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暑期夏季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工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1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暑期夏季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工商字〔2011〕171號
- 發布日期:2012年01月10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工商局
檔案原文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夏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多發季節,各類食品保鮮保質難度較大,存在許多不確定的安全隱患,為了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夏季食品安全監管,確保暑期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食品安全的良好購物環境,決定從2011年6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組織開展暑期夏季食品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以保障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出發點,充分認識暑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緊緊圍繞“保障暑期食品安全”這一重大任務,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突出重點,強化監管,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規範經營行為,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暑期食品消費環境,確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大力整治,切實保障暑期食品市場消費安全
各級工商機關要在前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加大對暑期供應食品的整治。一是開展清理和規範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執法檢查。對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或許可證被注吊銷、撤銷的,責令其重新申辦許可證、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逾期不辦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二是開展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認真監督指導流通環節食品經營戶建立健全以進貨查驗、質量承諾、問題食品報告、下架、召回、退市、銷毀等為主要內容的自律制度。監督指導食品市場開辦者、食品經營櫃檯出租者、食品展銷會舉辦者建立以審查入場經營者資格、食品質量管理為主要內容的管理制度。積極指導已建立食品檢測室的商場、超市、市場認真開展食品質量檢測,發現問題食品及時登記報告並依法處置。對轄區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和鄉鎮、街道、社區的食品經營戶進行拉網式排查,對目前尚未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厲查處。三是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和產品質量專項執法檢查。以易變質、過期的食品、飲料等品種為重點,以旅遊景區等為重點區域,依法查處出售“三無”、過期變質、有毒有害食品、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加強對上市肉、禽檢驗檢疫單證的查驗,嚴厲打擊未取得檢驗合格證明檔案的肉品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流通環節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繼續加強對乳製品等重點食品專項執法檢查。嚴查非法印製食品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等違法行為。繼續加大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力度,特別是要加強對即食非發酵豆製品、涼拌菜和食品包裝材料的抽檢,對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依法嚴肅查處。四是開展流通環節現場制售專項執法檢查。對省政府明確工商部門監管的糕點店、麵包房、炒貨店、烤肉店等現場制售的生產經營者要有的放矢地進行監管。對發現存在違法經營問題,要依法查處和取締;對發現證、照失效問題,要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要責令停止生產經營;對需要辦理前置審批手續、審查生產加工流程的,要與有關部門配合,依法處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工商機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以暑期夏季食品專項整治為契機,進一步提高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重要性、艱巨性、長期性和複雜性的認識,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積極認真負責地抓好整頓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實施。
(二)落實工作責任。在明確“一把手”負總責的基礎上,將暑期食品安全整治任務細化量化,層層分解,責任到人,對每一項工作都要有布置、有檢查、有評估、有獎懲。要嚴格責任追究制度,發生監管責任問題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完善應急機制。要按照省局應急預案要求,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並根據適用範圍、回響標準、應急措施和相關工作要求,細化完善相關措施,建立健全相應的市場監管應急工作機制,確保組織領導和機構健全、人員責任明確、信息通訊暢通、後勤保障有力、指揮調度靈敏、應對行動迅速、處置措施及時有效。全省實行暑期食品安全周報告制度。各市局要明確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暑期食品安全報告工作。無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實行“零報告”。重大事項要立即報告省局和當地政府,絕對不能出現瞞報、遲報、漏報、誤報。
(四)強化督促檢查。專項整治工作重在基層,重在日常監管工作的落實,重在督查與整改工作到位。各市、縣(市、區)工商局領導要深入執法監管第一線,了解基層情況,解決實際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指導、督促和檢查。要把組織領導、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工作責任、人員力量和經費保障等逐項落到實處。在專項整治期間,省局將開展督查和暗訪,並及時通報情況。
(五)加大輿論宣傳。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各類媒體的導向作用,加大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要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公眾參與,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參與食品安全整治。各縣(市、區)工商局和基層工商分局要在轄區顯著位置懸掛橫幅,大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治成效,宣傳守法經營的優秀食品企業、優質品牌等,增強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守法經營的自覺性。
暑期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各市局要對暑期夏季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總結,並將總結於9月6日前書面上報省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暑期 食品 整治 通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5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