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設立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關於設立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1993年9月4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設立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3年09月04日
  • 實施時間:1993年09月04日
  • 頒布單位: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六條“常務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辦事機構”的規定,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設立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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