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意見。
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意見》。2019年7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意見。
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意見》。2019年7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意見。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
《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已經延安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同意,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11 日印發.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廳字〔2019〕34號)和《陝西省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陝安委〔2020〕37號)精神,系統解決消防執法中存在的審批...
消防體制機制改革有力推進 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制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辦發〔2020〕3號),提出五個方面29項具體舉措,“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承諾制管理、消防信用監管、“網際網路+”監管等模式初步建立...
《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有關法律、檔案編制,主要提出“十四五”時期全省消防救援事業發展的總體定位、主要目標、建設重點和政策措施,是指導未來五年全省消防救援事業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檔案,是各級政府審批核准消防救援事業發展重大項目及安排...
永州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9月12日印發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 意見.全文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人民政府各辦委局、各直屬機構: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適應消防執法改革,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輕火災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
加快推進消防救援事業與全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切實提升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四川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基於“十三五”時期全市消防事業發展基礎條件,結合《巴中市國民經濟和...
為統籌規劃、全面提昇平涼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能力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等,結合全市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實際,編制本規劃,實施期為2021年至2025年。 一、“十三五”期間全市消防事業發展回顧 “十三五”時期,我市消防救援...
先後出台了《湖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檔案。消防安全委員會議事協調作用明顯,各市(州)、縣(市、區)和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組織覆蓋率達100%。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管模式,執法方式逐步從單一監管型向綜合服務型轉變。各地強化“高低大化”...
第一條 為了明確和落實政府、部門、社會單位和公民消防安全責任,實現消防安全管理的無縫對接和全面覆蓋,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廳字〔2019〕34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
國務院關於加強消防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系列重要論述精神,加快推進消防救援事業與全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切實提高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關於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等法律法規...
消防法制建設得到新提升。出台我省深化消防執法改革實施意見,推動消防執法改革任務落地。實現消防建審驗收職能平穩移交、無縫銜接。集中開展電動車、出租房、物業住宅等法規規章立法工作,出台市級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6部。頒布實施《建築電氣防火設計標準》《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住宅設計標準》《電氣火災...
對其他鄉鎮專兼職消防隊進行升級改造,確保正常運行。西亞購物廣場、國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華聯超市共同組建一支防消聯勤專職隊,相互協同處置初起火災事故,每家單位的專(兼)職消防隊員不少於8人並配齊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裝備,縣消防大隊負責進行業務訓練指導考核。4、深化全警消防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全市公安...
制定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促進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健康發展。(十)提升滅火應急救援能力。縣級以上政府要依託公安消防隊伍及其他優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加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指揮平台和社會聯動機制,定期組織演練,切實提高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公安消防部隊要深化打造現代化消防鐵軍,在...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本市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決定,2021年7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1號公布。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行政執法效率,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上海市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加強本市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作如下...
、《關於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關自主權的若干意見》、《關於促進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關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導意見》、《石油天然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實施意見》、《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進一步健全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19〕34號)、《中共中央...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進一步健全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進一步健全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二是《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雲南省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雲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個一”行動實施方案》《雲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機構改革有關三定方案、新組建...
持續加強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深化“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實現自查自改“閉環式”管理。消防執法改革初現成效。適應“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和精簡消防審批,出台落實便民利企服務措施,順利完成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職責移交。深化消防執法改革,新型消防執法模式逐步建立,全面推行“雙隨機、一...
《規定》的出台是貫徹落實中央、省政府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需要。2019年5月、2020年8月,中辦國辦和省政府辦公廳先後印發《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提出系列改革舉措,明確要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火災事故倒查追責,逐起組織調查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火災,倒查主體和監管部門責任,強化警示教育”,...
《焦作市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試行)》已經焦作市政府同意, 焦作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6月 22日印發.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試行。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消防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推動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強化事後監管,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廳字...
第一條 為規範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總結火災教訓,強化責任追究和火災防範措施整改,壓實消防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政策檔案,結合德宏州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總結火災事故教訓,強化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促進消防安全責任落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雲南省消防條例》《雲南省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本市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增強全市抵禦火災風險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江西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19〕...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消防安全工作決策部署,按照消防執法改革總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結合...
新鄉市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試行)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消防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推動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強化事後監管,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廳字〔2019〕34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以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消防救援支隊研究起草了《三門峽市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現就《方案》解讀如下:一、制定《規定》背景、依據、出台目的 (一...
《陝西省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是為進一步加強、改進和規範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總結吸取火災事故教訓,促進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嚴格火災事故責任追究,防止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19〕34號)、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