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醫藥強市行動計畫(2023—2025年)

《天津市中醫藥強市行動計畫(2023—2025年)》是為推動本市中醫藥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國內領先、世界知名的中醫藥強市,制定的行動計畫。

2023年10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發布《天津市中醫藥強市行動計畫(2023—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中醫藥強市行動計畫(2023—2025年)
  •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天津市中醫藥強市行動計畫(2023—2025年)》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1日

內容全文

為推動本市中醫藥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國內領先、世界知名的中醫藥強市,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傳承精華,守正創新,深化產學研醫政融合,健全完善以政府為主導、醫療機構為主體、高等學校為支撐、科研機構為引領、行業企業為驅動的協同創新機制,著力打造中醫醫療高地、傳承創新高地、人才高地、產業高地、文化高地,走出一條符合規律、引領方向、特色鮮明的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之路,服務實施推動高質量發展“十項行動”,為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提供重要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本市中醫藥服務體系更加完善,科學有序的中醫分級診療服務體系基本形成,中醫藥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中醫治未病、康復中心輻射帶動作用進一步增強,中西醫結合、中西藥並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機制不斷健全;中醫藥傳承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健全,中醫藥人才梯隊結構更趨合理,中醫藥產業鏈規模不斷提升,核心競爭力不斷增強,民眾中醫藥文化自信和中醫藥健康素養進一步提升。
二、主要內容
(一)完善中醫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1.積極創建國家中醫醫學中心。支持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建設國家中醫醫學中心,以針灸技術傳承創新和推廣套用為方向,建設國際針灸中心。著眼體制機制創新,支持在醫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試,研究確定建設目標定位、管理運營模式及配套支持政策,探索國家中醫醫學中心運行和發展的長效機制。(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醫保局、市藥監局、市人社局)
2.加強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建設。推進天津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創建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大力推廣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在各主要臨床科室配備中醫醫師。加強中西醫結合重點學科建設,提高中西醫結合臨床研究水平,開展重大疑難疾病、傳染病、慢性病等中西醫聯合攻關,打造中西醫協同團隊。充分發揮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作用,建立科室間、醫院間和醫聯體內部中西醫協作機制,支持組建區域中西醫協同醫聯體。(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3.建設中醫特色重點醫院。推進天津市中醫藥研究院附屬醫院、天津市濱海新區中醫醫院中醫特色重點醫院建設。加強腎病科、臨床藥學、骨傷科、肛腸科等中醫優勢專科建設,加強中醫綜合治療區(室)、治未病和康復服務區建設,提供集預防、治療、康復於一體的全鏈條中醫藥服務。支持開展“網際網路+中醫藥”服務,提高中醫特色醫療資源可及性和整體效率。(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濱海新區人民政府)
4.實施天津名醫堂工程。激發機制活力,構建政府和市場有機結合的新型體制,分層級建設一批名醫堂,組建名醫團隊並支持名醫團隊入駐名醫堂。鼓勵中醫藥老字號等社會力量通過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等形式參與名醫堂建設。各區人民政府要將名醫堂建設納入全局工作謀劃推進,在規劃、服務、人才、用地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委、市醫保局、市藥監局、各區人民政府)
5.打造天津市中醫醫療集群。推進中醫醫療集群建設,實施中醫重點專科醫聯體“百千萬工程”,覆蓋百個中醫重點專科,輻射千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訓萬名中醫醫護人員。參照緊密型醫聯體醫保支付政策,支持緊密型中醫醫療集群建設,在加強監督考核的基礎上,落實激勵約束機制。(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二)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
6.強化中醫治未病和康復能力建設。加強中醫治未病、中醫康復學科內涵建設,培養學科帶頭人和基層實用型人才隊伍。建設中醫治未病中心,制定並最佳化中醫治未病服務標準。大力推廣膏方、中醫健康體檢等中醫治未病服務,加強中醫適宜技術在婦女兒童保健領域的推廣套用。建設中醫康復中心、推廣中醫康復服務模式,針對心腦血管、呼吸、腫瘤、糖尿病、骨傷等重病、慢病和傷殘人群,提供特色中醫康復服務。開展中華傳統體育在中醫治未病、中醫康復領域的臨床套用和研究。(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體育局、市殘聯)
7.健全現代中醫醫院管理制度。建立體現中醫醫院特點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提升醫院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中醫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引導醫院提高效益,節約費用,減輕患者就醫負擔。加強全面預算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績效評價機制。推進公立中醫醫院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分配製度改革,落實“兩個允許”(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要求。(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各區人民政府)
8.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著力健全基層中醫藥服務網路,全面提升基層治未病、醫療、康復、公共衛生、健康教育等領域的中醫藥服務能力,持續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的可及性、便捷性、公平性,較好滿足城鄉居民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為實現“15分鐘中醫藥健康圈”提供基層保障。(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提升中醫藥應急救治能力
9.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依託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深化中醫藥疫病理論研究和臨床數據挖掘,科學總結中醫藥疫病防治的成果。充分發揮基地在派出專家、技術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聚焦特色人才培養和疫病防治資源提質擴容,推進優質高效疫病防治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
10.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醫藥應急救治能力。建立中西醫協同救治和中西醫聯合會診制度。提升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應急救治能力,加強感染性疾病科、肺病科、急診科、重症醫學科等科室建設。建設人員充足、結構合理、動態調整的中醫藥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幹人才庫。(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人民政府)
(四)強化中醫藥人才培養
11.與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天津中醫藥大學。支持天津中醫藥大學“雙一流”建設,突出需求導向,調整最佳化中醫藥學科專業,將天津中醫藥大學中藥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三個學科納入天津市頂尖學科培育計畫。面向中醫學類專業全面推行院校與師承教育相結合的教育模式,推動中醫藥課程、教材、教法改革,建立以中醫藥課程為主線、先中後西的中醫藥類專業課程體系,提高中醫類專業經典課程比重。加強天津中醫藥大學國家中醫臨床教學培訓中心建設,強化中醫思維培養和中醫臨床技能培訓。實施卓越中醫藥師資培訓計畫,培養造就一批教學名師和優秀教學團隊。推進中醫藥類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群建設。(責任部門: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
12.實施津沽中醫藥人才系統培育工程。建立中醫藥傑出人才、領軍人才、中青年骨幹人才、基層人才四級人才培養體系。繼續實施天津市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中醫經典傳承高級人才研修項目和西學中高級人才研修項目。面向國家重大項目、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重大人才計畫等,造就若干站在科技發展最前沿,在中醫藥領域能夠進行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思考,具有權威性和組織領導才能的戰略科學家。對在中醫藥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責任部門: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
完善人才評價體系。分類建立中醫臨床、基礎、科研人才評價標準。臨床人才重點評價其臨床療效,基礎人才重點評價其中醫藥基礎理論研究和原創能力,科研人才重點評價其探索疾病規律、解決臨床問題、用現代科學解讀中醫藥學原理能力。深化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改革,強化中醫思維和臨床能力考核。(責任部門: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
(五)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平台建設
13.推動國家中醫針灸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部共建組分中藥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地方共建現代中藥創新中心建設,積極爭取標誌性研究成果產出。支持現代中醫藥海河實驗室、天津市中醫藥循證醫學中心、天津中醫藥大學科技園建設,提升本市中醫藥基礎研究、臨床循證研究能力,構建產學研醫用協同創新模式,服務區域中醫藥高質量發展。發揮中醫臨床研究基地、重點研究室、中醫藥重點實驗室等平台支撐作用,輻射帶動區域中醫科研創新能力提升。在中醫標準化、醫史文獻、腫瘤等領域推動建設若干箇中醫(中西醫結合)重點研究所,不斷完善市級中醫藥科研平檯布局。(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促進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14.建設現代中醫藥創新標誌區。支持北辰區規劃建設京津醫藥谷。支持靜海區在中日(天津)健康產業發展合作示範區內設立京津冀中醫藥產業示範基地。配套完善基礎服務設施,打造中醫藥特色園區。調動高等學校、醫院、科研院所和企業積極性,建設一批人才吸引集聚培育中心,承接天津中醫藥大學等高等學校、院所創新成果在津轉化,著力引進一批優質項目。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養生調理和康復保健等方面的優勢,引導中醫藥企業、醫療機構向大健康產業延伸,推動研發食療藥膳、膳食補充劑等產品,推進產業鏈延鏈補鏈。(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靜海區人民政府、北辰區人民政府)
15.發揮醫療機構中藥製劑在臨床使用中的獨特作用。實施天津市中藥製劑工程,篩選臨床急需但市場無供應、具有明顯優勢與特色的中藥製劑,在本市有臨床需求的一級以上醫療機構間依法調劑使用。最佳化醫療機構套用傳統工藝配製中藥製劑備案流程,健全備案體系。中藥製劑實行自主定價,醫保部門按程式將符合條件的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搭建藥物臨床試驗發展創新平台,做好醫療機構中藥製劑新藥轉化工作。(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藥監局、市科技局、市教委、市醫保局)
16.促進中成藥高質量發展。深化醫保供給側改革,開展中成藥帶量採購,完善集中帶量採購和使用配套政策,落實醫保基金直接結算、結餘留用等支持政策,加強醫療機構藥品使用情況監測。鼓勵科研院所、企業、高等學校、醫療機構間聯合攻關,探索新型產教融合模式,鼓勵中成藥二次開發,開展質量標準、增加新適應症、製劑傳承創新、珍稀藥材替代、有效性及安全性評價等研究。(責任部門: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藥監局、市教委、市科技局)
17.支持中藥工業標準化發展。加快《天津市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標準》修訂工作,充分發揮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行業組織作用,推進本市中藥產品規範使用、推廣使用。建設結構化、模組化的中藥生產設備標準體系,構建中藥製造關鍵技術環節自動化裝備單元模組,推進中藥智慧型化生產線示範工作,提高中藥製造業技術水平和規模效益。加強中藥有效性、安全性和質量控制管理。(責任部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藥監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委)
18.支持中藥材產業化發展。支持1至3個優質中藥材良種繁育和生態種植養殖基地建設,推動建立酸棗等野生撫育、擬境栽培技術規範及標準。推動建立本市優質中藥材種植養殖、炮製、加工、套用等技術標準和規範,探索建設覆蓋全流程各環節的質量追溯體系。推動醫療機構使用無硫磺加工、無黃麴黴素超標、無公害及全程可追溯(即“三無一全”)的中藥飲片。(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委、市藥監局、市醫保局)
(七)促進中醫藥與健康服務融合發展
19.推進中醫藥健康文化和生態旅遊深度融合。深化國家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基地內涵建設,深入挖掘中醫藥文化資源,開發4至6種中醫藥健康旅遊產品,將國家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基地納入旅遊線路。(責任部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
20.推進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建設,探索中醫藥服務貿易新模式,支持天津中醫藥大學招收海外留學生。支持本市企業和醫療機構在國外設立中醫醫療機構或向外籍人士提供中醫藥服務。(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
(八)傳承發揚中醫藥文化
21.大力弘揚中醫藥文化。加強中醫藥文化研究,加大對津沽名醫名家的學術思想、流派傳承研究,梳理“津沽”中醫藥傳承脈絡,提升“津沽”中醫藥文化影響力。加大衛藥文化宣傳力度,提升天津衛藥品牌影響力。扶持“津沽”中醫藥文化項目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爭取更多項目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建設天津市中醫藥古籍和傳統知識數字圖書館。推動建設天津市中醫藥博物館。(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文化和旅遊局)
22.普及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推廣體現中醫治未病理念的健康生活方式,推出一批針對不同客群的中醫藥文化科普產品。開展形式多樣的中醫藥進校園活動。推動醫療機構、健康服務機構、高等學校、醫藥企業、文化旅遊服務機構等共同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和中醫藥健康知識普及。(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文化和旅遊局)
(九)完善醫保支持中醫藥特色發展政策措施
23.完善醫保支持政策。最佳化中醫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落實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每年開展調價評估,符合啟動條件的及時調整價格,充分考慮中醫醫療服務特點,完善分級定價政策,重點將功能療效明顯、患者廣泛接受、特色優勢突出、體現勞務價值、套用歷史悠久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調價範圍。大力支持將療效和成本有優勢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綜合考慮有效性、經濟性等因素,按規定合理確定目錄分類。(責任部門: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推動。各區要高度重視保護、扶持、發展中醫藥事業,將中醫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中醫藥管理機構建設,配齊、配足人員力量。發揮市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及時研究解決中醫藥發展中的問題。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根據任務分工認真組織實施。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將本行動計畫實施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加強督促落實。建立科學客觀的中醫藥評價指標體系,推動中醫藥強市政策研究和數據分析。(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各市級有關部門)
(二)完善投入保障機制。本市各級人民政府要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統籌安排用於支持中醫醫療、教育、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等重點項目。充分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示範帶動和政府引導作用,激發社會資本參與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積極性。(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人民政府)
(三)加強輿論宣傳。通過主流媒體加強中醫藥正面宣傳和科學引導,大力宣傳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成效。加強典型報導,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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