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醫藥人才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

《江西省中醫藥人才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是為進一步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明確2023-2025年我省人才工作重點任務,更好發揮人才在中醫藥發展中的基礎性和決定性作用,按照《“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江西省“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江西省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實施方案》等要求特制定的行動方案。由江西省中醫藥管理局於2023年6月6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中醫藥人才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
  • 印發機關:江西省中醫藥管理局
  • 印發日期:2023年6月6日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江西省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江西省中醫藥人才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設區市衛生健康委、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省直衛生健康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中醫藥人才工作,建設高質量人才隊伍;為加快推進中醫藥強省戰略、促進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建設,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按照《“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江西省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實施方案》部署,省中醫藥局制定了《江西省中醫藥人才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省中醫藥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方案全文

江西省中醫藥人才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進一步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明確2023-2025年我省人才工作重點任務,更好發揮人才在中醫藥發展中的基礎性和決定性作用,按照《“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江西省“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江西省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實施方案》等要求,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戰略,以人才隊伍建設為核心,以高層次人才與基層人才為重點,發揮各類項目、平台的人才培養功能,推動中醫藥人才高質量發展,打造全國中醫藥英才重要首選地、中部地區重要人才中心。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與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人才規模穩步增長、結構布局更趨合理、人才質量穩步提升,基本滿足中醫藥事業產業文化發展的需求。
——人才培養體系進一步完善。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中醫藥重點學科及教學、科研平台在人才培育、集聚中的作用更加凸顯。
——人才規模進一步壯大。各類中醫藥人才數量穩步增長,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達到0.62人,每萬人口中醫類別全科醫生數0.79人。
——人才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各類、各層次中醫藥專業人才比例更加合理。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占同類機構醫師的比例持續提升。
——人才質量進一步提升。中醫藥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骨幹人才相銜接的高層次人才體系初步形成,高層次人才數量不斷增加。基層中醫藥人才學歷層次、服務能力穩步提升。
——人才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分類評價體系初步形成,中醫藥人才表彰獎勵機制基本建立。
二、逐步完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
(一)有序推動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1.深化中醫藥院校教育改革。發揮高校人才培養主陣地作用,持續推進中醫藥領域“一流學科”“一流專業”“一流課程”建設。適度擴大中西醫臨床專業及中醫藥相關碩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規模。落實中西醫結合九年制教育試點政策。支持中醫藥院校開展中醫藥課程、教材、教法改革。
2.強化中醫藥畢業後教育。完善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模式,重點支持現有9個國家級中醫規培基地、3箇中醫規培重點專業基地建設,培訓中醫住院醫師1500名左右。
3.推進中醫藥繼續教育。加大中醫藥繼續教育支持力度,強化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建設,重點支持中醫藥相關機構提供線上線下結合的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提升項目可及性。
4.加強中醫藥師承教育。完善“院校—師承”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有序擴大中醫藥師承教育碩士、博士招生規模。配套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項目,開展江西省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繼承工作,加大學術繼承人培養力度。
(二)持續賦能中醫藥人才培育平台
5.支持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支持現有中醫藥重點學科(一流學科)提質增效,爭創8個左右中醫藥領域國家一流學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培育一批中醫藥多學科交叉創新型團隊和複合型人才。圍繞中醫優勢病種,打造一批中醫優勢特色專科,帶動培育一批中醫思維牢、實踐能力強、臨床療效好的專科團隊和專科人才隊伍。
6.實施中醫臨床教學基地建設項目。以中醫院校附屬醫院為主體,支持建設一批中醫臨床教學培訓(示範)中心,強化中醫院校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主體職能。
7.持續開展中醫藥傳承工作室創建工作。持續推進各級各類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工作室、老藥工傳承工作室創建工作,加強考評管理。到2025年,每個二級以上縣級中醫醫療機構建設1-2個傳承工作室。
8.持續推進中醫藥人才高地建設。充分利用中國(南昌)中醫藥科創城的政策先行先試優勢,發揮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藥健康產業研究所、贛江中藥創新中心、國家中藥先進制造與現代中藥產業創新中心、國家中藥資源與製造技術創新中心(籌)及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中醫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等重大平台的人才集聚、培育功能,著力打造全國中醫藥英才重要首選地、中部地區重要人才中心。
三、加快培育高層次中醫藥人才隊伍
(一)加快引育中醫藥領軍拔尖人才
9.實施中醫藥領軍人才引育行動。加快完善高層次人才引育與管理制度,力爭全省中醫藥領域“兩院”院士、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獲得者、中醫藥首席科學家、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岐黃學者、國家一流學科帶頭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帶頭人、省國醫名師等領軍人才總量突破50名。
10.實施中醫藥青年拔尖人才培養行動。持續推動各類中醫藥科研、人才項目中設立青年項目。加強全國中醫臨床優秀人才、中醫(西學中)優秀人才、青年岐黃學者、國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學者等國家級青年拔尖人才項目的選育工作,力爭全省中醫藥青年拔尖人才數量達到70名左右。
(二)加快培育中醫藥骨幹人才隊伍
11.實施中醫藥骨幹人才培育行動。強化全國西醫學習中醫骨幹人才、中醫臨床特色技術傳承骨幹人才、中醫藥創新骨幹、中醫藥護理骨幹等國家級中醫藥骨幹人才管理工作,持續推進省級中青年中醫藥骨幹人才培養。
四、加速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一)提升基層中醫藥人才供給能力
12.夯實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平台。持續推進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完善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網路,力爭培養200名左右師資、1500名左右基層中醫藥人才。
13.擴大基層中醫藥人才供給規模。推進本科、專科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加強中醫類別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和規範化培訓,加快推進基層醫療機構執業(助理)醫師、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技能培訓,持續開展中醫館人才培訓項目,力爭培養1200名左右中醫館骨幹人才。
(二)最佳化基層中醫藥人才發展環境
14.強化基層中醫藥人才配備。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配備支持力度,實現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定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全部社區衛生服務站和80%的公有產權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能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衛生技術人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占同類機構醫師比例逐步提升。
15.促進中醫藥人才向基層流動。積極推廣“縣管鄉用”“鄉管村用”和人員編制統一調配、流動等制度。加大各類表彰評優向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傾斜的力度。支持中醫(專長)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鼓勵符合條件的中醫醫師、退休中醫藥衛生技術人員到縣級以下基層醫療機構多點執業。
五、持續推進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一)積極推進新時代西醫學習中醫
16.強化西學中培訓體系。主要依託中醫醫院和高等院校,建設一批優勢特色突出、服務功能較強、輻射能力較高的西學中培訓基地,開展西學中培訓。加快制定江西省西學中培訓方案,健全培訓、考核、執業管理等全流程管理制度。
17.擴大中西醫結合人才規模。鼓勵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傳染病醫院、婦幼保健等機構西醫醫師接受中醫藥專業知識培訓,力爭全省西學中、中西醫結合人才規模達到4500名左右。
(二)統籌推進重點領域專業人才培養
18.加強中醫醫師配備建設。強化中醫醫師崗位設定,加大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在三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中權重,力爭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達到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
19.加強中藥師隊伍建設。加大醫療衛生機構中藥師配備力度,強化醫療機構中藥師專業能力建設與作用發揮,鼓勵開設中藥師諮詢門診,鼓勵醫療機構中藥師套用傳統工藝進行中藥臨方炮製加工、研究開發醫療機構中藥製劑。
20.加強中醫護理隊伍建設。支持開設中醫護理類專業,培育150名左右中醫護理優秀、骨幹人才,選育一批中醫護理學科帶頭人,力爭公立中醫醫院具有中醫護理專業或參加中醫護理系統培訓的註冊護士達到70%。
21.加強中醫技師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中醫技師職業管理、職稱晉升、學歷提升制度,支持開展中醫技師轉崗培訓和在職培訓項目,培養具有資質的中醫技師500名。
六、協調推動其他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一)有序推進中醫藥產業人才隊伍建設
22.實施中醫藥產業人才培育行動。鼓勵開展培養模式探索,培養200名左右高水平的中藥材種植栽培、質量檢測、品種鑑定、資源普查、產品研發、創新藥物、標準化等套用型中藥產業人才,培育一批符合市場發展需求的中醫養生保健、健康管理、老年護理、康養旅遊等技能型中醫藥健康服務人才。支持建設中藥炮製技術傳承基地,培育50名左右“樟樹幫”“建昌幫”特色中藥炮製傳承人才。
23.實施中醫藥產業經營人才培育行動。支持設立中醫藥產業經營管理相關專業,培育100名左右符合中醫藥企業需求的職業經理人。加大對海內外中醫藥人才來贛創業支持力度,力爭引進3-5名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高層次企業管理人才。
(二)加快推進其他領域中醫藥人才發展
24.培養中醫藥急需緊缺人才。支持院校開設中醫疫病防治、中醫藥統計信息、中醫藥翻譯等相關專業。重點依託中醫醫院,加快培育一批中醫藥科普講師。
25.實施中醫藥管理人才培育行動。有序開展縣級以上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管理幹部及中醫類醫院院長、科室主任管理能力培訓。
七、有序推進中醫藥人才評價激勵制度改革
(一)改革中醫藥人才評價制度
26.完善中醫藥人才職稱評定製度。堅持破“五唯”與立“新標”結合,健全符合中醫藥臨床人才、基礎人才、科研人才特點的分類評價體系,完善職稱評價要素與指標。持續完善中醫藥人才職稱晉升單獨分組、單獨評審、單設比例制度。將師帶徒情況納入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標準。
27.完善中醫職業技能人才評價體系。探索建立中醫職業技能等級評價體系。完善以賽育人體系,持續開展“天工杯”中醫藥行業職業技能競賽,支持在“振興杯”贛鄱工匠職業技能大賽中單列中醫藥專項賽事。
(二)最佳化中醫藥人才激勵制度
28.完善公立中醫醫院薪酬激勵制度。進一步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合理確定人員支出占公立醫院業務支出的比重;完善內部分配鼓勵使用中醫藥技術方法的制度,推動將中醫師帶徒任務、中醫診療量等納入績效工資分配指標。支持符合條件的公立中醫醫療機構提供非基本醫療服務、國際醫療服務,將所得盈餘部分主要用於人員激勵。
29.改革中醫藥科研激勵制度。持續推進“科技+中醫藥”立項機制,完善“揭榜掛帥”遴選機制。推動科研經費包乾制改革,合理分配職務科研成果轉化收益。加快建立創新創造、成果轉化、社會服務等業績突出機構的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傾斜制度,確保傾斜部分主要用於科研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30.完善中醫藥表彰獎勵制度。開展第三屆省國醫名師評選表彰工作,開展新一輪江西省名中醫、基層名中醫評選工作,探索開展民間名中醫評選工作。加快落實在各種省級人才評選中對中醫藥人才給予政策傾斜。
八、保障措施
31.強化組織領導。堅持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完善黨委一把手抓總,組織(人事)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中醫藥人才工作新格局。發揮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江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及時解決中醫藥人才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32加大投入保障。健全政府主導的中醫藥人才發展多元化投入保障機制,優先保證對人才發展的投入。支持發展中醫藥人才相關金融產品,鼓勵醫療機構設立人才發展基金。
33.加強督導示範。強化過程管理,健全中醫藥人才重點任務目標管理、動態監測、評估督導機制。鼓勵各地各重點用人單位因地制宜謀劃實施具有地方(單位)特色的人才計畫。
34.注重宣傳引導。完善中醫藥行業優秀人才模範、工作典型定期選樹機制,加大宣傳力度,增強職業榮譽感。健全中醫藥人才工作培訓交流機制,提升人才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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