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

《“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全國中醫藥大會以及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表彰大會精神,加快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以高質量人才隊伍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等檔案要求特制定的規劃。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於2022年10月14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
  • 印發機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 印發日期:2022年10月14日
  • 發文字號:國中醫藥人教發〔2022〕7號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中醫藥人教發〔202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局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全國中醫藥大會以及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表彰大會等會議精神,加快推進中醫藥人才工作,建設高質量中醫藥人才隊伍,為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我局組織編制了《“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規劃全文

“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拔店虹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全國中醫藥大會以及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表彰大會精神,加快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以高質量放訂轎人才隊伍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等檔案要求,特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期間,中醫藥發雅嬸立重展環境持續最佳化,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進,人才培養體系逐步完善,人才規模總量、服務效能等不斷提升。
  (一)發展基礎。
  中醫藥人才規模總量穩步增長。2020年,我國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總量達到82.89萬人,其中,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達到68.3萬人、中藥師達到13.1萬人。“十三五”期間,全國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數增長35.3%,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由0.35人增長到0.48人,占全國執業(助理)醫師總數的比例由15.1%增長到16.7%。我國中醫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數達到129.2萬人、增長34.9%,其中註冊護士數達到54.5萬人、增長40.7%。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中醫藥服務相關衛生技術人員規模不斷壯大。
  中醫藥人才素質不斷提高。截至2020年,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本科及以上學歷占55.1%,其中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本科及以上學歷占61.5%,中醫醫師學歷層次和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深入實施中醫藥傳承循催妹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岐黃工程),遴選培養10名岐黃工程首席科學家、99名岐黃學者、100名青年岐黃學者、600名優秀人才、5000餘名骨幹人才,形成領軍人才、優秀人才、骨幹人才梯次銜接的高層次人才隊伍,引領推動中醫藥人才素質持續提升。
  中醫藥人才結構分布不斷最佳化。截至2020年,全國中醫醫療機構中衛生技術人員占比達到85.5%。區域分布方面,東、中、西部地區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占比分別為43.1%、27.0%、29.9%。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人數達到18.4萬。
  中醫藥人才服務能力顯著提升。中醫總診療人次從2016年的9.6億人次提升到2020年的10.6億人次,診療量穩步棗企元提升。99%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8%的鄉鎮衛生院、90.6%的社區衛生服務站、74.5%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基層中醫藥服務可及性明顯提升。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中醫藥全程深入參與,篩選“三藥只紋三方”有效方藥,為新冠肺炎救治貢獻力量。
  中醫藥人才發展機制不斷完善。醫教協同推動中醫藥教育改革持續深化,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基本建立,融入人才成長全過程的師承教育制度基本形成,繼續教育持續提質增效。符合中醫藥人才特點的評價使用和激勵機制逐步完善,建立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周期性表彰獎勵制度,推動在重大人才評選中對中醫藥領域單獨分組、單列計畫。中醫藥領域新增6位兩院院士,評選表彰了30名第三屆國醫大師、100名全國名中醫,各地評選表彰一批省級名中醫。
  (二)面臨形勢。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面向生命健康領域的競爭博弈日趨激烈,作為具有原創優勢的中醫藥迎來難得的發展機遇,迫切需要加快推進中醫藥振興發展,更好發揮墊霸判紋中醫藥在健康中國建設中的獨特優勢;迫切需要加快推進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為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更加堅強的人才保障。
  經過近年來的不懈努力,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長足發展,但與黨中央、國務院對中醫藥振興發展的要求以及人民民眾對中醫藥振興發展的期盼相比,中醫藥人才工作還存在人才總體規模不夠,結構布局不夠最佳化,人才分布不均衡;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醫藥領軍人才、創新團隊不足;基層中醫藥人才總量質量不能充分滿足人民民眾就近享受優質中醫藥服務的需求;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尚需健全完善等相關問題。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全國中醫藥大會及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表彰大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以建立滿足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需求的中醫藥人才隊伍為目標,以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為抓手,以加強高層次和基層人才培養、加強人才培養平台建設為重點,不斷完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最佳化人才成長環境,提升人才能力素質,推動中醫藥人才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加強黨對中醫藥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將黨的領導貫穿中醫藥人才工作全過程。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加強對人才工作的政治引領,全方位支持、保障、激勵、服務、成就人才,培養造就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
  ——堅持需求導向。緊密對接“十四五”中醫藥發展重大任務,聚焦滿足人民民眾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加強人才工作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重點加強中醫醫療服務、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產業發展、文化傳播、對外交流與合作等相關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著力夯實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人才基礎。
  ——堅持分類施策。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發揮中醫藥資源優勢,造就一批中醫藥領域戰略人才、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養大批基層中醫藥實用人才,擴大人才隊伍規模,提升人才隊伍效能,推動中醫藥人才隊伍規模、結構、質量、效能協調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聚焦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障礙,深化醫教協同、科教融合、產教協作,改革完善人才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構建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增強人才職業榮譽感,激發人才活力,釋放創新動能。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培養、評價體系更加合理,人才規模快速增長,結構布局更趨合理,成長環境明顯最佳化,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為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更加堅強的人才支撐。
  ——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中醫醫師、中藥師、中醫護士和中醫技師等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基本建立。
  ——人才規模快速增長。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總數突破100萬人,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62人。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人才數量穩步增長,基本滿足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
  ——人才質量顯著提升。高層次人才數量不斷增加,以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岐黃學者為引領,中醫臨床優秀人才、青年岐黃學者等青年拔尖人才為主體的高層次人才體系逐步形成,基層人才學歷層次和服務能力穩步提升。
  ——人才結構布局更加最佳化。東、中、西部中醫藥人才布局更加最佳化,基本滿足服務需求。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配置不低於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占同類機構執業(助理)醫師總數比例持續提升,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8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
  ——人才評價機制更加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評價標準和評價方式進一步健全,中醫藥人才分級分類評價機制初步形成,中醫藥人才表彰獎勵長效機制基本建立。
“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主要指標
主要指標
2020年
2025年
指標性質
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總數(萬人)
82.89
>100
預期性
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0.48
0.62
預期性
每萬人口中醫類別全科醫生數(人)
0.66
0.79
預期性
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比例(%)
51.58
60
預期性
  註: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比例統計範圍不含中西醫結合醫院和少數民族醫醫院。
  三、加強中醫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一)壯大中醫藥領軍人才。評選一批國醫大師和全國名中醫。持續推進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計畫,培養造就一批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岐黃學者等領軍人才。對接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依託國家中醫藥重大平台和重大工程項目,培育形成一批中醫藥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組織領軍人才開展專題培訓,提升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完善領軍人才選拔、培育、考核等機制,推動各地加大領軍人才選拔培養力度。
  (二)培育中醫藥青年拔尖人才。在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計畫中設立青年專項。在國家中醫藥重點建設項目、重大科技立項等項目中支持中醫臨床優秀人才、青年岐黃學者等青年拔尖人才挑大樑、當主角。加大中醫臨床等骨幹人才培養項目實施力度,擴大項目規模,加強青年人才培養。建立健全對青年人才的普惠性支持措施,改善青年人才成長環境,促進中醫藥青年人才快速成長。
  (三)集聚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實施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建設專項,最佳化項目遴選機制,探索“揭榜掛帥”等立項機制,吸引中醫藥行業內外相關學科優秀人才和團隊,聚焦中醫藥重點領域關鍵問題聯合攻關,打造一批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培養一批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瞄準中醫藥重大戰略發展需求,依託全國重點實驗室等平台,強化有計畫、有組織的科研攻關,推動更多中醫藥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從國家科技創新主戰場上湧現出來。
  (四)培養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實施西醫學習中醫重大專項,培養培育一批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舉辦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研修班,吸引相關領域高層次人才開展中醫藥研修學習。支持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旗艦”科室開展西醫學習中醫和中西醫結合高層次人才培養。制定西醫學習中醫管理辦法。鼓勵省級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建設西醫學習中醫培訓基地,面向相關科室西醫醫師開展西醫學習中醫系統培訓。試點開展九年制中西醫結合教育。
  (五)實施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計畫。支持中國中醫科學院建立健全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機制,制定有利於人才引進的激勵政策,完善符合各類人才隊伍發展需求的崗位管理體系與管理制度。探索人才流轉和評價機制改革,並與職稱晉升、研究生招生、出國進修等有效銜接,構建中醫藥科研人員潛心研究的寬鬆政策環境,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與積極性。支持中國中醫科學院高標準高水平建設創新型中醫藥高等學校。
專欄1 中醫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專項
1.中醫藥領軍人才支持項目。選拔50名岐黃學者,培養一批引領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中醫藥領軍人才。
2.區域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支持沿黃9省遴選一批“黃河名醫”發展計畫支持對象。
3.中醫藥青年人才培育項目。遴選200名青年岐黃學者,培養1200名左右中醫臨床、少數民族醫藥等青年優秀人才。培養一批中藥、中醫護理、中醫康復等青年骨幹人才。
4.西醫學習中醫人才專項。舉辦國家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研修班。組織開展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研修項目,面向省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等醫療機構培養一批高層次西學中人才。
5.中醫藥創新團隊及人才支持計畫項目。遴選組建10個左右國家中醫藥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和一批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團隊,培養一批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
6.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建設項目。探索有利於人才引進培養使用自主權改革的管理機制,培育引進5—10名傑出人才、30名領軍人才和200名中青年骨幹人才,組建2—3個重點領域創新團隊。
 四、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一)加大基層人才供給力度。以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定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為目標,有針對性地加大基層中醫藥人才供給。持續實施中醫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轉崗培訓。在全科醫生特崗計畫中積極招收中醫醫師,鼓勵退休中醫醫師在基層執業。支持確有專長醫師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服務。鼓勵中醫醫師通過項目合作等方式到農村和基層短期執業,鼓勵符合條件的中醫醫師在社區和鄉村開辦中醫診所。逐步擴大本科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規模,支持地方開展高職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推廣“縣管鄉用”“鄉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加強中醫藥院校畢業生基層就業政策宣貫引導,提高畢業生下沉基層服務意願。
  (二)提升基層人才服務能力。開展基層中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項目,培養一批基層中醫臨床優秀人才。加強中醫館骨幹人才培訓。實施基層衛生技術人員中醫藥培訓行動計畫,面向基層醫療機構醫師和鄉村醫生開展中醫藥知識技能培訓,培訓一批“能中會西”的基層醫生。鼓勵鄉村醫生提升學歷層次,逐步向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轉變。設立革命老區中醫藥人才振興專項,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培養一批中醫藥人才。繼續建設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基地,培養一批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師資和骨幹人才。
專欄2中醫藥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專項
1.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招錄一定數量的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支持一批中醫類別全科醫生開展規範化培訓、轉崗培訓。支持一批中醫醫師開展中醫助理全科醫生培訓。
2.基層中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項目。培育一批醫德醫風好、中醫理論功底紮實、臨床療效優的基層中醫臨床優秀人才。
3.中醫館骨幹人才培訓項目。培訓一批中醫館骨幹人才,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
4.基層衛生技術人員中醫藥培訓行動計畫。面向基層醫療機構執業(助理)醫師和鄉村醫生開展中醫藥知識技能全員培訓,用5年左右時間實現基層醫生中醫藥知識技能培訓全覆蓋,培訓一批“能中會西”的基層醫生。
5.革命老區中醫藥人才振興項目。在原中央蘇區和革命老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加大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力度,支持每縣建設1—2個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支持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通過對口幫扶形式建設傳承工作站。
  五、推進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一)加強中醫醫師隊伍建設。提高中醫醫師配置水平,強化中醫醫師崗位設定,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不低於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將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占比作為主要核心指標列入三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加大在三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中的指標權重,強化中醫醫院以中醫為主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最佳化中醫醫師區域布局,指導中西部地區和每千人口中醫醫師數較低的省份,根據需求加快配置中醫醫師。強化中醫醫師公共衛生知識培訓和疫情防控演練,提升中醫醫師隊伍重大疫情應急處置和救治能力。實施國家級、省級等多層次多類型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加快中醫醫師知識更新,提升專業水平。加大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力度,持續推進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擴大師帶徒範圍和數量。推動各級中醫醫療機構加強中醫醫師培養培訓,通過進修、訪學等形式,提升中醫醫師服務能力。
  (二)加強中藥師隊伍建設。加大醫療衛生機構中藥師配備力度,中醫醫療機構嚴格落實中藥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標準,到2025年,全國中藥師達到15萬人。強化醫療機構中藥師專業能力建設,發揮中藥師在中藥供給、質量保障、用藥安全和藥學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加強中藥師傳統中藥飲片鑑別和處方點評等能力培養。支持醫療機構開設中藥師諮詢門診,設立臨床中藥師崗位並開展中藥師查房。鼓勵醫療機構中藥師套用傳統工藝進行中藥臨方炮製加工、研究開發醫療機構中藥製劑,滿足臨床中醫特色服務需求。加強國家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中藥)能力建設,持續開展中藥特色技術傳承骨幹人才培訓項目。
  (三)加強中醫護理隊伍建設。建設一批中醫護理重點學科,培養中醫護理學科帶頭人和骨幹人才。醫療衛生機構嚴格落實護士配備標準,保障臨床一線護理崗位護士數量,提高公立中醫醫院中醫護士配置比例,具有中醫護理學歷或參加中醫護理系統培訓的註冊護士占比達到70%以上。實施中醫護理骨幹人才培訓項目,開展中醫護理知識技能培訓,提高辨證施護和中醫特色護理能力水平。
  (四)加強中醫技師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中醫技師管理等制度體系,明確中醫技師服務範圍。鼓勵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等省份在中醫醫療機構探索增設中醫技師崗位。各級醫療機構可根據臨床需要,配備中醫技師。開展中醫技師轉崗培訓,對現有從事技師工作的人員進行中醫技師在職培訓。研究建立中醫技師職稱制度,探索開展中醫技師職稱考試和評審。
  (五)加強少數民族醫藥人才隊伍建設。設立少數民族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等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培養專項,培養一批少數民族醫藥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骨幹人才。鼓勵支持少數民族醫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開展鄉村醫生少數民族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夯實少數民族醫藥基層人才基礎。加強少數民族醫藥傳承工作,指導少數民族地區開展醫術確有專長的少數民族醫師考核,培養少數民族醫藥傳承人。
專欄3 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專項
1.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項目。規範化培訓一批中醫醫師,支持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加強教學條件建設,建設一批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示範基地、重點專業基地、實踐技能考核基地。
2.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遴選一批指導老師,通過師帶徒形式,培養一批繼承人。
3.中藥和中醫護理人才培訓項目。加強國家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中藥、中醫護理)能力建設,培養一批中藥、中醫護理特色技術傳承骨幹人才。
4.少數民族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項目。遴選培養一批醫德醫風好、理論功底紮實、臨床水平高且在本地區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少數民族醫藥中青年拔尖人才。
  六、統籌加強其他重點領域中醫藥人才培養
  (一)培養中醫藥急需緊缺人才。依託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打造中醫疫病防治隊伍和緊急醫學救援隊伍。持續推進中醫藥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中醫疫病防治骨幹人才庫建設。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開展中醫藥巨觀戰略政策研究。服務中醫藥綜合統計制度和信息化建設,加強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人員配備,實施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人才培養項目。
  (二)培養中醫藥健康服務技術技能人才。鼓勵職業院校設定健康服務相關專業,培養中藥材種植養殖、中藥鑑定、中藥炮製、中藥製劑、中醫養生、中醫康復、老年護理等中醫藥健康服務人才。推進高職中醫藥類高水平專業群建設,深化科教融合和產教協作,依託科研院所和中醫藥大中型企業建設產業人才培育平台,開展中醫藥高素質套用型、複合型、創新型、技能型產業人才培養。鼓勵建立各級中醫藥健康服務人員培訓基地,面向健康服務行業人員開展中醫藥技術技能培訓。
  (三)培養中醫藥管理人才。實施中醫藥主管部門管理幹部培訓計畫,開展中醫藥治理能力提升輪訓與高級研修,提升管理幹部專業化水平。持續實施中醫醫院院長職業化培訓項目,實現地級市以上的中醫類醫院院長培訓基本全覆蓋。加強中醫類醫院科室主任培訓、管理人員培訓,提升綜合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加強中醫醫院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培養,提升管理人員專業水平。實施中醫藥經濟管理人才培訓項目,強化財務、審計等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建設中醫藥經濟管理隊伍。
  (四)培養中醫藥文化和國際化人才。持續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培養一批中醫藥文化科普傳播專業人才。建立動態調整和定期培訓機制,加強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專家隊伍建設,持續擴大國家級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專家規模,講好中醫藥故事。實施中醫藥英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建立中醫藥國際化骨幹人才庫和儲備人才庫,加大國際複合型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培養一批專業過硬、通曉國際規則的中醫藥國際化人才。
  (五)培養中醫藥師資人才。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藥教師教學發展示範中心。實施卓越中醫藥師資培訓計畫,培養造就一批教學名師和優秀教學團隊。支持各地建設中醫藥師資人才庫,鼓勵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等名老中醫藥專家作為優勢師資資源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培訓工作。支持中醫藥高水平高職學校與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和教師企業實踐基地。
  (六)培養中醫藥標準化人才。加強中醫藥標準化人才培養的頂層設計,培養具有國際視野、掌握中醫藥和標準化知識的複合型領軍人才。加大中醫藥標準化骨幹人才培訓力度,提高標準化業務能力。完善中醫藥標準成果認定機制,將參編相關標準成果納入人才考評、職稱評審中。
專欄4 其他重點領域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專項
1.國家中醫藥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幹人才庫建設項目。培訓一大批運用中醫思維開展中醫藥應急救治和疫病防治、掌握現代醫學急救技術的中醫應急和疫病防治人才。
2.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人才培養項目。面向全國中醫藥管理部門和中醫類醫院,培養一批中醫藥信息管理和統計骨幹人才。
3.中醫醫院院長職業化培訓項目。分期分批對地級市以上的中醫醫院院長開展職業化培訓。
4.中醫藥英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遴選一批骨幹人才留學訪學,開拓國際視野,培養一批國際複合型中醫藥人才。
5.卓越中醫藥師資培訓計畫。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藥教師教學發展示範中心,培訓一批中醫藥基礎、臨床等專業骨幹師資,提升師資教學能力和水平。鼓勵在中醫藥院校建設中醫藥教學名師工作室。
6.中醫藥標準化骨幹人才培訓項目。遴選培養一批中醫基礎好、熟練掌握標準化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中醫藥標準化骨幹人才。
 七、加強高水平中醫藥人才發展平台建設
  (一)建設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圍繞國家區域發展重大戰略,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重大戰略區域以及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整合區域內中醫藥教育、醫療、科研、產業等資源,強化資源共享和協同協作,打造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形成“三區多點”的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格局。強化國家中醫醫學中心、區域中醫醫療中心、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等重大平台對高水平臨床、科研人才的培育功能。持續推進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等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平台建設。依託名醫堂工程項目,建設一批中醫藥人才培養重要平台。
  (二)建設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開展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項目,重點建設一批中醫基礎類、中醫臨床類、中藥類、中西醫結合類高水平學科,建設一批中醫藥交叉創新類學科,構建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體系,培養一批學科帶頭人,打造一批高水平學科團隊。
  (三)持續建設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實施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擴大建設規模,豐富建設任務,培養更多傳承團隊和傳承人才。加大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力度,優先支持革命老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每個縣建設1—2個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鼓勵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中醫醫療機構開展相應層級的傳承工作室建設。探索套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一批“數位化傳承工作室”。支持傳承工作室套用大數據、人工智慧開展名老中醫藥專家經驗傳承研究和人才培養。探索建立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典型醫案、影像資料、繼承工作成果及資源網路共享平台。
  (四)建設中醫臨床教學基地。完善各類中醫臨床教學基地標準,理順中醫藥院校與附屬醫院、教學醫院關係。強化附屬醫院、教學醫院臨床教學主體職能,發揮中醫藥院校附屬醫院在中醫藥臨床教學、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中的示範引領作用,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臨床教學培訓示範中心,帶動提升中醫臨床教學基地實踐教學能力。
專欄5 中醫藥人才平台建設專項
1.名醫堂工程人才平台建設項目。依託名醫堂工程項目,建設一批中醫藥人才培養重要平台,培養一批中醫臨床人才。
2.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項目。重點建設一批中醫基礎類、中醫臨床類、中藥類、中西醫結合類高水平學科,建設一批中醫藥交叉創新類學科,加強學科內涵建設,培養一批學科團隊和學科帶頭人。
3.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新增建設一批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及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一批老藥工傳承工作室,每省(區、市)建立不少於2個婦幼領域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新增建設一批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覆蓋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優先支持革命老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每個縣建設1—2個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
4.中醫臨床實踐教學能力建設項目。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臨床教學培訓示範中心和中醫臨床教學基地,提升中醫臨床實踐教學能力。
 八、完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
  (一)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夯實中醫藥類專業主體地位,調整最佳化中醫藥院校學科專業,布局中醫養生學、中醫康復學等服務生命全周期的中醫藥專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開辦少數民族醫藥專業。整合中醫藥課程內容,最佳化中醫藥類專業培養方案,建立以中醫藥課程為主線、先中後西的本科中醫藥專業課程體系,加強中醫藥經典課程教學,強化學生中醫思維培養。加強中醫藥專業課程教材建設,建立以中醫經典課程為根基的課程體系,推出一批符合中醫藥教育規律的優秀教材。推動院校教育與師承教育融合,推進早跟師、早臨床教學模式和方法改革,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明確師承指導教師,增加跟師學習時間。
  (二)健全中醫藥畢業後教育。完善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模式,突出中醫思維培養和臨床實踐能力訓練。強化培訓基地動態管理,加強內涵建設,改善培訓條件,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培訓質量。發揮師承教育在畢業後教育中的作用,加強培訓基地師承指導老師隊伍建設。健全考核制度,強化師承考核、過程考核、出科考核,完善結業考核試題庫,嚴格實踐技能考核標準。落實“兩個同等對待”政策要求,加大中醫藥畢業後教育的投入,保障培訓對象合理待遇。
  (三)推進中醫藥繼續教育。健全完善中醫藥繼續教育體系和制度,修訂中醫藥繼續教育相關規定。持續推進岐黃工程國家中醫藥人才培訓中心、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國家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建設,強化師資隊伍培養,打造一批中醫藥繼續教育平台。加強中醫藥繼續教育信息化建設,推動建設國家—省級中醫藥繼續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支持中醫藥相關機構開展遠程教育,建立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培訓體系,擴大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可及性。
  (四)深化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定中醫藥師承教育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支持各地開展多層次的師承教育項目,擴大師帶徒範圍和數量。推動醫療機構通過開展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傳承工作室建設等師承教育項目,提高學術水平和服務能力。鼓勵支持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等名老中醫藥專家開展學術傳承活動和培養學術傳承人。充分發揮名醫堂工程項目人才平台作用,以師承教育方式,培養一批中醫臨床人才。
  九、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發揮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及時研究解決中醫藥人才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單位應堅持人才優先發展,及時研究部署中醫藥人才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發布人才需求信息,統籌推進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二)加大投入保障。健全以政府為主導的中醫藥人才發展保障機制,優先保障對人才發展的投入。國家組織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組織實施具有區域特色的中醫藥人才項目。各級醫療機構應支持本機構中醫藥人才參加進修、培訓、訪學等,保障學習培訓時間和薪酬待遇。
  (三)完善發展機制。堅持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健全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的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建立中醫藥人才分類評價標準。完善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周期性評選表彰機制。在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國家人才政策,深化公立中醫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健全中醫藥高校、科研院所績效工資動態調整機制,提高中醫藥人才待遇。在職稱考試等有關中醫藥人才考核評價工作中,突出中醫藥特色,加大中醫經典考核力度。加大中醫藥高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用人自主權。
  (四)強化評估督導。建立監測評估指標體系,監測重點任務、重大項目、重大改革舉措的執行情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對各地執行情況進行抽查,組織開展中期、末期評估,及時總結經驗、發現並解決問題,確保本規劃順利實施。
  (五)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強化人才思想政治引領,教育引導中醫藥人才弘揚崇高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遵守執業規範。選樹中醫藥行業優秀人才模範和工作典型,加大宣傳力度,增強中醫藥人才職業榮譽感,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發展環境。

內容解讀

 一、《規劃》出台背景
  “十三五”期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出台並組織實施了首箇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取得明顯成效,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進,人才培養體系逐步完善,人才規模總量、服務效能等不斷提升。但對照中醫藥振興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新任務,中醫藥人才還存在總體規模不夠,結構布局不夠最佳化,人才分布不均衡,領軍人才和基層人才不足,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尚需健全完善等問題。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全國中醫藥大會、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表彰大會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國家“十四五”期間人才發展規劃》《“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等檔案要求,緊密對接《“十四五”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遵循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堅持問題和需求導向,編制形成《規劃》。《規劃》的制定對推動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模式和使用評價機制、推動中醫藥人才岐黃工程的組織實施、推動更好地解決中醫藥人才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具有重要意義。《規劃》各項目標指標、重點任務和政策舉措的貫徹落實,將有力推動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二、《規劃》制定過程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組織開展編制工作。一是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才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學習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和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深入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意見》《國家“十四五”期間人才發展規劃》等政策要求,進一步把握《規劃》編制的方向和定位。二是結合制定《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實地調研北京、上海、廣東、山東、河南、海南等地中醫藥人才工作,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同時,委託相關單位開展中醫藥人才發展專題研究,重點開展中醫藥人才發展需求目標研究和預測。三是全面調查了解全國各省(區、市)“十三五”中醫藥人才工作,總結“十三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落實情況,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全面掌握分析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現狀。四是多次組織開展專家研討,廣泛聽取中醫藥管理部門與醫療、教育、科研機構等相關人員的意見建議,並徵求了相關部委、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的意見,提交全國中醫藥人才工作會議討論,確保相關措施科學可行。
  三、《規劃》主要特點
  《規劃》作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等檔案的重要抓手,內容既體現相關檔案精神,又緊密結合中醫藥人才工作實際,提出更具體可操作的措施舉措,推動相關政策措施落地落實。同時,《規劃》作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編制的第二個人才規劃,既與《“十三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相銜接,保證中醫藥人才工作的延續性,又聚焦新形勢新要求,緊緊圍繞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體現新目標新任務。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對標對表相關要求。對標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表彰大會等有關會議要求,在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養、高水平人才平台建設等方面加大推進力度,明確目標任務。在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等方面細化政策措施,推動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模式和評價機制,引導用好用足國家人才發展政策。
  (二)測算人才發展規模。在摸清現有中醫藥人才隊伍狀況的基礎上,組織相關單位對人才發展目標進行科學測算,提出到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總數突破100萬人,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62人,每萬人口中醫類別全科醫生數達到0.79人等指標,與《“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十四五”衛生健康人才規劃》相銜接。
  (三)最佳化人才隊伍布局。針對高層次人才和基層人才不足的問題,制定加強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和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相關政策,重點對革命老區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最佳化人才層次布局。通過加大中醫機構人才崗位設定,完善中醫藥醫、藥、護、技等專業人才體系,加強少數民族醫藥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健康服務人才、文化傳播人才、國際化人才和管理人才等人才培養,最佳化人才結構布局與區域布局。
  (四)完善人才項目設定。圍繞“十四五”中醫藥發展重大任務和重大需求,統籌中醫藥相關領域人才發展需求,分層分類編制人才重點項目。對中醫藥人才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在《規劃》編制中持續給予安排,做好與已有項目的有效銜接,比如傳承工作室、優秀人才研修項目、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等經典項目,持續保留並擴大支持力度和規模。同時,緊緊圍繞中醫藥振興發展迫切需要,與時俱進新增設定相關人才培養專項,比如中醫藥創新團隊及人才支持計畫項目、西醫學習中醫高層次人才項目、中醫藥英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人才培養項目、中醫藥疫病防治骨幹人才庫建設項目等,著力補齊人才短板。
  四、《規劃》發展目標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專班就人才發展目標進行研究預測,在此基礎上,提出“十四五”期間人才發展主要指標。即:到202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培養、評價體系更加合理,人才規模快速增長,結構布局更趨合理,成長環境明顯最佳化,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為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更加堅強的人才支撐。一是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中醫醫師、中藥師、中醫護士和中醫技師等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基本建立。二是人才規模快速增長,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總數突破100萬人,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62人。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人才數量穩步增長,基本滿足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三是人才質量顯著提升,高層次人才數量不斷增加,以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岐黃學者為引領,中醫臨床優秀人才、青年岐黃學者等青年拔尖人才為主體的高層次人才體系逐步形成,基層人才學歷層次和服務能力穩步提升。四是人才結構布局更加最佳化,東、中、西部中醫藥人才布局更加最佳化,基本滿足服務需求。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配置不低於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占同類機構執業(助理)醫師總數比例持續提升,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8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五是人才評價機制更加完善,符合中醫藥人才特點的人才評價標準和評價方式進一步健全,中醫藥人才分級分類評價機制初步形成,中醫藥人才表彰獎勵長效機制基本建立。
  五、《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共分為9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規劃背景,包括“十三五”時期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第二部分是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第三至第八部分是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的具體任務。第九部分是強化組織實施。主要任務有:
  一是加強中醫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從壯大中醫藥領軍人才、培育中醫藥青年拔尖人才、集聚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培養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實施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計畫等五個方面提出相關措施。設定中醫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專欄,包括中醫藥領軍人才支持項目、區域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中醫藥青年人才培養項目、西醫學習中醫人才專項、中醫藥創新團隊及人才支持項目、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建設項目等6箇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
  二是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從加大基層人才供給力度、提升基層人才服務能力等兩個方面提出相關措施。設定中醫藥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專欄,包括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基層中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項目、中醫館骨幹人才培訓項目、基層衛生技術人員中醫藥培訓行動計畫、革命老區中醫藥人才振興項目等5個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
  三是推進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從加強中醫醫師、中藥師、中醫護理、中醫技師、少數民族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等五個方面提出相關措施。設定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專欄,包括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中藥和中醫護理人才培訓、少數民族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項目等4箇中醫藥專業人才培養項目。
  四是統籌加強其他重點領域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從培養中醫藥急需緊缺人才、健康服務技術技能人才、管理人才、文化和國際化人才、師資人才、標準化人才等六個方面提出相關措施。設定其他重點領域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專欄,包括國家中醫藥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幹人才庫建設項目、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人才培養項目、中醫醫院院長職業化培訓項目、中醫藥英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卓越中醫藥師資培訓計畫、中醫藥標準化骨幹人才培訓項目等6個人才培養培訓項目。
  五是加強高水平中醫藥人才發展平台建設。從建設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中醫臨床教學基地等四個方面提出相關措施。設定中醫藥人才平台建設專欄,包括名醫堂工程人才平台建設項目、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項目、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中醫臨床實踐教學能力建設項目等4個人才平台建設項目。
  六是完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從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健全中醫藥畢業後教育、推進中醫藥繼續教育、深化中醫藥師承教育等四個方面提出相關措施,持續深化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
  六、《規劃》保障措施
  《規劃》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投入保障、完善發展機制、強化評估督導、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強調發揮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及時研究解決中醫藥人才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同時,要求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單位應堅持人才優先發展,及時研究部署中醫藥人才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二是加大投入保障。強調健全以政府為主導的中醫藥人才發展保障機制,優先保證對人才發展的投入。國家組織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各地也要加大投入實施具有特色的中醫藥人才項目。三是完善發展機制。強調健全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在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國家人才政策等。四是強化評估督導。強調建立監測評估指標體系,監測重點任務、重大項目、重大改革舉措的執行情況。五是加強宣傳引導。強調強化人才思想政治引領,選樹中醫藥行業優秀人才模範和工作典型,增強中醫藥人才職業榮譽感,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發展環境。
  中醫藥人才結構分布不斷最佳化。截至2020年,全國中醫醫療機構中衛生技術人員占比達到85.5%。區域分布方面,東、中、西部地區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占比分別為43.1%、27.0%、29.9%。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人數達到18.4萬。
  中醫藥人才服務能力顯著提升。中醫總診療人次從2016年的9.6億人次提升到2020年的10.6億人次,診療量穩步提升。99%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8%的鄉鎮衛生院、90.6%的社區衛生服務站、74.5%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基層中醫藥服務可及性明顯提升。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中醫藥全程深入參與,篩選“三藥三方”有效方藥,為新冠肺炎救治貢獻力量。
  中醫藥人才發展機制不斷完善。醫教協同推動中醫藥教育改革持續深化,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基本建立,融入人才成長全過程的師承教育制度基本形成,繼續教育持續提質增效。符合中醫藥人才特點的評價使用和激勵機制逐步完善,建立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周期性表彰獎勵制度,推動在重大人才評選中對中醫藥領域單獨分組、單列計畫。中醫藥領域新增6位兩院院士,評選表彰了30名第三屆國醫大師、100名全國名中醫,各地評選表彰一批省級名中醫。
  (二)面臨形勢。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面向生命健康領域的競爭博弈日趨激烈,作為具有原創優勢的中醫藥迎來難得的發展機遇,迫切需要加快推進中醫藥振興發展,更好發揮中醫藥在健康中國建設中的獨特優勢;迫切需要加快推進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為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更加堅強的人才保障。
  經過近年來的不懈努力,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長足發展,但與黨中央、國務院對中醫藥振興發展的要求以及人民民眾對中醫藥振興發展的期盼相比,中醫藥人才工作還存在人才總體規模不夠,結構布局不夠最佳化,人才分布不均衡;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醫藥領軍人才、創新團隊不足;基層中醫藥人才總量質量不能充分滿足人民民眾就近享受優質中醫藥服務的需求;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尚需健全完善等相關問題。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全國中醫藥大會及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表彰大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以建立滿足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需求的中醫藥人才隊伍為目標,以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為抓手,以加強高層次和基層人才培養、加強人才培養平台建設為重點,不斷完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最佳化人才成長環境,提升人才能力素質,推動中醫藥人才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加強黨對中醫藥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將黨的領導貫穿中醫藥人才工作全過程。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加強對人才工作的政治引領,全方位支持、保障、激勵、服務、成就人才,培養造就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
  ——堅持需求導向。緊密對接“十四五”中醫藥發展重大任務,聚焦滿足人民民眾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加強人才工作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重點加強中醫醫療服務、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產業發展、文化傳播、對外交流與合作等相關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著力夯實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人才基礎。
  ——堅持分類施策。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發揮中醫藥資源優勢,造就一批中醫藥領域戰略人才、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養大批基層中醫藥實用人才,擴大人才隊伍規模,提升人才隊伍效能,推動中醫藥人才隊伍規模、結構、質量、效能協調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聚焦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障礙,深化醫教協同、科教融合、產教協作,改革完善人才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構建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增強人才職業榮譽感,激發人才活力,釋放創新動能。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培養、評價體系更加合理,人才規模快速增長,結構布局更趨合理,成長環境明顯最佳化,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為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更加堅強的人才支撐。
  ——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中醫醫師、中藥師、中醫護士和中醫技師等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基本建立。
  ——人才規模快速增長。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總數突破100萬人,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62人。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人才數量穩步增長,基本滿足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
  ——人才質量顯著提升。高層次人才數量不斷增加,以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岐黃學者為引領,中醫臨床優秀人才、青年岐黃學者等青年拔尖人才為主體的高層次人才體系逐步形成,基層人才學歷層次和服務能力穩步提升。
  ——人才結構布局更加最佳化。東、中、西部中醫藥人才布局更加最佳化,基本滿足服務需求。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配置不低於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占同類機構執業(助理)醫師總數比例持續提升,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8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
  ——人才評價機制更加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評價標準和評價方式進一步健全,中醫藥人才分級分類評價機制初步形成,中醫藥人才表彰獎勵長效機制基本建立。
“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主要指標
主要指標
2020年
2025年
指標性質
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總數(萬人)
82.89
>100
預期性
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0.48
0.62
預期性
每萬人口中醫類別全科醫生數(人)
0.66
0.79
預期性
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比例(%)
51.58
60
預期性
  註: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比例統計範圍不含中西醫結合醫院和少數民族醫醫院。
  三、加強中醫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一)壯大中醫藥領軍人才。評選一批國醫大師和全國名中醫。持續推進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計畫,培養造就一批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岐黃學者等領軍人才。對接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依託國家中醫藥重大平台和重大工程項目,培育形成一批中醫藥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組織領軍人才開展專題培訓,提升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完善領軍人才選拔、培育、考核等機制,推動各地加大領軍人才選拔培養力度。
  (二)培育中醫藥青年拔尖人才。在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計畫中設立青年專項。在國家中醫藥重點建設項目、重大科技立項等項目中支持中醫臨床優秀人才、青年岐黃學者等青年拔尖人才挑大樑、當主角。加大中醫臨床等骨幹人才培養項目實施力度,擴大項目規模,加強青年人才培養。建立健全對青年人才的普惠性支持措施,改善青年人才成長環境,促進中醫藥青年人才快速成長。
  (三)集聚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實施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建設專項,最佳化項目遴選機制,探索“揭榜掛帥”等立項機制,吸引中醫藥行業內外相關學科優秀人才和團隊,聚焦中醫藥重點領域關鍵問題聯合攻關,打造一批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培養一批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瞄準中醫藥重大戰略發展需求,依託全國重點實驗室等平台,強化有計畫、有組織的科研攻關,推動更多中醫藥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從國家科技創新主戰場上湧現出來。
  (四)培養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實施西醫學習中醫重大專項,培養培育一批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舉辦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研修班,吸引相關領域高層次人才開展中醫藥研修學習。支持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旗艦”科室開展西醫學習中醫和中西醫結合高層次人才培養。制定西醫學習中醫管理辦法。鼓勵省級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建設西醫學習中醫培訓基地,面向相關科室西醫醫師開展西醫學習中醫系統培訓。試點開展九年制中西醫結合教育。
  (五)實施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計畫。支持中國中醫科學院建立健全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機制,制定有利於人才引進的激勵政策,完善符合各類人才隊伍發展需求的崗位管理體系與管理制度。探索人才流轉和評價機制改革,並與職稱晉升、研究生招生、出國進修等有效銜接,構建中醫藥科研人員潛心研究的寬鬆政策環境,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與積極性。支持中國中醫科學院高標準高水平建設創新型中醫藥高等學校。
專欄1 中醫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專項
1.中醫藥領軍人才支持項目。選拔50名岐黃學者,培養一批引領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中醫藥領軍人才。
2.區域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支持沿黃9省遴選一批“黃河名醫”發展計畫支持對象。
3.中醫藥青年人才培育項目。遴選200名青年岐黃學者,培養1200名左右中醫臨床、少數民族醫藥等青年優秀人才。培養一批中藥、中醫護理、中醫康復等青年骨幹人才。
4.西醫學習中醫人才專項。舉辦國家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研修班。組織開展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研修項目,面向省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等醫療機構培養一批高層次西學中人才。
5.中醫藥創新團隊及人才支持計畫項目。遴選組建10個左右國家中醫藥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和一批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團隊,培養一批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
6.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建設項目。探索有利於人才引進培養使用自主權改革的管理機制,培育引進5—10名傑出人才、30名領軍人才和200名中青年骨幹人才,組建2—3個重點領域創新團隊。
 四、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一)加大基層人才供給力度。以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定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為目標,有針對性地加大基層中醫藥人才供給。持續實施中醫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轉崗培訓。在全科醫生特崗計畫中積極招收中醫醫師,鼓勵退休中醫醫師在基層執業。支持確有專長醫師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服務。鼓勵中醫醫師通過項目合作等方式到農村和基層短期執業,鼓勵符合條件的中醫醫師在社區和鄉村開辦中醫診所。逐步擴大本科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規模,支持地方開展高職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推廣“縣管鄉用”“鄉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加強中醫藥院校畢業生基層就業政策宣貫引導,提高畢業生下沉基層服務意願。
  (二)提升基層人才服務能力。開展基層中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項目,培養一批基層中醫臨床優秀人才。加強中醫館骨幹人才培訓。實施基層衛生技術人員中醫藥培訓行動計畫,面向基層醫療機構醫師和鄉村醫生開展中醫藥知識技能培訓,培訓一批“能中會西”的基層醫生。鼓勵鄉村醫生提升學歷層次,逐步向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轉變。設立革命老區中醫藥人才振興專項,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培養一批中醫藥人才。繼續建設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基地,培養一批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師資和骨幹人才。
專欄2中醫藥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專項
1.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招錄一定數量的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支持一批中醫類別全科醫生開展規範化培訓、轉崗培訓。支持一批中醫醫師開展中醫助理全科醫生培訓。
2.基層中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項目。培育一批醫德醫風好、中醫理論功底紮實、臨床療效優的基層中醫臨床優秀人才。
3.中醫館骨幹人才培訓項目。培訓一批中醫館骨幹人才,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
4.基層衛生技術人員中醫藥培訓行動計畫。面向基層醫療機構執業(助理)醫師和鄉村醫生開展中醫藥知識技能全員培訓,用5年左右時間實現基層醫生中醫藥知識技能培訓全覆蓋,培訓一批“能中會西”的基層醫生。
5.革命老區中醫藥人才振興項目。在原中央蘇區和革命老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加大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力度,支持每縣建設1—2個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支持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通過對口幫扶形式建設傳承工作站。
  五、推進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一)加強中醫醫師隊伍建設。提高中醫醫師配置水平,強化中醫醫師崗位設定,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不低於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將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占比作為主要核心指標列入三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加大在三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中的指標權重,強化中醫醫院以中醫為主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最佳化中醫醫師區域布局,指導中西部地區和每千人口中醫醫師數較低的省份,根據需求加快配置中醫醫師。強化中醫醫師公共衛生知識培訓和疫情防控演練,提升中醫醫師隊伍重大疫情應急處置和救治能力。實施國家級、省級等多層次多類型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加快中醫醫師知識更新,提升專業水平。加大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力度,持續推進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擴大師帶徒範圍和數量。推動各級中醫醫療機構加強中醫醫師培養培訓,通過進修、訪學等形式,提升中醫醫師服務能力。
  (二)加強中藥師隊伍建設。加大醫療衛生機構中藥師配備力度,中醫醫療機構嚴格落實中藥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標準,到2025年,全國中藥師達到15萬人。強化醫療機構中藥師專業能力建設,發揮中藥師在中藥供給、質量保障、用藥安全和藥學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加強中藥師傳統中藥飲片鑑別和處方點評等能力培養。支持醫療機構開設中藥師諮詢門診,設立臨床中藥師崗位並開展中藥師查房。鼓勵醫療機構中藥師套用傳統工藝進行中藥臨方炮製加工、研究開發醫療機構中藥製劑,滿足臨床中醫特色服務需求。加強國家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中藥)能力建設,持續開展中藥特色技術傳承骨幹人才培訓項目。
  (三)加強中醫護理隊伍建設。建設一批中醫護理重點學科,培養中醫護理學科帶頭人和骨幹人才。醫療衛生機構嚴格落實護士配備標準,保障臨床一線護理崗位護士數量,提高公立中醫醫院中醫護士配置比例,具有中醫護理學歷或參加中醫護理系統培訓的註冊護士占比達到70%以上。實施中醫護理骨幹人才培訓項目,開展中醫護理知識技能培訓,提高辨證施護和中醫特色護理能力水平。
  (四)加強中醫技師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中醫技師管理等制度體系,明確中醫技師服務範圍。鼓勵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等省份在中醫醫療機構探索增設中醫技師崗位。各級醫療機構可根據臨床需要,配備中醫技師。開展中醫技師轉崗培訓,對現有從事技師工作的人員進行中醫技師在職培訓。研究建立中醫技師職稱制度,探索開展中醫技師職稱考試和評審。
  (五)加強少數民族醫藥人才隊伍建設。設立少數民族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等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培養專項,培養一批少數民族醫藥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骨幹人才。鼓勵支持少數民族醫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開展鄉村醫生少數民族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夯實少數民族醫藥基層人才基礎。加強少數民族醫藥傳承工作,指導少數民族地區開展醫術確有專長的少數民族醫師考核,培養少數民族醫藥傳承人。
專欄3 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專項
1.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項目。規範化培訓一批中醫醫師,支持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加強教學條件建設,建設一批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示範基地、重點專業基地、實踐技能考核基地。
2.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遴選一批指導老師,通過師帶徒形式,培養一批繼承人。
3.中藥和中醫護理人才培訓項目。加強國家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中藥、中醫護理)能力建設,培養一批中藥、中醫護理特色技術傳承骨幹人才。
4.少數民族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項目。遴選培養一批醫德醫風好、理論功底紮實、臨床水平高且在本地區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少數民族醫藥中青年拔尖人才。
  六、統籌加強其他重點領域中醫藥人才培養
  (一)培養中醫藥急需緊缺人才。依託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打造中醫疫病防治隊伍和緊急醫學救援隊伍。持續推進中醫藥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中醫疫病防治骨幹人才庫建設。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開展中醫藥巨觀戰略政策研究。服務中醫藥綜合統計制度和信息化建設,加強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人員配備,實施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人才培養項目。
  (二)培養中醫藥健康服務技術技能人才。鼓勵職業院校設定健康服務相關專業,培養中藥材種植養殖、中藥鑑定、中藥炮製、中藥製劑、中醫養生、中醫康復、老年護理等中醫藥健康服務人才。推進高職中醫藥類高水平專業群建設,深化科教融合和產教協作,依託科研院所和中醫藥大中型企業建設產業人才培育平台,開展中醫藥高素質套用型、複合型、創新型、技能型產業人才培養。鼓勵建立各級中醫藥健康服務人員培訓基地,面向健康服務行業人員開展中醫藥技術技能培訓。
  (三)培養中醫藥管理人才。實施中醫藥主管部門管理幹部培訓計畫,開展中醫藥治理能力提升輪訓與高級研修,提升管理幹部專業化水平。持續實施中醫醫院院長職業化培訓項目,實現地級市以上的中醫類醫院院長培訓基本全覆蓋。加強中醫類醫院科室主任培訓、管理人員培訓,提升綜合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加強中醫醫院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培養,提升管理人員專業水平。實施中醫藥經濟管理人才培訓項目,強化財務、審計等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建設中醫藥經濟管理隊伍。
  (四)培養中醫藥文化和國際化人才。持續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培養一批中醫藥文化科普傳播專業人才。建立動態調整和定期培訓機制,加強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專家隊伍建設,持續擴大國家級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專家規模,講好中醫藥故事。實施中醫藥英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建立中醫藥國際化骨幹人才庫和儲備人才庫,加大國際複合型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培養一批專業過硬、通曉國際規則的中醫藥國際化人才。
  (五)培養中醫藥師資人才。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藥教師教學發展示範中心。實施卓越中醫藥師資培訓計畫,培養造就一批教學名師和優秀教學團隊。支持各地建設中醫藥師資人才庫,鼓勵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等名老中醫藥專家作為優勢師資資源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培訓工作。支持中醫藥高水平高職學校與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和教師企業實踐基地。
  (六)培養中醫藥標準化人才。加強中醫藥標準化人才培養的頂層設計,培養具有國際視野、掌握中醫藥和標準化知識的複合型領軍人才。加大中醫藥標準化骨幹人才培訓力度,提高標準化業務能力。完善中醫藥標準成果認定機制,將參編相關標準成果納入人才考評、職稱評審中。
專欄4 其他重點領域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專項
1.國家中醫藥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幹人才庫建設項目。培訓一大批運用中醫思維開展中醫藥應急救治和疫病防治、掌握現代醫學急救技術的中醫應急和疫病防治人才。
2.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人才培養項目。面向全國中醫藥管理部門和中醫類醫院,培養一批中醫藥信息管理和統計骨幹人才。
3.中醫醫院院長職業化培訓項目。分期分批對地級市以上的中醫醫院院長開展職業化培訓。
4.中醫藥英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遴選一批骨幹人才留學訪學,開拓國際視野,培養一批國際複合型中醫藥人才。
5.卓越中醫藥師資培訓計畫。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藥教師教學發展示範中心,培訓一批中醫藥基礎、臨床等專業骨幹師資,提升師資教學能力和水平。鼓勵在中醫藥院校建設中醫藥教學名師工作室。
6.中醫藥標準化骨幹人才培訓項目。遴選培養一批中醫基礎好、熟練掌握標準化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中醫藥標準化骨幹人才。
 七、加強高水平中醫藥人才發展平台建設
  (一)建設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圍繞國家區域發展重大戰略,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重大戰略區域以及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整合區域內中醫藥教育、醫療、科研、產業等資源,強化資源共享和協同協作,打造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形成“三區多點”的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格局。強化國家中醫醫學中心、區域中醫醫療中心、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等重大平台對高水平臨床、科研人才的培育功能。持續推進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等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平台建設。依託名醫堂工程項目,建設一批中醫藥人才培養重要平台。
  (二)建設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開展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項目,重點建設一批中醫基礎類、中醫臨床類、中藥類、中西醫結合類高水平學科,建設一批中醫藥交叉創新類學科,構建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體系,培養一批學科帶頭人,打造一批高水平學科團隊。
  (三)持續建設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實施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擴大建設規模,豐富建設任務,培養更多傳承團隊和傳承人才。加大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力度,優先支持革命老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每個縣建設1—2個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鼓勵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中醫醫療機構開展相應層級的傳承工作室建設。探索套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一批“數位化傳承工作室”。支持傳承工作室套用大數據、人工智慧開展名老中醫藥專家經驗傳承研究和人才培養。探索建立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典型醫案、影像資料、繼承工作成果及資源網路共享平台。
  (四)建設中醫臨床教學基地。完善各類中醫臨床教學基地標準,理順中醫藥院校與附屬醫院、教學醫院關係。強化附屬醫院、教學醫院臨床教學主體職能,發揮中醫藥院校附屬醫院在中醫藥臨床教學、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中的示範引領作用,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臨床教學培訓示範中心,帶動提升中醫臨床教學基地實踐教學能力。
專欄5 中醫藥人才平台建設專項
1.名醫堂工程人才平台建設項目。依託名醫堂工程項目,建設一批中醫藥人才培養重要平台,培養一批中醫臨床人才。
2.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項目。重點建設一批中醫基礎類、中醫臨床類、中藥類、中西醫結合類高水平學科,建設一批中醫藥交叉創新類學科,加強學科內涵建設,培養一批學科團隊和學科帶頭人。
3.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新增建設一批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及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一批老藥工傳承工作室,每省(區、市)建立不少於2個婦幼領域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新增建設一批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覆蓋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優先支持革命老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每個縣建設1—2個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
4.中醫臨床實踐教學能力建設項目。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臨床教學培訓示範中心和中醫臨床教學基地,提升中醫臨床實踐教學能力。
 八、完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
  (一)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夯實中醫藥類專業主體地位,調整最佳化中醫藥院校學科專業,布局中醫養生學、中醫康復學等服務生命全周期的中醫藥專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開辦少數民族醫藥專業。整合中醫藥課程內容,最佳化中醫藥類專業培養方案,建立以中醫藥課程為主線、先中後西的本科中醫藥專業課程體系,加強中醫藥經典課程教學,強化學生中醫思維培養。加強中醫藥專業課程教材建設,建立以中醫經典課程為根基的課程體系,推出一批符合中醫藥教育規律的優秀教材。推動院校教育與師承教育融合,推進早跟師、早臨床教學模式和方法改革,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明確師承指導教師,增加跟師學習時間。
  (二)健全中醫藥畢業後教育。完善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模式,突出中醫思維培養和臨床實踐能力訓練。強化培訓基地動態管理,加強內涵建設,改善培訓條件,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培訓質量。發揮師承教育在畢業後教育中的作用,加強培訓基地師承指導老師隊伍建設。健全考核制度,強化師承考核、過程考核、出科考核,完善結業考核試題庫,嚴格實踐技能考核標準。落實“兩個同等對待”政策要求,加大中醫藥畢業後教育的投入,保障培訓對象合理待遇。
  (三)推進中醫藥繼續教育。健全完善中醫藥繼續教育體系和制度,修訂中醫藥繼續教育相關規定。持續推進岐黃工程國家中醫藥人才培訓中心、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國家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建設,強化師資隊伍培養,打造一批中醫藥繼續教育平台。加強中醫藥繼續教育信息化建設,推動建設國家—省級中醫藥繼續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支持中醫藥相關機構開展遠程教育,建立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培訓體系,擴大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可及性。
  (四)深化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定中醫藥師承教育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支持各地開展多層次的師承教育項目,擴大師帶徒範圍和數量。推動醫療機構通過開展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傳承工作室建設等師承教育項目,提高學術水平和服務能力。鼓勵支持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等名老中醫藥專家開展學術傳承活動和培養學術傳承人。充分發揮名醫堂工程項目人才平台作用,以師承教育方式,培養一批中醫臨床人才。
  九、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發揮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及時研究解決中醫藥人才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單位應堅持人才優先發展,及時研究部署中醫藥人才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發布人才需求信息,統籌推進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二)加大投入保障。健全以政府為主導的中醫藥人才發展保障機制,優先保障對人才發展的投入。國家組織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組織實施具有區域特色的中醫藥人才項目。各級醫療機構應支持本機構中醫藥人才參加進修、培訓、訪學等,保障學習培訓時間和薪酬待遇。
  (三)完善發展機制。堅持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健全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的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建立中醫藥人才分類評價標準。完善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周期性評選表彰機制。在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國家人才政策,深化公立中醫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健全中醫藥高校、科研院所績效工資動態調整機制,提高中醫藥人才待遇。在職稱考試等有關中醫藥人才考核評價工作中,突出中醫藥特色,加大中醫經典考核力度。加大中醫藥高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用人自主權。
  (四)強化評估督導。建立監測評估指標體系,監測重點任務、重大項目、重大改革舉措的執行情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對各地執行情況進行抽查,組織開展中期、末期評估,及時總結經驗、發現並解決問題,確保本規劃順利實施。
  (五)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強化人才思想政治引領,教育引導中醫藥人才弘揚崇高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遵守執業規範。選樹中醫藥行業優秀人才模範和工作典型,加大宣傳力度,增強中醫藥人才職業榮譽感,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發展環境。

內容解讀

 一、《規劃》出台背景
  “十三五”期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出台並組織實施了首箇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取得明顯成效,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進,人才培養體系逐步完善,人才規模總量、服務效能等不斷提升。但對照中醫藥振興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新任務,中醫藥人才還存在總體規模不夠,結構布局不夠最佳化,人才分布不均衡,領軍人才和基層人才不足,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尚需健全完善等問題。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全國中醫藥大會、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表彰大會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國家“十四五”期間人才發展規劃》《“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等檔案要求,緊密對接《“十四五”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遵循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堅持問題和需求導向,編制形成《規劃》。《規劃》的制定對推動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模式和使用評價機制、推動中醫藥人才岐黃工程的組織實施、推動更好地解決中醫藥人才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具有重要意義。《規劃》各項目標指標、重點任務和政策舉措的貫徹落實,將有力推動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二、《規劃》制定過程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組織開展編制工作。一是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才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學習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和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深入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意見》《國家“十四五”期間人才發展規劃》等政策要求,進一步把握《規劃》編制的方向和定位。二是結合制定《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實地調研北京、上海、廣東、山東、河南、海南等地中醫藥人才工作,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同時,委託相關單位開展中醫藥人才發展專題研究,重點開展中醫藥人才發展需求目標研究和預測。三是全面調查了解全國各省(區、市)“十三五”中醫藥人才工作,總結“十三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落實情況,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全面掌握分析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現狀。四是多次組織開展專家研討,廣泛聽取中醫藥管理部門與醫療、教育、科研機構等相關人員的意見建議,並徵求了相關部委、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的意見,提交全國中醫藥人才工作會議討論,確保相關措施科學可行。
  三、《規劃》主要特點
  《規劃》作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等檔案的重要抓手,內容既體現相關檔案精神,又緊密結合中醫藥人才工作實際,提出更具體可操作的措施舉措,推動相關政策措施落地落實。同時,《規劃》作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編制的第二個人才規劃,既與《“十三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相銜接,保證中醫藥人才工作的延續性,又聚焦新形勢新要求,緊緊圍繞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體現新目標新任務。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對標對表相關要求。對標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表彰大會等有關會議要求,在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養、高水平人才平台建設等方面加大推進力度,明確目標任務。在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等方面細化政策措施,推動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模式和評價機制,引導用好用足國家人才發展政策。
  (二)測算人才發展規模。在摸清現有中醫藥人才隊伍狀況的基礎上,組織相關單位對人才發展目標進行科學測算,提出到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總數突破100萬人,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62人,每萬人口中醫類別全科醫生數達到0.79人等指標,與《“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十四五”衛生健康人才規劃》相銜接。
  (三)最佳化人才隊伍布局。針對高層次人才和基層人才不足的問題,制定加強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和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相關政策,重點對革命老區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最佳化人才層次布局。通過加大中醫機構人才崗位設定,完善中醫藥醫、藥、護、技等專業人才體系,加強少數民族醫藥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健康服務人才、文化傳播人才、國際化人才和管理人才等人才培養,最佳化人才結構布局與區域布局。
  (四)完善人才項目設定。圍繞“十四五”中醫藥發展重大任務和重大需求,統籌中醫藥相關領域人才發展需求,分層分類編制人才重點項目。對中醫藥人才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在《規劃》編制中持續給予安排,做好與已有項目的有效銜接,比如傳承工作室、優秀人才研修項目、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等經典項目,持續保留並擴大支持力度和規模。同時,緊緊圍繞中醫藥振興發展迫切需要,與時俱進新增設定相關人才培養專項,比如中醫藥創新團隊及人才支持計畫項目、西醫學習中醫高層次人才項目、中醫藥英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人才培養項目、中醫藥疫病防治骨幹人才庫建設項目等,著力補齊人才短板。
  四、《規劃》發展目標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專班就人才發展目標進行研究預測,在此基礎上,提出“十四五”期間人才發展主要指標。即:到202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培養、評價體系更加合理,人才規模快速增長,結構布局更趨合理,成長環境明顯最佳化,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為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更加堅強的人才支撐。一是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中醫醫師、中藥師、中醫護士和中醫技師等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基本建立。二是人才規模快速增長,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總數突破100萬人,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62人。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人才數量穩步增長,基本滿足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三是人才質量顯著提升,高層次人才數量不斷增加,以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岐黃學者為引領,中醫臨床優秀人才、青年岐黃學者等青年拔尖人才為主體的高層次人才體系逐步形成,基層人才學歷層次和服務能力穩步提升。四是人才結構布局更加最佳化,東、中、西部中醫藥人才布局更加最佳化,基本滿足服務需求。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配置不低於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占同類機構執業(助理)醫師總數比例持續提升,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8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五是人才評價機制更加完善,符合中醫藥人才特點的人才評價標準和評價方式進一步健全,中醫藥人才分級分類評價機制初步形成,中醫藥人才表彰獎勵長效機制基本建立。
  五、《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共分為9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規劃背景,包括“十三五”時期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第二部分是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第三至第八部分是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的具體任務。第九部分是強化組織實施。主要任務有:
  一是加強中醫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從壯大中醫藥領軍人才、培育中醫藥青年拔尖人才、集聚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培養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實施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計畫等五個方面提出相關措施。設定中醫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專欄,包括中醫藥領軍人才支持項目、區域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中醫藥青年人才培養項目、西醫學習中醫人才專項、中醫藥創新團隊及人才支持項目、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建設項目等6箇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
  二是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從加大基層人才供給力度、提升基層人才服務能力等兩個方面提出相關措施。設定中醫藥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專欄,包括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基層中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項目、中醫館骨幹人才培訓項目、基層衛生技術人員中醫藥培訓行動計畫、革命老區中醫藥人才振興項目等5個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
  三是推進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從加強中醫醫師、中藥師、中醫護理、中醫技師、少數民族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等五個方面提出相關措施。設定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專欄,包括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中藥和中醫護理人才培訓、少數民族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項目等4箇中醫藥專業人才培養項目。
  四是統籌加強其他重點領域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從培養中醫藥急需緊缺人才、健康服務技術技能人才、管理人才、文化和國際化人才、師資人才、標準化人才等六個方面提出相關措施。設定其他重點領域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專欄,包括國家中醫藥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幹人才庫建設項目、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人才培養項目、中醫醫院院長職業化培訓項目、中醫藥英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卓越中醫藥師資培訓計畫、中醫藥標準化骨幹人才培訓項目等6個人才培養培訓項目。
  五是加強高水平中醫藥人才發展平台建設。從建設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中醫臨床教學基地等四個方面提出相關措施。設定中醫藥人才平台建設專欄,包括名醫堂工程人才平台建設項目、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項目、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中醫臨床實踐教學能力建設項目等4個人才平台建設項目。
  六是完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從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健全中醫藥畢業後教育、推進中醫藥繼續教育、深化中醫藥師承教育等四個方面提出相關措施,持續深化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
  六、《規劃》保障措施
  《規劃》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投入保障、完善發展機制、強化評估督導、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強調發揮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及時研究解決中醫藥人才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同時,要求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單位應堅持人才優先發展,及時研究部署中醫藥人才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二是加大投入保障。強調健全以政府為主導的中醫藥人才發展保障機制,優先保證對人才發展的投入。國家組織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各地也要加大投入實施具有特色的中醫藥人才項目。三是完善發展機制。強調健全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在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國家人才政策等。四是強化評估督導。強調建立監測評估指標體系,監測重點任務、重大項目、重大改革舉措的執行情況。五是加強宣傳引導。強調強化人才思想政治引領,選樹中醫藥行業優秀人才模範和工作典型,增強中醫藥人才職業榮譽感,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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