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餐飲衛生監督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餐飲衛生監督的工作,衛生部發布了《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餐飲衛生監督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餐飲衛生是食品衛生的重要環節,也是食品衛生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內容。為深入貫徹中央和國務院領導關於強化食品、餐飲衛生的監管,切實保障人民民眾健康安全的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全國加強食品藥品整治和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切實履行好衛生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現就進一步加強餐飲衛生監督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餐飲經營單位法人作為餐飲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餐飲經營單位要依照《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衛生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衛生管理制度,保證餐飲食品符合衛生要求。餐飲經營單位應抓好重點環節的管理:
(一)加強對食用油的管理,杜絕使用廢棄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的行為。餐飲經營單位要落實進貨驗收人員的責任,購置食用油必須按規定進行索證並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大型或連鎖餐飲經營單位要配備食用油衛生質量快速檢測設備,對購進的食用油進行檢測並做好記錄,嚴防廢棄食用油脂流入餐飲經營單位。
(二)加強食品原料和調味品的管理。餐飲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原料採購索證和驗收制度,建立台賬,並設專人管理。不得採購和使用來源不明、食品標籤不符合要求以及《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嚴禁用工業用鹽加工食品。購進和使用食品添加劑,餐飲經營單位應將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使用範圍及操作規程等主動向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同時要做好出入庫和使用記錄。
(三)認真落實《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餐飲經營單位要按照《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的要求完善經營場所、設施、設備的衛生條件;加強對餐飲加工關鍵環節的質量控制和管理,如食品冷藏與保溫、食品烹調、食品冷卻、食品再加熱、餐具的清洗消毒、有毒有害化學品管理等;保證各項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的實施。
二、加強對餐飲衛生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的監督管理。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把農村作為重點地區,把學校食堂作為重點環節,切實加強食品衛生監管。
(一)強化農村地區餐飲業的食品衛生監督工作。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增加對農村地區餐飲經營單位的巡迴監督頻次,清除不符合衛生許可條件的餐飲經營單位。整頓和規範“農家樂”旅遊餐飲單位,保證旅遊者的飲食安全。對農村婚喪嫁娶集體聚餐要加強衛生指導,預防食物中毒發生。
(二)加強學校食堂衛生監督檢查。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建立和完善合作機制和檢查制度,充分發揮衛生行政監督和行業衛生管理的綜合作用,保障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要重視和加強學校食堂的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消除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在選址、設施和布局等硬體改造上的衛生隱患。要進一步加大對學校食堂監督檢查的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指導,責令限期整改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三、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大對餐飲衛生的監督力度,認真貫徹落實2007年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嚴厲查處餐飲經營中的違法行為,保證消費者餐飲衛生的安全。
(一)加強對餐飲經營單位原料索證的監督檢查,對不按《食品衛生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等法規要求,對原料進貨不進行索證的餐飲經營單位要依法嚴加處理;對原料進貨索證制度執行不力的單位要限期整改。
(二)加強對食用油、調味品、食用鹽、水產品、畜禽產品、食品添加劑等重點原料的監督檢查,對惡意採購和使用假冒偽劣食品原料的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形成震懾力。對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違法行為如販賣劣質食用油或調味品、用甲醛處理水產品、銷售和使用未經檢疫的肉類甚至病死畜禽肉、用化工原料加工食品等案例,要依法予以嚴懲,涉嫌觸犯刑律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要切實做到監督檢查和現場檢測相結合。各地衛生監督機構要配備和利用好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加強對餐飲業原料的現場快速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建立食品衛生監督協查機制。要加強地區間監督信息的交流和執法配合,提高對不合格原料的溯源和追蹤能力。要加強與農業、工商、商務、質檢等部門的協調與合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形成監督管理合力。
(五)要把加強餐飲衛生監管與深入推行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相結合,今年內要將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覆蓋到所有小型餐飲業,不留空白點。要創新工作思路和監督方法,積極探索食品衛生監督檢查結果公示制度,不斷提高食品衛生監管能力和水平。
四、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要認真處理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對消費者反映的餐飲業衛生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並向舉報者反饋。要積極發揮媒體的作用,向消費者宣傳食品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對違反食品衛生法的行為予以曝光,提高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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