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工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1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工商字〔2011〕274號
  • 發布日期:2012年01月10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工商局
檔案原文
關於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各有關處(室):
今年以來,全省工商系統認真開展“監管水平提升年”活動,進一步提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各級工商機關按照省政府、國家工商總局的工作部署,嚴厲打擊各種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妥善處置了“瘦肉精”、“塑化劑”等食品安全事件,積極開展了流通環節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及“地溝油”等專項整治,有力地維護了我省食品市場消費安全。但我省食品安全監管形勢依然嚴峻。近期,有關媒體相繼曝光了“黑心鴨”“山寨飲料”“最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這些事件警示我們,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任務仍然十分繁重。為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圓滿完成國務院、省政府以及國家工商總局部署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劑專項整頓工作各項任務,現就加強下半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級工商機關要深入貫徹胡錦濤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省政府、國家工商總局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按照“五個更加”與“監管水平提升年”的工作要求,以保障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為目標,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和防打結合的原則,在鞏固上半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的基礎上,繼續集中執法力量,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專項執法檢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全面落實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各項制度,著力解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整頓工作任務及重點
一是繼續認真開展規範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執法檢查。各級工商機關要適時組織開展食品經營主體許可、登記“回頭看”工作,對食品經營主體的經營資格進行全面清理、依法規範。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省局下發有關檔案的規定,認真開展規範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執法檢查,完善食品經營主體許可、登記檔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台賬。要按照“誰登記、誰規範、誰負責”的原則,分別由各級食品流通許可、註冊登記機構依法實施;按照“誰監管、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由基層工商分局採取逐戶排查等辦法依法實施。對發現存在食品主體準入方面的問題及時依法處理。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按照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和工商機關各職能機構的職責分工,依法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食品違法行為。
二是繼續認真開展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執法檢查。各級工商機關要認真按照《河北省工商系統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冀工商〔2011〕33號)的要求,對重點食品、重點區域和重點食品經營者,認真開展集中執法檢查行動,依法規範食品添加劑經營者主體資格,依法規範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經營行為,依照《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化對食品添加劑質量的監管。要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狠抓大要案件查辦工作,依法嚴厲查處流通環節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以及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標籤標識不規範和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三是繼續認真開展乳製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各級工商機關要繼續認真貫徹《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奶業整頓和振興規劃綱要》,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和國家工商總局、省局一系列貫徹落實檔案的部署,層層落實監管任務和責任,強化監管執法和檢查落實工作,特別是要不折不扣的落實省局《關於切實做好流通環節乳製品市場主體準入有關工作的通知》(冀工商〔2011〕31號),進一步嚴格乳製品特別是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市場主體準入,8月1日起各級要集中執法力量,對乳製品經營者進行全面檢查,依法查處無證或超範圍經營乳製品的違法行為。各級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局《2011年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計畫》(冀工商〔2011〕3號)、《關於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乳製品抽檢的實施意見》(冀工商〔2010〕79號)以及《關於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嬰幼兒配方乳粉抽樣檢驗工作的通知》等,加強對乳製品特別是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抽樣檢驗力度,對經檢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要依法監督或責令全部停止銷售、下架退市。對已下架退市的乳製品,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會同相關部門,分工協作,落實監管責任,該由生產企業召回的及時召回,該銷毀的堅決依法銷毀,嚴防再次流入市場。對進口的乳製品,要重點檢查食品合格證、中文標籤和中文說明書及相關手續。
四是繼續認真開展流通環節“地溝油”專項執法檢查。各級工商機關要進一步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的意見》(冀政辦〔2010〕31號),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銷售“地溝油”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要嚴格規範食用油經營主體資格,強化日常監管,督促檢查食用油批發經營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與進銷貨記錄製度。要以城鄉結合部和集貿市場、批發市場以及散裝食用油零售店等經營場所為重點,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劣質食用油以及從非法渠道來源的食用油的違法經營行為,切實維護流通環節食用油市場秩序。要加大對食用油的抽樣檢驗,抽取樣品範圍要突出非主要品牌食用油和散裝食用油,發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用油,要責令下架,停止銷售,追蹤溯源,依法查處。
五是繼續認真開展對重點食品和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食品經營以及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的專項執法檢查。各級工商機關要繼續按照國家工商總局《2011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工商食字〔2011〕72號)以及《河北省工商系統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冀工商〔2011〕5號)的工作要求與重點,突出本地區消費量大、消費者申訴舉報多以及民眾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品種,以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社區、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為重點,加大市場巡查和專項整治力度,要突出抓好對節日性食品以及季節性食品的檢查,特別是“十一”、中秋、元旦、春節等節日性食品的專項檢查,針對節日食品市場消費特點,突出重點食品品種和重點區域、場所,加大監管執法力度,重點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過度包裝、搭售商品、虛假宣傳及欺詐消費者等問題,切實保障節日性、季節性食品市場消費安全。
六是繼續認真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要結合農村食品市場特點,突出農民消費者日常生活食品消費的必需品種,加大對農村城鎮、集鎮、鄉村舉辦的食品交易會、廟會等經營食品的監管力度,嚴格規範農村食品經營秩序。要加大對農村和鄉鎮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食雜店的監管和整治力度,規範連鎖配送和送貨下鄉經營食品行為,依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切實保障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要繼續加快推進農村食品安全示範店建設進程,強化源頭治理,充分發揮示範店的示範引導作用,切實維護農村食品市場秩序。
七是認真開展食品市場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專項執法檢查。一些媒體以“山寨食品”為題材曝光了某些地區制售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違法行為,而這些食品往往是假冒偽劣產品,極易引發食品安全問題,引起了各級領導的高度關注。各級工商機關要深刻認識“山寨食品”等食品市場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違法行為的複雜性、法律適用的邊緣性和違法手段的多變性等特點,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假冒、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冒用他人企業名稱或姓名、偽造產地“傍名牌”、虛假表示、虛假宣傳等食品市場不正當競爭以及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進一步深入整頓和規範食品市場秩序,嚴防假冒偽劣食品流入市場,切實維護人民民眾利益。
三、整頓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工商機關要按照省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大局觀念和駕馭能力,認真分析研究本轄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形勢,全面梳理排查影響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逐一研究對策,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要切實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各項工作的督促檢查與指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級領導幹部和職能機構要深入執法監管第一線,認真調查研究,了解一線情況,解決實際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指導、督促和檢查。要對檢查和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加以改進和解決,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層層落實責任,明確任務目標,逐級分解任務,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二是強化協作配合。食品安全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各級工商機關要高度重視,要充分發揮工商部門內部食品監管、市場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競爭執法、內外資註冊登記註冊、企業監管、商標廣告監管等內設機構的職能作用,進一步落實國家工商總局《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協調協作制度》以及省局《關於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冀工商字〔2011〕24號)以及《河北省工商系統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冀工商〔2011〕33號)等有關檔案,既要各負其責,又要密切協作,建立健全協作和協調機制。食品流通監管機構要依法實施食品流通許可,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管工作。要組織協調好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企業登記註冊、外資企業登記註冊機構要依法加強對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主體的登記管理,嚴格特別標註管理,依法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企業監督管理機構要依法依職責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要及時受理和依法分流、處理消費者的諮詢和申訴舉報,依法加強食品添加劑的質量監管以及銷售行為監管,依法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加強監管,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市場監管機構要加強對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的管理,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涉及工商機關的相關職責,依法查處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銷售企業的違法行為,加強食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規範食品市場秩序。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堅決打擊通過網際網路等方式銷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為,依法查處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內銷售非法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直銷監管)、商標廣告監管機構要依法分別加大對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劑經營中不正當競爭、傳銷、商標侵權、商標印刷、虛假廣告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各級工商機關要積極配合農業、衛生、質監、食藥、商務、公安等部門,強化市場監管,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行為。要建立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協作制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宣傳引導作用,正確把握輿論導向,適時曝光違法典型案件,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環境。
三是推進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套用。各級工商機關要在繼續落實國家工商總局、省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各項工作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網路信息技術在流通環節食品市場主體許可、登記註冊、食品質量監管、市場巡查和執法辦案等方面的綜合套用,充分發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作用。截止六月底,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已在全省範圍內11003戶食品批發、批零戶以及大中型商場超市安裝,實現了覆蓋全省食品批發經營單位和大中型商場超市的目標。下半年要把該系統的套用工作作為食品市場日常巡查的重要內容,引導、幫助食品經營者熟練操作套用。要採取“把住源頭、規範批發、抓大促小、以批帶零”的辦法,建立、完善食品經營主體資料庫、食品市場準入資料庫、食品質量安全檢測資料庫,實現“數據共享、一票多用、源頭管理、全面覆蓋”,構建食品安全電子台帳系統和電子監管平台兩大模組。要不斷完善系統功能,發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在食品質量準入關、對食品流向的全程追溯以及對問題食品的快速發現、快速處置、抽樣檢驗等的功能,逐步建立“格線化、電子化、標準化、規範化”的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四是強化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各級工商機關要繼續引導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經營者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強化其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要嚴格監督商場、超市等食品經營企業和食品店,在鞏固索證索票、進貨台賬“兩項制度”成果的基礎上,切實履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義務,嚴格落實企業內部食品質量管理責任,規範食品質量市場準入行為,切實把好食品進貨關。要加強對食品經營者內部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的檢查,引導其採取消費提示和食品有效期管理警示等防範措施,切實對消費者負責。大型食品、食品添加劑經營企業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確保各項食品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五是加強督導檢查。各級工商機關要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冀工商〔2011〕20號)、《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黃牌”警告制度》(試行)(冀工商〔2011〕21號)等通知精神,層層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指導、督查和考核,要採取重點督查、專項督查、交叉檢查、明查暗訪等多種方式,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組織領導、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工作責任、人員力量和經費保障等落實到位。省局將適時組織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檢查督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走過場、不按規定履職、涉嫌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黃牌”警告等責任追究。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題詞:加強 食品 整頓 通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8月1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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