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非建設領域企業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工作的試行意見》。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非建設領域企業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工作的試行意見
成辦函〔2015〕103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中發〔2015〕10號)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保障勞動者工資支付工作的有關要求,有效防範和解決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問題,支持企業健康發展,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諧穩定,依據《
勞動法》、《
勞動契約法》、《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非建設領域企業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工作制度,構建預防企業欠薪長效機制
(一)建立健全企業欠薪預警制度。深入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統籌力量、整合資源,使勞動用工管理基層格線與社區格線相融合,依託基層格線動態監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和欠薪隱患,及時對企業欠薪作出預警。
(二)建立健全企業工資支付不良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評價考核機制,對欠薪造成群體性事件、發生欠薪逃匿、欠薪總額較大或拒不執行改正指令的企業,將其列入“黑名單”,並通過我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予以披露,公開曝光其違法行為。
(三)健全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根據工作實際,定期開展工資拖欠問題分析研判和案例通報,適時開展工資拖欠專項執法檢查和聯合檢查。
(四)健全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建立健全處置欠薪群體性事件應急機制和預案,加大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力度,鞏固農民工工資清欠成果,及時妥善處置欠薪類群體性突發事件。
二、加強日常監管,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
(一)強化屬地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屬地政府責任,鄉鎮政府(
街道辦事處)以及工業園區管委會要建立工資支付日常巡查制度,及時監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對生產經營和工資支付出現異常的,及時採取必要措施,同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
(二)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管。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管理企業勞動用工的指導和監督,及時消除欠薪隱患。各級工會組織要依法對企業的工資支付行為進行監督。
(三)強化勞動保障日常巡查。運用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手段,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主動監察用工企業,加強對基層格線員的培訓和指導,及時發現和消除企業拖欠工資隱患。
(四)規範市場經營秩序。工商部門要加大對無證無照經營企業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無證無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從源頭上防範因勞動關係爭議、經營者欠薪逃匿等引發的欠薪問題發生。
(五)強化企業工資支付主體責任。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企業必須切實履行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定義務和主體責任,依法完善有關工資支付的規章制度,並公布或告知勞動者。企業有責任加強所屬的下級經營單位、承包經營單位和外派人員的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管理。
三、加大處置力度,嚴厲打擊欠薪違法行為
(一)暢通欠薪訴求渠道。完善和規範舉報投訴電話、舉報投訴信箱和服務視窗,並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通過網路等途徑,拓寬舉報投訴渠道。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強化部門聯動,及時受理舉報投訴案件。指導企業在內部建立暢通有序的職工合理訴求渠道,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因勞動報酬等因素引發的矛盾糾紛。
(二)強化勞動爭議調解。充分發揮企業調解、鄉鎮(街道)調解以及基層人民調解在化解勞資糾紛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加大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將工資爭議化解在基層。暢通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綠色通道”,按照“快立、快審、快結”原則,及時受理、裁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案件。
(三)做好法律援助。法務部門要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及時為討薪勞動者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引導勞動者通過訴訟渠道理性維權和依法維權。
(四)加大行政執法力度。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門在抓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的同時,要針對欠薪事件高發時段、不同產業行業領域欠薪案件特點,以及重大節日、重要敏感時期,加大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專項檢查力度,嚴肅查處欠薪違法企業,除依法需要保護的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依法公開案件信息,包括違法違規的主要事實、處罰種類、依據和結果等。
(五)加強行刑銜接。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聯動,暢通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渠道,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報酬或通過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報酬的案件,人社部門應按規定核實案情,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依法及時受理人社部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嚴厲打擊惡意欠薪違法犯罪行為。
四、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
(一)形成工作推進合力。要切實落實屬地政府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進一步發揮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的作用,形成屬地政府負總責,人社部門牽頭,行業主管部門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系統推進、綜合治理的常態機制,共同做好保障非建設領域企業職工工資支付各項工作。對因處置不當、工作不力、推諉塞責造成重大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二)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市和區(市)縣政府分別建立健全欠薪應急周轉金墊付制度,按照應急救急和有限墊付的原則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將所需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安排,細化審批流程,理清應急周轉金申報、使用、追償、核銷及監管等規程,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消除重大社會穩定隱患。
(三)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集中宣傳、上門宣傳、執法服務等活動,廣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工資支付的相關政策規定,擴大宣傳覆蓋面,進一步提升企業和勞動者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工資支付相關政策規定的知曉程度。通過正面引導和反面曝光欠薪典型案例等方式,切實提升企業守法意識和職工依法維權意識及能力。
(四)強化執法隊伍建設。重視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隊伍建設和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充實執法隊伍,提高業務素質,落實工作經費,確保執法能力與形勢任務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