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的通知》意在全面開展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的關鍵之年,為進一步加強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就有關事項作出該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的通知
  • 聯繫人:商務部商貿服務管理司
  • 發文部門:商務部辦公廳
  • 發文日期: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省會城市商務主管部門:
2009年,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0年是全面開展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的關鍵之年,為進一步加強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具體內容

一、切實加強對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
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是商務主管部門有效開展行業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是制定行業發展方針政策的重要依據。
2009年以來,按照《商務部關於印發〈商貿服務典型企業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商商貿發[2009]8號)和《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的通知》(商辦商貿函[2009]16號)要求,大部分省市加大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力度,採取多種措施,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也有一些地區由於重視程度不夠、積極性不高,工作進展緩慢,影響了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的整體推進進度。
為此,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重要性和艱巨性的認識,把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擺到商務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要經常過問,分管領導要親自抓,商貿服務行業管理處室要牽頭具體組織負責,嚴格按照商務部統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實,全力推動,切實將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抓好抓實。
二、抓緊完成2009年商貿服務典型企業統計年報工作
按照《商務部辦公廳關於繼續執行〈商貿服務典型企業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商辦商貿函[2009]131號)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在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中切實發揮主導性作用,加大對2009年商貿服務典型企業統計年報工作的執行力度。
要進一步抓緊年報的布置落實工作,做好報表制度和網上直報系統諮詢答疑工作;要強化對年報工作的督導和催報,對尚未報送的典型企業要加強敦促和指導,千方百計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對主動配合工作但報送條件不成熟的企業要給予工作支持;
對雖多次做工作,但仍不上報數據的企業要及時調整。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克服畏難情緒,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典型企業的報送數量和統計數據質量在去年水平的基礎上有所提高。
同時,要加強與商務部委託的相關行業協會的工作銜接和協作配合,及時解決年報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共同完成行業統計工作。2009年商貿服務典型企業統計年報報送截止日期延至4月30日,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抓緊完成。
三、做好《商貿服務典型企業統計報表制度》的修訂完善工作
目前執行的《商貿服務典型企業統計報表制度》(以下簡稱《制度》)將於2010年底到期,為做好新一輪《制度》的申報工作,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認真組織開展商貿服務行業統計調研工作,總結試行階段《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按照“簡明、科學、有效”的原則,從統計制度的可操作性、科學合理性和統計結果的有用性出發,在保持《制度》穩定性的基礎上,就統計內容、統計範圍、統計指標、統計方法,以及典型企業的選取標準等進行系統、全面、深入研究,提出《制度》修訂意見和建議,於5月31日前報送商務部。
四、加強商貿服務行業統計業務培訓
統計是一項專業性比較強的工作,目前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專業統計人員缺乏,企業統計人員隊伍不穩定,加強商貿服務行業統計業務培訓十分緊迫。
為此,商務部擬於2010年上半年組織各地商務主管部門開展商貿服務行業統計業務培訓(通知另發),邀請有關專家就統計制度、統計分析、財務知識、統計信息管理系統、統計法等內容進行系統性培訓。
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商貿服務行業統計業務培訓計畫,分級分批組織地市和企業統計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商貿服務行業統計業務培訓,規範基層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提高商貿服務行業統計人員專業水平和整體素質,加快商貿服務行業統計隊伍建設。
五、健全完善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機制
(一)健全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聯絡員制度
健全商貿服務行業統計聯絡員制度是開展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的組織基礎,目前有部分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和典型企業的聯絡員仍不確定,要儘快明確由專人負責,已確定的聯絡員如有變動要及時通知商務部(商貿服務管理司)。
要增強聯絡員的責任意識,充分發揮聯絡員的作用,及時溝通和交流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情況,加強商貿服務行業統計信息的傳遞和反饋。同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儘快建立省內商貿服務行業統計聯絡員制度,定期組織召開聯絡員會議,逐步形成從中央到地方、從政府部門到典型企業上下順暢、縱橫連線有序的聯繫員體系。
(二)建立跨部門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協作制度
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涉及的行業和業態種類多、覆蓋範圍廣、複雜性強,要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動態性了解行業整體發展情況,僅靠商務系統自身的力量是有限的,要抓緊建立跨部門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協作制度,加強與統計、工商、稅收等部門及相關行業協會的溝通和協作。一方面,要促進統計資源的有效整合,實現行業信息的交流共享;另一方面,要發揮有關部門的職能優勢,加強對共同關注的問題的聯合調研,開展相關專項調查,提高統計數據信息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三)建立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分析研究制度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動態分析和研究,及時反映行業的難點、熱點和重點問題,發揮好行業統計“信息庫”、“智囊團”和“風向標”的功能和作用。
要加大對第二次經濟普查數據的開發和研究力度,建立商貿服務行業資料庫,形成行業研究成果。從2010年起,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以商貿服務行業基礎數據為基礎,組織完成本地區商貿服務行業年度發展報告,全面反映上一年度商貿服務行業的運行狀況和發展水平,並於6月底前上報商務部。
(四)建立行業統計監督檢查和綜合考評制度
建立商貿服務行業統計監督檢查制度,在報表報送期間,適時通報各地典型企業的報送情況。不定期地深入地方和企業對行業統計工作開展監督和檢查。
建立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綜合考核制度,將當年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典型企業選取情況、統計報表制度執行情況、行業基本情況統計數據和年度行業報告上報情況,以及行業統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等一併納入年度綜合考評內容之中,並將考核結果作為下一年度行業統計經費支持和行業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據。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在省內參照建立考評制度,督促地市商務主管部門做好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
六、切實保障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經費
目前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正處於起步階段,行業統計經費不可或缺,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商貿服務行業統計經費的保障和落實工作,認真貫徹執行有關資金支持政策規定,統籌落實好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經費,確保經費分配到位、專款專用,對開展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所必需的數據收集、分析報送、信息發布、調研培訓等相關費用予以支持,確保行業統計工作持續順利開展。
特此通知
聯繫人:商務部商貿服務管理司
張青青蔡雯
商務部辦公廳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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