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
- 發布日期:2012年5月26日
- 發布機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 文 件 號:銀監發〔2012〕27號
《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鼓...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銀監會關於促進民營銀行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是由國務院在2015年06月22日成文,發布於2015年06月26日,其發文文號為國辦發〔2015〕49號,其主要內容是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促進民營銀行持續健康發展,為...
(四)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積極落實國家小額貸款公司涉農貸款的財政補貼政策,指導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進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支持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比照銀行業...
2012年9月1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2〕32號印發《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鼓勵和引導...
2010年12月6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0〕48號印發《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切實提高對加快民間投資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認識、全面放寬民間投資發展限制、支持民營企業做強做大、進一步拓寬民營...
2012年6月18日,商務部以商流通發〔2012〕207號印發《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商貿流通領域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鼓勵和引導商貿流通領域民間投資又好又快發展、繼續發揮好民間資本在發展現代流通方式中的重要作用、引導民間資本...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工作要點的通知(2012.5.14)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2012.5.26)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鼓勵和支持民間...
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積極吸引非公有資本入股;農村信用社要積極吸引農民、個體工商戶和中小企業入股,增強資本實力。政策性銀行要研究改進服務方式,擴大為非公有制企業服務的範圍,提供有效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政策性銀行依託地方商業...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公路、鐵路、市政公用設施、土地整治、產業園區等重點領域和重大項目建設。 (二)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地方金融業發展。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我省地方金融機構重組改造,參與地方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以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加快發展的意見四、加大金融扶持 編輯 語音 (十五)搭建民間資本融資平台。加大力度落實商業銀行對民營小微企業貸款的差異化金融政策,提高對民營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的容忍度,不斷改善民營企業融資的...
五、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十八)允許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在加強有效監管、促進規範經營、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放寬對金融機構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間資本以入股方式參與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參與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
繼續強化縣域金融組織體系建設,加快實施“金融西進”和“金融惠農”,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金壇、溧陽及其重點鎮設立分支機構或服務網點。(11)積極貫徹銀監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銀監發〔2012〕27號),加快...
支持民間資本以入股方式參與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和農村信用社改制。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和小額貸款公司,參股政府出資擔保機構。允許和支持加入行業協會、商會的民營企業在國家相關...
(五)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業,在嚴格監管、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鼓勵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三、著力完善涉及民間投資的信息發布制度 充分發揮信息對投資的導向作用,...
建立和完善企業、個人信息共享機制,推進民營企業信用制度建設。依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加快建立適合民營企業特點的信用信息徵集、評價、管理和查詢系統。建立失信懲戒制度,提高民營企業信用意識。(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省金融辦、經濟...
(十八)贊同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投資擔保公司待遇)在攥緊有效幽禁、增進表率經營、防守金融風險的前提下,放寬對金融機構的股比限制。(投資擔保公司待遇)支柱民間資本以入股辦法列入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列入墟落信譽社、都市信譽社...
二、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五)鼓勵、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積極爭取試點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參與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
(銀監會、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證監會、保監會負責) (五)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商貿流通領域。 21.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商品批發零售、現代物流領域。支持民營批發、零售企業發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連鎖...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引導金融機構樹立“一視同仁”理念,持續加強民營企業金融服務,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
2012年6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鼓勵和引導的重點領域、保障措施3部分。中文名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 發文單位 ...
(三)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建立地方性商業銀行的國有股本減持機制,在嚴格監管、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參股進入地方性銀行金融機構,參與城市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合作)銀行...
為了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要求,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市政公用事業建設,促進市政公用事業健康發展,現將《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領域的實施意見》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
繼續支持組建大型民營投資公司,引導民間資本投向實體經濟。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參與農村信用社改制,發起設立和參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和天使基金,參與設立村鎮銀行等小型金融機構,參與各類新型金融機構的...
通過政府引導、公開募集方式,吸引民間資本在中小企業發展、創新創業、產業轉型升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設立各類政府投資基金。民營企業參與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的,村鎮銀行主發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為15%。銀行業金融機構...
大中型商業銀行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為小額貸款公司提供批發資金業務,但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獲得融資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資本淨額的50%。 三、拓寬符合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多元化融資渠道...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三、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社會事業領域的稅收政策(十一)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徵各項稅收(...
五、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十八)允許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在加強有效監管、促進規範經營、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放寬對金融機構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間資本以入股方式參與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參與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