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關聯關係,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係,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係。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應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係。
關聯關係的關聯方主要包括:控股股東;其他股東;控股股東以及其他股東控制或參股的企業;對控股股東及主要股東有實質影響的法人或自然人;發行人參與的合營企業;發行人參與的聯營企業;主要投資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與上述關係密切的人士控制的其他企業;其他對發行人有實質影響的法人或自然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聯關係
- 外文名:correlation
- 釋義: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關係
限制規定
判定標準
- 一方直接或間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總和,或者雙方直接或間接同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達到25%以上。
- 一方與另一方(獨立金融機構除外)之間借貸資金占一方實收資本 50%以上,或者一方借貸資金總額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獨立金融機構除外)擔保。
- 一方半數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 (包括董事會成員和經理,下同)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會的董事會高級成員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雙方半數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會的董事會高級成員同為第三方委派。
- 一方半數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同時擔任另一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會的董事會高級成員同時擔任另一方的董事會高級成員。
- 一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一方提供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特許權才能正常進行。
- 一方的購買或銷售活動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 一方接受或提供勞務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 一方對另一方的生產經營、交易具有實質控制,或者雙方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