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

《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於2024年4月3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中華全國總工會共同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
  • 頒布時間:2024年4月3日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全國總工會 
全文,發布信息,答記者問,

全文

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
  • 案例一
上海某餐飲公司勞動欠薪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案
【關鍵字】
行政非訴執行監督  惡意註銷  拖欠工資  一體履職 
【基本案情】
上海市某區人社局向某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某餐飲公司責令其補發勞動者工資的行政處理決定時,發現該公司已註銷,後該局撤銷原《行政處理決定書》,但未作出新的行政處理決定。鐘某某等多名勞動者認為區人社局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未申請,致使其未能及時獲得勞動報酬,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間陸續向上海市某區人民檢察院(簡稱區檢察院)申請監督。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區檢察院審查認為,該案涉及35名勞動者,個別人員為超齡用工,且大部分為農民工,因申請人身份及救濟方式不同,僅通過行政檢察無法全面維護其權益,需要檢察機關多個職能部門共同介入。行政檢察部門遂制定多部門開展監督的工作方案,牽頭組建由行政、民事、刑事、控告申訴檢察人員組成的“涉農民工線索辦理團隊”,開展專案辦理,並一體履職,接力開展監督工作。首先,向區人社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重新作出行政處理決定,並責令三名股東支付拖欠工資及加班費。其次,因公司股東拒不支付,開展民事支持起訴。經上述工作仍有部分勞動者未獲支付,督促區人社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線索。
經過檢察機關一體履職,35名勞動者的欠薪全部追回。針對辦案發現的企業惡意註銷治理難題,區檢察院會同區人社局、區市場監管局制定《關於建立涉勞動糾紛案件行政監管與行政檢察工作銜接機制的意見(試行)》,形成全市首個基層《關於加強市場主體行政執法司法信息互通和銜接配合機制的意見(試行)》,防範惡意註銷風險。同時,區檢察院與區總工會共同印發《關於區檢察院與區總工會共同推進職工勞動權益保障協同工作機制框架協定》,進一步明確依託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行政檢察協調小組,推動相關行政機關履行監管職責,形成“治欠保薪”工作合力。
【典型意義】
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勞動者群體性欠薪案件中,針對用工人員身份、維權途徑複雜的問題,可能關涉多項檢察職能的履行,應當堅持一體履職理念,通過組建跨部門聯動辦案團隊,內部形成監督合力,外部協同督促行政監管部門嚴格依法履職,與工會組織定期互通涉勞動權益保障案件情況,加強協作,及時化解爭議,共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針對辦案發現企業利用執法司法信息壁壘、惡意註銷逃避欠薪等法律責任的深層次社會治理問題,牽頭行政執法機關、市場登記機關建立信息互通和工作銜接機制,維護誠實守信的市場登記管理秩序。
  • 案例二
安徽某建築勞務公司等欠薪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案
【關鍵字】
行政非訴執行監督  企業欠薪  二次申請  類案監督  
【基本案情】
安徽省某建築勞務公司拖欠劉某等3人工資合計14萬元,某木業公司拖欠張某等11人工資合計80481元,某塑膠科技公司拖欠孫某等3人工資合計19122元,上述三公司分別被某縣人社局作出限期支付工資行政處理決定書。其中某塑膠科技公司還因拖欠工資被縣人社局作出行政處罰。以上三份行政處理決定和一份行政處罰決定,均由縣人社局向法院申請行政非訴執行。某縣法院經審查對以上四個案件均作出準予強制執行裁定,但未立案執行。縣人社局又再次向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縣法院在對某木業公司立案執行後,又認為縣人社局作為申請執行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裁定駁回縣人社局執行申請,其他三個案件縣法院收到第二次申請材料後也遲遲未予立案執行。安徽省某縣人民檢察院(簡稱縣檢察院)在開展行政檢察工作中發現上述線索,遂依職權啟動監督。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縣檢察院審查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六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權合理配置和科學運行的若干意見》第13條的規定,法院作出準予強制執行裁定的案件應當自行移送立案執行,縣法院未立案執行,存在怠於履職行為。同時,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勞動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行政處理決定,勞動行政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縣法院以縣人社局申請主體不適格裁定駁回執行申請不符合法律規定。
縣檢察院依法對上述四個案件進行監督,建議法院撤銷駁回執行申請的裁定,並對未立案執行的三個案件立案執行,糾正行政非訴執行案件二次申請強制執行的做法。縣法院採納檢察建議,該系列案件均已進入執行程式,其中三個案件現已執行完畢。
【典型意義】
企業拖欠職工工資,事關職工的勞動所得和合法權益的保障。對欠薪問題的處理,經行政機關查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申請法院執行,再到法院審查作出準予執行裁定,法院執行程式是解決問題的最後環節。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作出準予強制執行裁定後應當自行立案執行,不需行政機關二次申請。檢察機關發現法院執行活動存在不當情形,應當依法監督,確保執行活動依法規範有效,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實現。
  • 案例三
河南某農業物資銷售公司欠薪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案
【關鍵字】
行政非訴執行監督  變更追加被執行人  農民工欠薪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河南省某農業物資銷售公司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河南省漯河市某區人社局行政處罰。某區法院受理人社部門強制執行申請後,依法審查準予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式但未查到該公司有財產可供執行,區法院於2022年5月10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式。2023年9月,在漯河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百日攻堅”專項行動第二次會議中,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檢察院根據市總工會的工作匯報發現該案線索,遂移交河南省漯河市某區人民檢察院(簡稱區檢察院)辦理。區檢察院經審查後依職權啟動監督。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區檢察院經調查核實,查明該公司在農民工工資未支付、行政處罰未執行到位的情況下違法辦理註銷登記,導致行政處罰決定未能繼續執行,區法院未依法及時執行到位,區人社局也未跟蹤執行情況和依法申請變更、追加被執行人。區檢察院在對個案調查核實的基礎上,調取區人社局近三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核查轄區農民工工資未支付的案件數量;並且調取區法院近三年被執行人為企業且未執行到位的案件清單,分析執行不到位的具體原因,核查是否存在可以追加、變更經營者、股東作為被執行人的情形等問題。
針對案件反映出的問題,區檢察院分別向區法院和人社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區法院:1. 依法受理區人社局追加、變更被執行人的申請,加大執行力度;2. 排查涉欠薪類未執行完畢的案件,逐案複查;3. 建立涉欠薪未執行完畢案件通報機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建議區人社局:1. 依法履行職責,對某公司欠薪案,向法院申請變更被執行人;2. 對近年來作出的未執行到位的行政處罰決定篩查梳理,建章立制,彌補工作漏洞;3. 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溝通,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區法院和區人社局均採納了檢察建議,區人社局核實某農業物資銷售公司未經法定清算程式即辦理註銷登記問題後,向區法院遞交變更該公司三名股東為被執行人的申請執行書;區法院依法受理該申請,將該公司三名股東列為被執行人,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同時,區人社局對2021年至2023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進行歸納整理,建立行政處罰台賬,逐案跟進處罰履行情況,並對轄區內建築、餐飲、洗浴、母嬰等容易發生欠薪的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活動;並且同漯河市市場監管局某區分局進行溝通,建立信息互通機制,每月將履行期限到期後企業未繳納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通報給市場監管部門,協同開展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欠薪治理工作。
區檢察院及時向區總工會通報案件辦理情況,並就進一步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線索移交、法律援助、爭議化解等方面溝通協作達成共識。同時,與區公安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會簽《關於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機制的意見》,促進農民工欠薪問題常治長效。
【典型意義】
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既直接關係著勞動者切身利益,又關係著社會和諧穩定。檢察機關與工會組織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及時排查發現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並強化協同共治合力,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同時加強府檢聯動,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行政執法與行政檢察監督協作機制,推動行政執法機關與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 案例四
湖南某教育公司逃避支付勞動報酬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案
【關鍵字】
行政非訴執行監督  惡意註銷  逃避支付報酬  大數據監督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25日,湖南省某教育公司因未依法足額支付勞動者朱某的工資,被湖南省長沙市某區人社部門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責令其依法足額支付員工工資。某教育公司收到行政處理決定書後為逃避支付勞動報酬申請公司註銷登記。2020年11月27日,某教育公司辦理註銷登記。2021年6月15日,區人社部門以該公司為被執行人向某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21年6月25日,區法院裁定準予執行,並於2021年12月16日以該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式。湖南省長沙市某區人民檢察院(簡稱區檢察院)在開展行政檢察護航民生民利專項活動中發現本案線索,遂依職權啟動監督。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年修正)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某區人社部門未查明某教育公司已註銷登記及該公司實際義務承受人情況,未將該公司的實際義務承受人列為被執行人,存在錯誤認定被執行主體的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規範終結本次執行程式的規定(試行)》第一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規範近期執行工作相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關於終結本次執行程式相關問題”之規定,某區法院未查明某教育公司已註銷即以該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終結本次執行程式不當。2023年6月15日,就上述問題,區檢察院向區人社部門及區法院分別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區人社部門依法向區法院申請變更某教育公司的原股東為被執行人,並建議其今後查明企業的存續狀況,準確認定被執行人,申請強制執行時將涉案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的登記檔案及其他證明材料附送法院;建議區法院依法準確終結本次執行程式,窮盡財產調查措施。
2023年6月19日,區人社部門採納檢察建議,向法院申請變更某教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同時對公司惡意註銷的案件進行集中排查;區法院採納檢察建議,表示今後將加強對企業存續狀況及實際義務承受人的調查,規範終結本次執行程式,並恢復該案的執行。恢復執行後,某教育公司的原股東履行了行政處理決定,將拖欠的員工工資全部支付到位。
通過對該案的分析研判,企業惡意註銷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情形並非個案,區檢察院以專項活動促進問題治理,對區法院辦理的涉勞動報酬類行政非訴執行案件予以全面排查,並靈活利用裁判文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建立涉企行政非訴執行程式監督模型,發現被執行企業惡意註銷致行政機關錯誤認定被執行主體線索8條、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式和終結執行程式違法線索8條。區檢察院已對法院4件違規終結本次執行程式和終結執行程式案件監督糾正,其他案件線索正在辦理中。
為進一步治理欠薪問題,區檢察院聯合區政法工作部、區人社部門、區法院和區公安機關共同制定了《關於建立根治欠薪協作機制的工作意見》,針對行政機關之間信息溝通不暢的問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形成農民工欠薪問題治理合力,建立了長效常治機制。
【典型意義】
問題企業惡意註銷,企圖“金蟬脫殼”逃避法律責任,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規範有序的營商環境。檢察機關以護航民生民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聚焦民生領域和勞動者等特定群體,通過專項監督、數據模型發現監督線索,並充分發揮府檢聯動作用,推動建立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銜接機制,讓惡意註銷企業的義務承受人承擔其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有力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實現個案辦理向社會治理的延伸。

發布信息

關於印發《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總工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總工會:
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事關人民民眾急難愁盼,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3年12月,最高檢專門下發通知,部署做好根治欠薪工作。2024年2月,最高檢與全國總工會聯合印發《關於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保障勞動者權益工作的通知》,強化檢察機關和工會協同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解決拖欠勞動者工資問題。為落實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的部署和“一函兩書”制度,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指導和引領作用,依法推進拖欠勞動者工資問題解決,我們篩選編寫了《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供參考借鑑。
這四件典型案例突出訴源治理,助力根治欠薪問題。檢察機關通過辦理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件,督促解決建築業、服務業等領域欠薪多發問題;對企業惡意註銷欠薪、法院執行不規範等情形,積極運用大數據監督模型,開展專項監督,建立長效機制,發揮一體履職、綜合履職、能動履職優勢,有力推動勞動者欠薪問題的源頭治理。工會及時排查發現勞動者工資支付問題,強化與檢察機關協同共治,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這些案件對各級檢察機關、工會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攜手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具有指導意義。
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是檢察機關、工會必須扛起的政治責任。要深刻認識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落實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的部署,貫徹落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要求,加大對拖欠勞動者工資案件的監督糾正力度,努力為根治勞動者欠薪提供有力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華全國總工會
2024年4月3日

答記者問

記者:此次發布這批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主要有哪些考慮?這批典型案例有哪些特點?
最高檢第七檢察廳廳長張相軍: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事關人民民眾急難愁盼,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全社會都要關心關愛農民工,要堅決杜絕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現象,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並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3年12月,最高檢黨組會專門研究部署根治欠薪工作,就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立足檢察職能維護農民工等勞動者群體的合法權益提出具體措施。2024年2月,最高檢與全國總工會聯合印發《關於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保障勞動者權益工作的通知》,強化檢察機關和工會協同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解決拖欠勞動者工資問題。同時,2024年最高檢開展的“檢護民生”專項行動中,也明確將“積極參與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加強對民事、行政審判和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依法懲治惡意欠薪犯罪”列為重點工作。為落實根治欠薪專項行動,以及“一函兩書”制度、“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等部署,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指導和引領作用,依法推進拖欠勞動者工資問題解決,我們篩選編寫了“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一方面供各地檢察機關辦理同類案件,攜手工會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提供參考借鑑,另一方面積極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希望通過這些身邊的案例讓更多勞動者了解更多依法維權的途徑與方式。
隨著勞動者法律意識的增強,和相關部門處置欠薪舉措的落地,大部分勞動者可以順利追回本來屬於自己的勞動報酬,但實踐中,還存在一部分因企業惡意逃避欠薪致使勞動者工資支付不到位、執行難等問題,往往這些情況涉及勞動者較多,欠薪金額較大。此次發布的4件典型案例突出訴源治理,檢察機關在辦理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件中,強化監督質效,積極運用大數據監督模型、開展專項監督、建立長效機制等,發揮一體履職、綜合履職、能動履職優勢,有力推動勞動者欠薪問題的源頭治理。工會及時排查發現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強化與檢察機關協同共治,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如上海某餐飲公司勞動欠薪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案中涉及35名勞動者,因申請人身份及救濟方式不同,檢察機關組建跨部門聯動辦案團隊,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支持起訴、督促相關單位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線索等形式,將35名勞動者的欠薪全部追回。針對辦案發現的深層次社會治理問題,某區檢察機關牽頭行政執法機關、市場登記機關建立信息互通和工作銜接機制,與區總工會共同印發推進職工勞動權益保障協同工作機制框架協定,形成治欠保薪工作合力。
記者:近年來行政檢察在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方面採取了哪些舉措,取得了哪些成效?2024年有什麼打算?
最高檢第七檢察廳廳長張相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健全勞動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完善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這為檢察機關更好地保障新就業形態領域勞動者的正當權益,為其創造更好的就業環境指明了方向。近年來,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的二十大關於勞動者權益保障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行政檢察職能,高質效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一是以專項活動為抓手,促進勞動者權益保護。2022年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依法護航民生民利”專項活動,2023年又延長一年,聚焦重點民生領域和特定群體權益保護,解決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單獨將就業領域作為其中一項監督重點領域,將農民工作為特定群體之一納入合法權益維護重點範圍。同時,鼓勵各地檢察機關結合本地實際,圍繞“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開展特色“小專項”。指導安徽、江西、海南、雲南、甘肅、新疆等地區結合本地實際開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小專項活動,辦理此類行政檢察案件約2600件,為農民工討薪2.3億餘元。二是加大行政檢察監督力度,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聚焦勞動就業領域行政案件,加大監督力度,監督法院依法糾正錯誤裁判、依法及時執行,促進爭議一攬子化解。2023年,共辦理涉勞動就業、農民工合法權益保護3100餘件。聚焦工程建設、餐飲服務、網路訂單配送等容易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多發行業、領域,特別是注重新就業形態領域勞動者權益維護。某區檢察院在辦理某外賣騎手工傷認定案中,發現一些新招聘尚未參保、短期靈活用工如外賣騎手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因客觀原因有時難以獲得充分社會保障支持,推動與區法院、司法局、人社局出台《關於在涉勞動關係檢察工作中加強共同調處與協作支持的意見(試行)》,就如何實質化解爭議、避免“程式空轉”、加強治理堵漏等,促進更好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達成共識,確保新業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堅實保障。三是注重訴源治理,推動重點突出問題標本兼治。堅持個案監督與類案監督、專項治理相結合,發揮大數據作用,靈活運用檢察建議、專題報告、白皮書等方式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提出監督糾正、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建議,促進同類突出問題的治理,起到“監督一案、治理一片”的監督效果。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強化農民工權益保護,通過構建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已幫助61位農民工討回薪酬48萬餘元,督促相關企業建立工資專款賬戶6件,涉及金額340餘萬元。2024年3月,最高檢第七檢察廳專門印發通知,推廣該監督模型,指導各地檢察機關結合本地實際用好模型,進一步提升監督質效,切實保障農民工安“薪”不憂“酬”。
2024年,我們將進一步結合“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在總結護航民生民利專項活動成功經驗基礎上,持續聚焦勞動就業領域特別是新就業形態領域,充分發揮行政檢察職能,切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一是加強對行政審判和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推動依法懲治惡意欠薪行為;二是積極運用大數據監督模型,在抓好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套用的基礎上,推動各地結合實際積極向新就業形態等領域拓展,有針對性督促解決建築業、服務業等領域欠薪多發問題;三是進一步指導各地開展勞動就業領域小專項活動,對企業惡意註銷欠薪、法院執行不規範等情形,開展專項監督,建立長效機制,有力推進勞動者欠薪問題的源頭治理。
記者:全國總工會在推動貫徹執行勞動法律,保障勞動者權益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
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王君偉:一是全面強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全國總工會落實2024年“559”工作部署,全面實施涉工法律規定執行監督專項行動,並分別與最高法、最高檢聯合印發會議紀要,對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年初,全國總工會對《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辦法》進行修改並印發,拓展了勞動法律監督範圍,規範監督流程,以“一函兩書”為抓手,推動解決欠薪、違法安排逾時加班等問題,切實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二是建立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工作協同協作機制。2024年初,全國總工會分別與最高檢、最高法聯合印發關於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保障勞動者權益工作的通知,召開全國工會推行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工作部署會,制發《全面推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一函兩書”協同協作工作機制,推動解決勞動法律規定在基層落實不到位的問題。近期,上海、天津、湖北、江西等省(市)總工會先後與檢察機關出台協同協作開展勞動法律監督的工作意見;貴州、雲南等省總工會建立了工會與法院、檢察院、人社等多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各級協同協作機製取得積極進展。三是運用多種手段推動解決突出問題。近年來,全國總工會指導地方各級工會積極探索,通過“商調裁訴援執”爭議處理一體化機制為勞動者提供維權服務,對勞動者因欠薪、工傷等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地方各級工會結合實際,不斷創新,以“一函兩書”為抓手,常態化開展勞動用工指導服務,建立勞動違法行為曝光和譴責、勞動違法信用信息登記等制度,形成工會勞動法律監督長效機制,推動解決欠薪等勞動違法突出問題,取得較好的成效,為貫徹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四是積極參與和推動立法。全國總工會聚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等重點工作,圍繞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主責主業,持續推動和參與修改勞動領域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指導地方工會積極推動勞動法律監督專項立法。截至2024年5月7日,已有12個省(區、市)出台了《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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