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維護當前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的工作指引》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全力以赴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有力有序有效推動復工復產的決策部署,現就當前形勢下更好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進一步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製訂工作指引而在制定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維護當前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的工作指引
- 發布單位: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進一步維護當前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的工作指引》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全力以赴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有力有序有效推動復工復產的決策部署,現就當前形勢下更好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進一步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製訂工作指引而在制定的。
《關於進一步維護當前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的工作指引》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全力以赴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有力有序有效推動復工復產的決策部署,現就當前形勢下更好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進一...
《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司法局、總工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企業家協會:為了適應在當前形勢下協調勞動關係的迫切需要,妥善解決不斷增多的勞動爭議糾紛,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
《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的意見》是為進一步強化勞動人事爭議源頭治理,就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提出的意見。2022年10月13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工業和信息化部、法務部、財政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等九部門聯合...
該標準的制定有利於進一步提升深圳市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水平,充分發揮調解在維護勞動關係和諧與社會穩定發展的第一道防線作用。該標準對已有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進行總結提煉,從技術標準層面提出引領性、引導性的規範要求,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全面推進勞動爭議調解體系建設。
現就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勞動爭議處理工作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關係日趨複雜,勞動爭議逐年增多,處理難度明顯增大。同時,勞動爭議處理周期過長,仲裁辦案人員明顯不足,一些爭議案件未能及時解決,極易引發事端。這些困難和問題對社會穩定造成不...
4.推進跨地區的勞務協作和對外勞務輸出。鼓勵資源開採型城市和獨立工礦區按市場需求發展接續產業,引導勞動力轉移就業。5.鼓勵勞動者通過多種形式實現就業,加快完善和實施與靈活就業相適應的勞動關係、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險等政策,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幫助和服務。6.堅持城鄉經濟協調發展,調整農村經濟結構,加快小城鎮建設...
《山東省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9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全省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制定的實施方案。發布通知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9部門 關於印發《山東省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實施方案》的...
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規範企業勞務用工行為,切實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預防和及時化解群體性欠薪不穩定因素,根據《勞動契約法》、《上海市企業欠薪保障金籌集和墊付的若干規定》和《上海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暫行辦法》等有關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預防和處置...
勞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是自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來,全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有了較大的進展。各地按照有關規定擴大了受案範圍,建立起勞動仲裁庭和仲裁員辦案制度,使大量勞動爭議案件得到了及時處理,為保持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維護社會的安定發揮了...
【解讀】解讀《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連結】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負責人就《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答記者問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法釋[2013]4號2013年1月...
為加強勞動保障監察隊伍建設,切實解決當前監察執法作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樹立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按照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要求,結合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隊伍作風建設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保...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非公有制企業職工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總工發[2004]41號)近年來,為適應我國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的新形勢,切實維護非公有制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協調穩定的勞動關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的健康發展,各級工會組織積極探索在非公有制企業中實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貫徹工會法支持工會工作的通知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開展創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活動的意見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若干意見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工會工作充分發揮企業工會 作用的決定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推進工會幫扶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的 指導意見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集體契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 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 關於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於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契約管理的通知 關於貫徹實施《集體契約規定》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推行平等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契約管理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高技能人才東部地區培訓工程方案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在勞動保障系統開展向李硯軍等8名全國先進工作者學習活動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社會保險基金...
第三,要整體理解和把握法律、司法解釋規定。避免因對法條的孤立、片面理解而產生法律適用錯誤。要依法維護勞動用工制度改革成果,準確界定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的界限,切忌脫離法律規定和客觀實際將勞動關係泛化。六、關於建設工程契約糾紛案件的審理問題 據統計,全國每年建設工程契約糾紛案件大約10萬件左右,雖然數量不...
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十五屆執行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最近關於發展和諧勞動關係,加大工會維權力度,特別是加強企業工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分析企業工會工作實際,一致認為,企業工會是我國工會的重要組織基礎和工作基礎。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的經...
《怎樣當好勞動爭議調解員》是2016年7月中國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潘泰萍。內容簡介 近年來各級工會積極主動做好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把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作為工會組織依法履行維護職能、化解勞動關係矛盾、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著力預防化解矛盾和妥善調處勞動爭議,取得了一定成效。2014...
推動勞務派遣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維護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勞務派遣管理的指導意見》(粵人社規〔2020〕43號)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制訂本指引。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中發〔2015〕10號)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保障勞動者工資支付工作的有關要求,有效防範和解決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問題,支持企業健康發展,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社...
13. 全面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健全最低工資調整機制,完善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深入推進勞動關係“和諧同行”能力提升行動計畫,依法依規健全勞動契約制度。引導網際網路平台企業、關聯企業與勞動者就勞動報酬、休息休假、職業健康等事項開展協商,預防化解勞動關係風險和矛盾。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和婦女兒童等勞動保障權益,...
把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就業工作總體部署,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公共就業服務,積極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就業推薦、失業登記、創業培訓、技能培訓和就業見習等服務,幫助高校畢業生提高實踐能力和就業能力。實施更加積極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大力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和自主創業。(四)規範、協調勞動關係...
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杜萬華就《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答記者問 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1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公通字[2010]40號)【工作指導性檔案及其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
2007年2月,陽泉市副市長王湜洲(右二)為獲得全市和諧勞動關係“模範企業”的企業家代表頒獎。20世紀20年代,陽泉鐵路工人領袖、正太鐵路總工會陽泉分會副會長、陽泉地區第一個共產黨員梁永福。1922年12月,陽泉鐵路工人舉行罷工鬥爭,把正太路局車務總管乘坐的列車截留在陽泉站。1927年成立的以保晉鐵廠工人為主體的...
點評意見:平台用工過程中的勞動關係認定是當前理論和實踐中的難題。答疑意見從規範基礎、法理依據和具體方案三個層次回答了帶貨網路主播與平台企業的勞動關係認定問題。答疑意見總結歸納了現有司法政策關於新就業形態勞動關係認定的思想和立場,將現有勞動關係認定的從屬性理論,按照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和組織從屬性三個...
85.王維平、高耀芳:《勞動倫理思想與我國和諧勞動關係的構建》,《現代經濟探討》2019年第8期 86.王維平、韓 璐:《效果歷史觀視域的文本研究》,《寧夏社會科學》2019年第4期 87.王維平、韓 璐:《馬克思“從後思索”哲學方法論語境中的“歷史思維”》,《山東社會科學》2019年第9期 88.王維平、陳 雅:...
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發展和諧勞動關係”。針對勞動契約簽訂率低、勞動條件惡劣、拖欠和剋扣職工工資嚴重、群體性事件經常發生等問題,《決定》提出要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進一步加強政府、工會、企業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建設;全面實行勞動契約制度和集體協商制度,確保工資...
勞動報酬提高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基本同步,勞動權益保障進一步加強,勞動關係更加和諧穩定。勞動者技能素質不斷提升,高技能人才隊伍穩步擴大。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環境更加最佳化,政策服務體系更加完備,帶動高質量就業能力更加凸顯。就業領域風險監測預警和應對處置機制不斷健全,失業風險有效控制,困難群體得到及時幫扶,就業安全保障更加...
區檢察院及時向區總工會通報案件辦理情況,並就進一步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線索移交、法律援助、爭議化解等方面溝通協作達成共識。同時,與區公安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會簽《關於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機制的意見》,促進農民工欠薪問題常治長效。【典型意義】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既直接關係著勞動者切身利益,又關係著社會...
7.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 8.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新建企業工會組建工作的意見 9.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推行區喊(行業)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意見(試行)10.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 11.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 12.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新形勢下加強基層工會建設的意見 第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