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公安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為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新時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全國公安工作會議精神制定的檔案。
2022年,公安部黨委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公安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對新時代公安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作出全面部署和總體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公安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
- 發布單位:公安部黨委
內容解讀
《實施意見》明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聚焦戰鬥力標準,立足實戰化要求,加強專業化建設,健全完善具有公安特色的人才工作體系,全方位做好人才引進、培養、使用、管理、保障工作,培養造就一大批適應新時代要求的專門性人才和複合型人才,為履行捍衛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安寧的新時代使命任務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實施意見》強調,要牢牢把握“公安姓黨”的根本政治屬性,加強黨對公安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強化政治引領,將黨管人才原則貫穿公安人才工作全過程,教育引導公安人才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確保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實施意見》指出,要聚焦新時代公安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遵循人才成長規律,結合各級公安機關和公安院校、科研單位不同需求,加強公安人才工作頂層設計,科學設定中長期發展目標任務,統籌實施符合公安人才特點的培養工程,積極創建服務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各類創新平台,健全完善公安機關專家人才庫,全面加強重點領域人才培養,推動各方面公安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實施意見》提出,要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進和使用政策,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投身公安事業;嚴格人才使用管理機制,尊重人才創新自主權,堅決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現象;強化科研誠信審核,嚴厲打擊學術不端行為;強化人才激勵保障機制,拓寬人才職業發展空間,加大表彰獎勵力度,最大限度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黨委要為公安人才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積極支持公安人才參加科技創新、項目研究、學歷提升、專業培訓等活動,加大公安院校、科研單位經費投入力度。要保障公安人才專心科研,減少參加非學術性、應酬性活動和不必要的評審評價活動,切實為公安人才鬆綁減負,積極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工作環境,保障有力、安心安業的生活環境,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制度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