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2年失業保險工作要點》的通知

根據《2012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我們制定了《2012年失業保險工作要點》,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切實做好今年的失業保險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2012年失業保險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2-02-07
  • 發布文號:人社失業司便函[2012] 1號
  • 發布單位:失業保險司
通知內容,發布機構,

通知內容

關於印發《2012年失業保險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2-02-07
人社失業司便函[2012] 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失業保險司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2012年失業保險工作要點
2012年,失業保險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精神,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為重點,加強失業保險擴面征繳,進一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和管理服務水平,積極推進失業動態監測和失業預警試點工作,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障生活、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三位一體功能作用,推動失業保險制度建設和事業發展取得新突破。
一、加強失業保險制度建設
(一)切實做好《失業保險條例》修訂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全面總結《失業保險條例》實施以來的成效和經驗,對失業保險制度功能定位、待遇標準確定及調整等重大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廣泛形成共識,完成《條例》修訂草案稿的起草工作。
(二)研究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有關配套政策。主要包括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業務經辦流程、基金管理和統計制度等主要政策。
(三)穩步推進失業保險基金預防失業、促進就業政策措施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在總結東部7省(市)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爭取逐步擴大運用失業保險基金預防失業、促進就業政策的實施範圍。
二、保障失業人員享受待遇的合法權益
(一)做好失業保險金髮放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及時提供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再就業服務。
(二)完善失業保險金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根據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及時調整失業保險金水平,有效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三)繼續做好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認真總結《關於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77號)執行以來工作情況,分析問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確保失業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三、繼續做好失業保險擴面征繳等工作
(一)加大擴面征繳工作力度。在進一步鞏固擴面征繳工作成果的基礎上,重點做好農民工、非公單位及其職工的參保繳費工作。
(二)加快推動提高失業保險基金統籌層次。總結各地推進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工作情況,進一步規範管理,積極創造條件,推動基金省級統籌。
(三)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省級調劑金制度。加大省級調劑力度,解決區域內基金收支和結餘不平衡問題,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的效益。
四、進一步加強失業保險基金監管
(一)加強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認真總結失業保險基金預算試編工作成效和問題,進一步提高基礎數據質量,完善編制方法。強化基金預算執行管理,切實增強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的計畫性和約束力,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二)切實解決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中的問題。加大對2011年失業保險基金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力度,深入分析問題原因,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健全監督機制,開展自查自糾,防範基金風險。
五、推進失業動態監測和失業預警工作
(一)改進和完善失業動態監測工作。擴大失業動態監測範圍,最佳化監測樣本結構;提高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加強數據分析和套用;開展業務交流和培訓,提高動態監測工作水平。
(二)研究建立失業預警制度。研究完善失業預警辦法,穩妥推進失業預警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失業預警制度體系的方法和途徑,著力構建失業動態監測、失業預警工作機制。
(三)研究完善失業調控辦法。開展失業調控體系專題研究,總結各地失業調控的經驗做法,研究建立失業調控有效手段和工作機制。對經濟結構調整和重大事件可能出現的失業風險進行預防和調控,保持就業局勢穩定。
六、做好產業結構調整有關職工安置工作
(一)繼續做好淘汰落後產能和兼併重組企業職工安置工作。認真總結淘汰落後產能和兼併重組企業職工安置工作情況,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完善職工安置政策措施。切實抓好《關於做好淘汰落後產能和兼併重組企業職工安置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1]50號)的貫徹落實,做好職工再就業、勞動關係處理、社會保險關係接續和轉移等工作,有效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二)做好相關行業職工安置工作。繼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職工安置工作,研究解決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中的有關遺留問題,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七、加強失業保險基礎建設
(一)進一步加強失業保險統計和基金預決算編報工作。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統計指標體系,加強統計分析。做好新版統計軟體(SMIS2012)的培訓及推廣使用工作,進一步提高上報統計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按照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編制格式和編報要求,及時編制、審核和匯總,確保數據真實、內容完整。加強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二)切實做好聯網數據上報工作。大力推進聯網數據套用,充分發揮聯網數據效能,並確保上報數據及時、完整、準確。進一步最佳化失業保險經辦業務流程,適時啟動《社會保險術語失業保險部分》國家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不斷提高信息化水平。
(三)努力提高經辦工作人員業務水平。積極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貫徹落實就業和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社會保險法,加強失業保險基層服務平台建設,充實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經費,改善工作手段,提高服務水平。

發布機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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