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9年07月0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質安函〔2019〕116號
  • 發布日期:2019年07月02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關於做好移交承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的通知》(建科函〔2019〕52號)和省政府有關部署要求,各地已於6月30日前完成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承接工作。為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確保承接初期工作落實落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承接初期工作。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職責承接的嚴肅性,高度重視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承接初期出現的各種問題,專人專職負責,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後續工作銜接有序,平穩順利。
二、抓緊落實機構和人員。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已落實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要確保人員及時到崗到位開展工作;尚未
落實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要結合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實際,合理確定機構和人員編制,抓緊向本級黨委、政府請示匯報,積極爭取編制部門支持,儘快滿足工作需要。
三、強化人員業務培訓學習。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立足當前工作實際,及時組織開展專業培訓和業務學習,保證工作人員掌握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必備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知識,熟悉具體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式,滿足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需要。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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