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長沙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於長沙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於長沙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是長沙市發改委長沙市公安局、長沙市城管執法局三部門聯合下發的通知,該《通知》從20月起正式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長沙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9年1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月28日
  • 發布單位長沙市發改委長沙市公安局、長沙市城管執法局
主要內容,內容解讀,

主要內容

《通知》規定,停車收費實行計時或計次收費方式。具備計時收費條件的停車場應採取計時方式,以加快車位周轉,暫不具備計時條件的可採取計次方式收費。一個停車場只能採取一種計費方式。
關於長沙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區域劃分
實行計時方式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以15分鐘為一個收費計時單位,不足一個收費計時單位的按一個收費計時單位收費。公共停車場收費計時單位白天時段為半小時、夜間時段為1小時,不足一個收費計時單位的按一個收費計時單位收費。計次收費每次時間以12個小時為限。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占用的停車泊位數收取,不同車型按以下標準計算停車泊位:小車(載重2噸以下含2噸或載客20座以下含20座機動車)按一個車位收取;大車(載重2噸以上至10噸含10噸或載客20座以上40座以下含40座機動車)按二個車位收取;超大型車(載重10噸以上的貨車或載客40座以上的機動車)按三個車位收取。
《通知》明確,停車收費按照不同類別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其中,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含主幹道、次幹道、支路)、背街小巷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車站、碼頭、公交樞紐站及軌道交通換乘站、旅遊景點配套停車場,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業單位面向公眾開放的內設停車場,政府投資興建的公共停車場和市政工程附屬停車場實行政府指導價。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實行差別價格政策。城市中心區域收費高於非中心區域、路內高於路外、幹道高於支路、白天高於夜間、長時間高於短時間、尖峰時段高於非尖峰時段。
記者發現,城區道路(含主幹道、次幹道和支路)停車實行計時收費,背街小巷臨時停車泊位實行計次收費。在核心區域,幹道臨時停車位每車位首小時內2元/15分鐘、首小時後3元/15分鐘,支路臨時停車位每車位首小時內1元/15分鐘、首小時後1.5元/15分鐘、24小時限價40元,幹道、支路臨時停車位晚8時至次日7時均免收機動車停放費。在核心區域,背街小巷臨時停車位每車位10元/次,停車時間不超過15分鐘的免收停車費,多次進出背街小巷且使用臨時停車泊位的車輛,24小時內最多按2次收取停車費。
在核心區域,城區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最高收費標準,計時方式白天時段首小時內2元/半小時、首小時後3元/半小時,夜間時段(晚8時至次日7時)1元/小時;計次方式每次15元。無論哪種方式,該類停車場24小時限價為50元,凡進入停車場時間不超過15分鐘的免收停車費。
車站、碼頭配套停車場最高收費標準,小車計時方式為2.5元/半小時,計次方式為10元/次,24小時限價50元。車站、碼頭配套停車場進入未設定即停即走專用通道的停車場即停即走或停放15分鐘以內車輛免費。城市交通樞紐、軌道交通換乘站停車場實行優惠收費政策,具體標準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實際另行核定。
商業場所配套的停車場或停車泊位,商業投資建設的專業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企業單位內設停車場,物流中心、專業批發市場配套的停車場實行市場調節價。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設施,由政府出資方與社會投資者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原則,統籌考慮建設運營成本、市場需求、經營期限、用戶承受能力、政府財力投入、土地綜合開發利用等因素協定確定收費標準。
《通知》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及公益、公用企事業單位對來本單位辦理業務的人員的車輛,在辦理業務的合理時間段內不得收取停車費。對辦理業務有關車輛免費停車的時段、相關憑證,由各單位自行確定並公示。公立醫院對與就診有關車輛停放的免費時間以及優惠條件,由各醫院根據車輛停放的周轉情況合理確定並公示。
為了緩解重要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重點路段和景區交通壓力,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重點路段和景區在重要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 重大活動期間停車收費可實行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50%,但須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並提前三天向社會公示方可執行。
停車場經營者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懸掛由價格主管部門統一監製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公示牌》,標明停放收費單位、場地地址、收費類型、收費區域、車型分類、計費時段、收費標準、監督機關及舉報電話12345等。根據不同的定價形式,公示牌分三種顏色:執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採用綠色公示牌、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採用藍色公示牌、執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採用黃色公示牌。
對不按規定公示、超標準收費等亂收費行為,相關部門將予以嚴肅查處。對沒有取得停車收費資格實施停車收費的投訴,價格主管部門將告知並配合交警部門及時依法處理。

內容解讀

長沙市貫徹《湖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試行)試行期已到,為充分發揮價格槓桿的調節作用、合理調控道路交通需求、緩解停車難問題、規範收費行為,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長沙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從本月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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