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四條有關規定,現就廣東省一次性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等問題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一次性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的通知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15日
根據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四條有關規定,現就廣東省一次性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等問題通知如下
根據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四條有關規定,現就廣東省一次性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等問題通知如下全文一、關於申領對象 《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
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6號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於2013年11月21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11月21日 條例全文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 (2002年7月...
《關於調整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11月19日。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社會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決定提高我省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家和本省的規定,明確補貼、資助、小額擔保貸款和貸款貼息等就業扶持政策的對象、條件、標準、期限等內容,並向社會公開。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執行國家、省及本地區的規定,確保有關就業扶持政策的落實。第十八條 申領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的,應當向參保地...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六穩”“六保”決策部署,根據《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0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17號)、《珠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珠海市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
繼續實施援企穩崗返還政策,並將所有受疫情影響企業的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放寬至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2019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為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困難企業的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政策,以及困難企業一次性特別培訓補助政策,實施期限...
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整合建立一批主要面向到鄉村創業人員的創業孵化基地,各地級以上市按每個基地10萬元標準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一次性補助。支持穩定就業壓力較大地區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提供免費經營場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
(一)退休人員由用人單位按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 5.5%一次性繳納所缺年限的醫療保險費。(二)距法定退休年齡 5 年以內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先按本人當年規定的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到法定退休年齡,再由用人單位按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 5.5%一次性補繳所缺年限的醫療...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省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粵府辦〔2009〕34號)和省勞動保障廳《關於貫徹落實〈廣東省人...
(三十)加大穩崗支持力度,提高困難企業返還標準。落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對參保的困難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三十一)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