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屬於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家衛計委(原衛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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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入夏以來,洪汛形勢嚴峻,一些地方水藻爆發,水污染事件多有發生,對飲用水安全和人民民眾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為切實保障飲用水衛生安全,維護人民民眾健康權益,現就進一步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檔案全文

一、提高認識,加強對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的組織領導
飲用水衛生安全直接關係到人民民眾健康和社會和諧穩定,保障飲用水衛生安全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維護最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任務。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飲用水衛生安全重要性的認識,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落實責任,認真履行衛生部門監督管理職責,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全力做好飲用水衛生安全監管工作。
二、加大力度,依法開展飲用水衛生監督檢查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賦予衛生部門的職責,認真組織對飲用水衛生的監督檢查。要結合衛生部飲用水衛生重點監督檢查計畫和當地飲用水衛生安全實際情況,突出重點,開展對集中式供水單位和二次供水的衛生監督檢查,防範洪水和水藻污染引發飲用水公共衛生事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依法嚴肅查處,同時,要責成供水單位限期整改,確保民眾飲水衛生安全。
三、齊抓共管,加強飲用水水質與介水傳染病監測預警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根據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實施需要,加強水質檢測實驗室技術能力建設,儘快建立健全飲用水水質與介水傳染病監測網路,開展飲用水衛生監測工作。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進一步規範傳染病診斷救治和病報管理,認真做好介水傳染病防治工作。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飲用水衛生現場快速檢測能力建設,根據介水傳染病季節性流行特點,加強對重點人群的介水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提高監督執法能力和效率。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管制度建設,探索飲用水衛生監督信息公示、量化分級管理及預警預報等監督管理模式,提高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水平。
四、加強培訓和宣傳,全面促進飲用水衛生標準有效貫徹實施
新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已於2007年7月1日起實施,要做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培訓工作,增強實施新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能力;要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宣傳工作,宣傳普及飲用水衛生知識,增強公眾飲水安全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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