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
計畫單列市及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經貿委(經委、商委、內貿辦、財貿辦)、商務廳(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04]7號)精神,加強流通服務業的安全監督和管理,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流通服務業的健康發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具體內容
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流通服務業的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關係到人民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關係到流通服務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流通服務業所處環境一般人群密集,務必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要位置,按照“求真務實”的要求,切實抓好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各級流通主管部門和流通、服務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精神,結合流通服務業的特點,制定和完善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建立突發事件、事故應急救援及處置預案。要健全安全責任制,明確責任主體,落實責任人,切實做到層層有人負責,有人落實。
三、加強安全監督和檢查
各級流通主管部門和流通、服務企業要通過組織檢查和企業自查相結合等形式,在接到本通知後,立即組織對商場(店)、賓館、飯店、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安全大檢查,切實消除安全隱患。要開展經常性自查自糾、隱患排查活動,認真檢查安全制度、責任和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安全通道、消防設施、電路、庫房等重點環節與區域,不留死角,徹底清查漏洞和隱患,採取有力措施及時整改。特別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要重點檢查,確保疏散有足夠渠道、安全暢通、消防設施完好有效、防火應急預案切實可行。要加強對出租門店、場地(所)的安全督促和檢查,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四、加強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的質量和衛生狀況直接關係到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級流通主管部門和流通、服務企業要切實加強對食品加工和食品流通的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要嚴把進廠食品原材料和上市食品的檢驗關,建立食品購銷索證索票制度、質量追溯制度。做好食品加工和批發、零售等環節質量安全抽查工作,嚴格按標準加工,堅決杜絕過期食品和變質食品改換食品包裝、標籤等違法銷售行為,嚴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
五、加強重大活動及節日期間的安全防範工作
一是目前各級流通主管部門和流通企業要重點做好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十屆二次會議期間的安全工作,重點檢查消防安全狀況,對當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抓緊解決,整改到位,確保“兩會”期間的安全穩定。
二是要加強營業高峰期、節假日、展覽會、開業慶典和促銷等經營活動的組織管理,防止因秩序混亂造成的人身傷害。
六、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要開展經常性、全員性的安全常識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流通服務業從業人員的識災、防災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增強臨危現場救助能力,在全行業內形成人人關心安全、事事重視安全的良好氛圍。各地流通服務業安全自查工作中出現的突出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
商務部商業改革發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