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自2010年7月1日制定的深圳經濟特區規章,具體詳情包含擴大經濟特區範圍後,對寶安區、龍崗區、光明和坪山新區各項規定做出具體調整,涉及到港澳出入口境,特區住房和生活治理等方面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圳經濟特區規章在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後的寶安龍崗兩區實施有關事項的決定
- 發文機關:深圳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0號)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自2010年7月1日制定的深圳經濟特區規章,具體詳情包含擴大經濟特區範圍後,對寶安區、龍崗區、光明和坪山新區各項規定做出具體調整,涉及到港澳出入口境,特區住房和生活治理等方面調整。
《關於深圳經濟特區規章在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後的寶安龍崗兩區實施有關事項的決定》已經市政府五屆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長 許勤 二○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1] 全文 編輯 語音 關於深圳經濟特區規章在...
等101項經濟特區法規於2010年7月1日起適用於擴大後的經濟特區;《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自施行之日起適用於擴大後的經濟特區;《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其他經濟特區法規適用於新納入經濟特區範圍的區域的...
三、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到深圳全市後,暫時保留現有的特區管理線,不再新設。今後視發展需要,由你省商有關部門提出特區管理線處理辦法,按程式報批。按照有關規定,深圳市寶安、龍崗兩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不享受《國務院關於經濟特區和上海...
第一條 為使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制定深圳經濟特區規章(以下簡稱規章)和擬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草案(以下簡稱法規草案)的工作科學化、規範化,以保證規章和法規草案的質量,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深圳市人民代表...
會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和深圳經濟特區規章的議案,決定授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遵循憲法的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制定法規,在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並報全國人民...
第一條 為使制定深圳經濟特區規章(以下簡稱規章)和擬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草案(以下簡稱法規草案)的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提高制定規章和擬定法規草案工作的效率,保證規章和法規草案的質量,制定本規定。
特區範圍包括羅湖區、福田區、南山區和鹽田區。深圳經濟特區前身為原寶安縣的縣城,1978年全縣工業總產值僅有6000萬元。1979年,交通部香港招商局率先在蛇口開發了一平方公里的荒坡建立工業區,興辦了23家工廠,開通了國際微波和直通香港的...
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對《深圳經濟特區環境保護條例》等十二項法規作如下修改:一、對《深圳經濟特區環境保護條例》的修改(一)刪去第二十七條。(二)將第三十四條改為第三十三條,其中的“二十日”統一...
第二條 深圳經濟特區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法律、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第三條 ...
”7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廣東省委、福建省委關於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的兩個報告,決定在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試辦特區。至此,中央正式作出了關於試辦特區的重大決策。1979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組建國家...
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提請審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股份合作公司條例〉等3項特區法規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決定對《深圳經濟特區股份合作公司條例》...
2018年1月6日,國務院同意廣東省“關於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的請示”。源起 建立緣由 1979年,中央決定在深圳舉辦特區。特區是什麼樣,大多數人只是覺得它像海外的出口加工區,那就是劃出一小塊土地,吸引外資建廠,產品出口,賺取外匯...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訂的條例 (2013年6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等二十九項法規...
● 1992年7月,全國人大授予深圳經濟特區立法權,為深圳經濟特區發揮“試驗田”“視窗”作用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1992年8月,國務院批覆同意撤銷寶安縣,設立寶安、龍崗兩區,標誌著深圳農村向城市化、工業化、現代化又邁出了歷史...
《深圳經濟特區安全管理條例》在1997.10.29由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頒布。2009年8月1日,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11號〕《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的決定》已將其廢止。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
《深圳經濟特區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關於房屋拆遷管理的條文。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妥善處理城市建設中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問題,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城市...
1998年10月27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12月22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的決定》修正。
(2006年3月14日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等四十五項法規的決定》修正)目錄 第一章總則 ...
《深圳經濟特區股份合作公司條例》是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為確立深圳經濟特區股份合作公司的法律地位、規範其組織和行為、保護股東、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特區集體所有制經濟的發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發布的地方法規。條例全文 【...
《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是為了貫徹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進健康深圳建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實際,制定的條例。2020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