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

《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是2022年6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
  • 發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
內容解讀
《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出,人才是實現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支撐力量。要以激發活力為核心,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充分向用人主體授權,積極為人才鬆綁,改革人才評價制度,完善人才激勵機制,激勵人才創新創造;設立100億元人才發展基金,支持重大產業項目、重要建設工程、重大科研平台、關鍵民生領域等人才培養引進,有力推動保障重點人才工作;聚焦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天山英才”培養計畫、“天池英才”引進計畫、行業領域人才培養項目等重大人才項目,推動人才隊伍建設;完善人才培養體系,發揮高校主陣地作用,突出企業主體地位,強化科研創新平台建設,打造自主創新人才示範區,源源不斷培養造就優秀人才;堅持需求導向,充分發揮好新疆特色產業聚才作用和對口援疆優勢,積極引進用好高端人才和智力資源;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大力宣傳表彰獎勵人才,健全人才服務保障體系,形成識才愛才敬才用才濃厚氛圍。
《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強調,要堅持黨管人才,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全面落實新時代人才工作的各項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抓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落實、重要工作推進、重點人才服務,定期召開人才工作會議,及時發現解決問題。加強對人才的政治引領,引導廣大人才弘揚科學家精神,紮根邊疆、奉獻邊疆。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和監督作用,營造促進人才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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