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

《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聚焦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等體制機制改革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動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高質量發展,為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23日
  • 發布單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2年6月23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四部門發布《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

內容解讀

意見提出,到2025年,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醫師配置不低於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定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或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臨床類別醫師80%以上的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務人員。
到2035年,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領軍人才、創新團隊不斷湧現意見同時明確大力推進西醫學習中醫,逐步做到“能西會中”,力爭用5至10年時間培養一批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造就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擴大基層人才供給,拓寬中醫醫療服務崗位,打造高水平的中醫疫病防治隊伍。
《意見》系首個多部門共同出台系統部署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政策性檔案,立足於當前,著眼於將來,分別提出中醫藥人才工作“十四五”和中長期的主要目標:到202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評價體系基本建立,人才規模總量快速增長,區域布局、專業結構更趨合理,促進人才成長、吸引集聚的制度環境明顯最佳化,培養造就一支基本滿足中醫藥發展需求的人才隊伍。實現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醫師配置不低於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定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到203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領軍人才、創新團隊不斷湧現,人才對中醫藥振興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更加突出,對健康中國建設的貢獻度顯著提升。
《意見》共提出六個方面的重點任務。一是加快培養集聚高層次人才。在院士評選、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層次人才評選中,探索中醫藥人才單列計畫、單獨評價。面向國家重大項目、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重大人才計畫等,吸引、發現、造就若干具有卓越科技組織領導才能的戰略科學家。實施中醫藥領軍人才支持計畫,持續支持岐黃學者等各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對領軍人才實行人才梯隊配套、科研條件配套、管理機制配套等特殊政策,培養造就一批中醫臨床大家和科技領軍人才。建立健全面向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在重點人才項目、重大科技立項等工程計畫中設立青年人才支持專項,促進青年人才脫穎而出。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黃河流域等中醫藥優勢資源較為集中的區域建設中醫藥高層次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
二是夯實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逐步擴大本科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招生規模,持續開展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到2025年,為每個二級以上縣級中醫醫療機構建立1—2個傳承工作室。面向基層醫療機構醫師和鄉村醫生開展中醫藥知識技能全員培訓,用5年左右時間實現培訓全覆蓋。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配備,推廣“縣管鄉用”“鄉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鼓勵縣域醫共體、醫聯體內人才柔性流動。完善基層中醫藥人才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機制。對本科及以上學歷,經中醫全科專業規範化培訓合格併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
三是大力推進西醫學習中醫。完善西醫學習中醫制度,逐步擴大臨床醫學類專業畢業生攻讀中醫專業學位招生規模。允許經過系統培訓且考核合格的西醫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採用與其專業相關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參加中西醫結合職稱評聘。實施西醫學習中醫專項,國家舉辦西學中高層次人才研修班,省級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分期分批開展本地西學中專項培訓,力爭用5—10年時間,培養一批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
四是統籌推進中醫藥重點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強化中藥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支持建設一批省級以上中藥炮製等中藥傳統技術傳承基地、工作室。加強中醫技師隊伍建設,制定中醫技師崗位標準和隊伍建設措施,建立健全中醫技師管理制度,在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序列中增設中醫技師職稱專業。加快急需緊缺和中醫護理人才隊伍建設。強化中醫疫病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打造高水平的中醫疫病防治隊伍。培養中醫藥傳播人才、外向型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加強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培養。強化中醫藥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五是醫教協同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突出中醫藥發展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導向,調整最佳化中醫藥學科專業和區域布局。加大中西部、省部局共建中醫藥院校支持力度,引導有條件高校穩步擴大中醫藥類專業博士招生計畫。強化中醫醫院育人職能,核增臨床師資、教育管理崗位,實施中醫臨床教學基地建設專項,實施卓越中醫藥師資培訓計畫,完善中醫藥人才培養模式。面向中醫學類專業全面推行院校—師承教育相結合的教育模式,改革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模式,完善中醫藥繼續教育制度。
六是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拓寬中醫醫療服務崗位,三級綜合醫院按照要求設定中醫門診和中醫病房,床位數不低於醫院標準床位數的5%。鼓勵臨床科室配備一定數量的中醫醫師,允許中醫醫師在臨床科室按照註冊執業範圍開展與其執業範圍相符的診療活動。落實用人自主權,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國家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評價體系,分類建立中醫臨床、基礎、科研人才評價標準。臨床人才重點評價其臨床療效,基礎人才重點評價其中醫藥基礎理論研究和原創能力,科研人才重點評價其探索疾病規律,解決臨床問題,用現代科學解讀中醫藥學原理能力等。深化公立中醫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國家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科研成果轉化等政策。完善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周期性評選表彰機制,定期評選表彰一批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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