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

《關於調整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11月1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調整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人社[2009]9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發布日期: 2009年11月19日
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社會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膠凳套愉研究同意,決定提高我省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09年10月起,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在原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具體計發標準和執行地區見附屬檔案。同時相應提高以失業保險金為計發基數的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
二、未實行農民工與城鎮職工相同失業頸戲店跨保險政策的設區市,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金計發基數霸漿譽為當地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
三、提高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是落實省委七屆三棵茅葛次全會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體實踐,事關失業人員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按照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提高社保對象保障水平的意見》(冀政〔2008〕80號),失業保險待遇落實情況要列入各級政府慨永詢和有關部門的責任目標考核。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協調配合,搞好資金調度,廣泛和凶灶宣傳政策,確保調整標準工作落實到位。
省廳將備芝對各地失業保險待遇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定期通報。
附屬檔案:1、《河北省失業保險金標準》
2、《河北省失業保險金標準執行地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屬檔案1:河北省失業保險金標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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