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關於調整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是河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自2022年7月1日起,河北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按照2021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簡稱“社平工資”)69465元核定個人繳費基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調整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
  • 實施時間:2022年7月1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發布通知,內容解讀,

發布通知

2022年6月27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關於調整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2年7月1日起,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按照2021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簡稱“社平工資”)69465元核定個人繳費基數。

內容解讀

根據通知,低於社平工資的,以2021年社平工資為繳費基數,高於社平工資的,以實際工資為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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