其他省屬二本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因特殊原因需進行校考的,必須經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委員會批准;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在魯招生的美術類專科 (高職)專業均使用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
報名參加校考的美術類考生,必須取得《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沒取得《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的美術類考生,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認其考試成績。
省統考成績和校考成績不能通用。省統考成績適用於認定省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績只能用於本校。同一學校同一專業不可既用校考成績又用省統考成績。
  • (二)非美術類專業考試
1.非美術類本科專業考試2010年仍由招生院校自主組織。
2.考生持身份證、《報考證》、院校準考證參加招生院校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
3.普通高校非美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要求認可本校本科同類專業合格成績的院校,要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並在報送招生來源計畫時詳細說明。個別無法對應的專科(高職)專業,必須經我省批准後方可安排專業測試。
4.各有關 高校藝術類招生專業,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審核公布的專業目錄執行。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專業,按《教育部關於公布普通高等學校可繼續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名單的通知》(教高函[2009]25號)檔案執行,有關高校及專業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上述檔案規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
5.省內院校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考試由招生院校獨立或聯合進行。考試時間2月24日至3月10日,各招生院校在規定的時間內確定本校的考試時間。
全省考生報名結束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網上上載全省藝術類考生基本信息,各院校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管理處索取密碼進行下載。
  • (三)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在山東考點考試
1. 2010年我省在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濰坊市設立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山東考點。凡經批准在我省進行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只能選擇上述一個統設考點安排一次專業考試。招生院校必須按《關於2010年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在山東組織專業考試與招生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與承辦市招生辦公室簽訂專業測試協定,報送、覆核確認本校藝術類專業考試信息。協定的內容要具體,責任要明確,專業考試信息要準確、完備。
2.考試時間為2月24日至3月10日。各院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段內安排專業考試。
3.省外院校在我省考點進行的藝術類專業考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領導,考點所在市招生辦公室承辦。各承辦市要參照《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的要求,加強過程管理,嚴格考試程式,嚴肅考風考紀。
4.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向經批准在我省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發放密鑰檔案(即密碼),沒有取得密鑰的院校不能在我省組織專業考試。各院校要做好密鑰檔案的保管保密工作,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校方承擔。來我省簽訂協定、主持考試的省外院校工作人員要攜帶學校招生辦公室的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 及我省發給的密鑰,一次性確定本校全部開考專業。凡委託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員來我省簽訂協定或組織考試的,一律不予接待。
5.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過程中,院校編制考試信息、考生報名、安排考場、列印院校準考證等環節,一律使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開發的程式軟體。承辦市招生辦公室在每個招生院校考試結束後,要向招生院校提供參加該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基本信息。
6.考試期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安排檢查組進行檢查。
  • (四)發放合格證
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試及評卷結束後,按專業招生計畫1:4的比例確定合格考生名單,並發放《2010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各學校要在《合格證》中明確註明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排名,並於4月10日前傳送至考生。
  • (五)報送合格考生庫
1.省內院校於4月5日前、省外院校於4月10日前,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成績資料庫結 構》(以下簡稱《資料庫結構》)格式,以WEB方式將合格考生專業成績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管理處(網址、密碼等另行通知),同時通過本校招生網站 向社會公布。
2.各招生院校報送的《資料庫結構》必須符合要求,否則系統將無法接收。對因招生院校報送數據不及時或內容不準確而影響了考生的投檔或錄取,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 (六)報送考試數據
1.專業考試過程中,各承辦市招生辦公室和省內各招生院校要將當天的考試數據(數據要求另發),以電子郵件或文本傳真方式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專業測試結束一周內,各承辦市及省內高校要將《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考場記錄表》匯總整理,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監察室。
  • (七)考試安全
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期間,統設考點承辦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制定詳細的安全保障工作預案,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報名和考試地點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於疏散的場所。考生數量大且集中的院校,要認真研究考試管理和考場設定問題,避免考生過於集中。

招生簡章

各招生院校要在2010年1月31日前向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文本和電子郵件方式)。其內容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範圍、招生計畫、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並通過本校網站向社會公布。

招生政策及資料

《2010年山東省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專業考試指南》將公布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相關政策、規定及省內院校、在我省組織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的考試信息。不在我省進行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院校,其專業考試安排,考生可通過學校網站或電話直接向招生院校諮詢。

考生類別確認

(一)4月25日前,美術類考生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給的《美術類專業合格證》、非美術類考生持招生院校發給的《合格證》,到原高考報名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確認考生類別。藝術文考生參加文史類、藝術理考生參加理工農醫類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
(二)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要嚴肅對待考生類別的確認工作,嚴格審查考生兩種合格證的有效性。凡持無效合格證或沒有取得合格證的考生,不得按藝術類確認類別。
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的審查經辦人,要在考生信息確認單存根上籤字備案。報名結束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對藝術類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覆核,對弄虛作假的考生按舞弊事件處理,並追究審查經辦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將給予紀律處分。

填報志願

2010年我省實施網上填報志願。
(一)藝術類專業本科志願與普通文、理類本科志願同時填報。藝術本科志願設藝術本科提前批、藝術本科一批。藝術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獨立設定藝術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屬院校和經上級部門批准的其他院校,設一個院校志願,兩個專業志願及專業服從調劑選項;藝術本科一批院校為藝術本科提前批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設兩個順序院校志願和美術類專業學校服從調劑選項,每個院校設兩個專業志願、一個專業服從調劑選項。
(二)藝術類專業專科(高職)志願與普通文、理類專科(高職)志願同時填報。藝術專科(高職)批將實施網上徵求志願錄取,具體要求另文通知。
(三)考生填報藝術本科志願時,美術類考生既可以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也可以填報使用省統考成績的院校;非美術類考生只能填寫取得《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
考生填報藝術專科(高職)志願時,美術類考生可以選報在魯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術類專業。非美術類考生,選報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在魯招生非美術類專業、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的旅遊工藝品設計與製作專業、天津藝術職業學院的表演藝術專業、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務專業、航空服務專業、烹飪工藝與營養專 業等經批准進行了專業考試的特殊專業,必須取得校考院校的專業《合格證》;選報其它的專業,要與取得本科專業《合格證》的專業相同或相近。
(五)考生填報志願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寫出版的《2010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願指南》為依據,準確塗寫所報的院校及專業代號。
(六)藝術類兼報文、理科的考生,可選報文科或理科的本科二批、三批院校和專科二批院校志願。
(七)本科志願填報結束後,各市招生辦公室於6月30日前將考生志願信息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一)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1.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的普通高校自行劃定本校有關專業的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2.山東藝術學院和山東工藝美術學院自行劃定的各專業的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山東省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20分。
3.其它院校執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劃定。

投檔錄取

藝術類本科專業、專科(高職)美術類專業及經批准進行了專業考試的非美術類專業,實行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相關聯的投檔辦法。其它專科(高職)專業按文化成績排序投檔。
(一)本科藝術類院校及專業
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的普通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按考生志願全部投檔,學校分專業劃定文化、專業錄取分數線並錄取線上考生,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上述院校之外的普通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全省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願投檔。
省外院校進行了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關聯招生院校提供的專業成績,使用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的,關聯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全部投檔。學校分專業劃定文化、專業錄取分數線並錄取線上考生,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省內院校的美術類專業關聯省統考成績、非美術類專業關聯招生院校提供的專業成績,按文化成績排序,分專業按招生計畫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築學、景觀建築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及文化產業管理等17種含有藝術屬性的專業,錄取時高校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原則上按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二)專科藝術類院校及專業
1.美術類專業及經批准進行了專業考試的其它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實行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關聯投檔的辦法。
在全省藝術類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願,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全部投檔,學校分專業劃定文化、專業錄取分數線並錄取線上考生,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其它院校按文化成績排序,招生計畫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2.不進行專業考試的非美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在全省藝術類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願,按文化成績排序,按招生計畫1:1.5的比例投檔,招生院校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3.志願錄取不滿額的招生院校,將通過網上徵求志願再投檔錄取。
(三)錄取時間要求
招生院校要在批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錄取任務並按時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上傳錄取考生信息。否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視為全部錄取並予以代錄取,由此造成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四)新生錄取通知書
招生院校依據新生錄取名單,將新生錄取通知書直接郵發給考生本人,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加強領導,嚴肅紀律,切實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
(一)各市招生委員會、各招生院校要加強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管理,從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實踐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認真執行政策,嚴肅考風考紀,公平、公正地選拔學生。
(二)要在本市、本校範圍內進行考試環境的綜合治理,採取有效措施,對非法培訓班和招生中介進行嚴厲打擊。要根據本檔案精神制定詳細的招生考試、評卷實施細則,規範工作程式,健全監督制度。對被認定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材料並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對作弊考生進行處 罰。
(三)各級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自律,抵制不正之風。發現徇私舞弊和違法事件要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依法做出嚴肅處理。
附屬檔案: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成績資料庫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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