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保障工程質量的六條措施

《關於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保障工程質量的六條措施》是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保障工程質量的六條措施
  • 發布單位: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內容解讀
《措施》明確,擔任雄安新區重點工程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同時具備高級工程師和註冊監理工程師資格,且近2年內有同類工程監理業績,在工程建設領域無不良信用記錄。雄安新區項目監理契約應約定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一律不得兼職。自2022年7月1日起,新開工項目全部推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履職成效承諾制,實行違諾懲戒。
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必須按照契約約定全部到崗履職。未經建設單位同意並報建設主管部門備案,項目監理機構人員一律不得變更;確需變更的,變動比例不得超過投標人員的30%,不得降低原有條件。監理單位必須對所有檢驗批進行實測實量,所有工程項目絕不允許趕工期,保障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要求。
項目監理機構每月應當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對監理人員履職情況組織一次自查。監理單位應當安排本單位技術負責人每兩月對雄安新區內的在監項目監理機構履職情況組織一次巡查。新區建設主管部門隨機對在建項目的監理機構和監理單位履職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違反相關規定,被責令整改3次及以上或造成質量問題受到行政處罰的,記入不良行為信息,錄入信用系統,並推送至“信用河北”,依法限制監理單位在雄安新區範圍內承攬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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